28部門聯合懲戒“傷醫”,而“殺警”卻被判了死緩!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0-18 07:45
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衞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2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備忘錄指出,聯合懲戒對象是指因實施或參與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自然人。

2014年3月20日,湖北針對醫鬧展開處突實戰演練
多部門將開展聯合懲戒,包括16條懲戒措施: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將其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作為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
還有和生活密切相關的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卧、G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
説是28部門聯合懲戒,明白人都知道,其他27部門都是在看着公安幹活,坐享其成公安的工作,甚至還有甩給公安黑鍋的可能。
六哥為何有此言論?
備忘錄上説的清楚,不管你多部門聯合懲戒的措施有多少條,但是聯合懲戒的先決條件是:聯合懲戒對象是因實施或參與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自然人。換句通俗的話説,就是因侵犯醫生或醫院的權益,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和被公安機關起訴後法院判刑的人,才符合被懲戒的對象。
明白人都清楚,不管對“傷醫”的自然人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判刑,所有的案件繁雜的調查和取證工作都只是公安一家的工作,就像一個只能鑽進一人的挖煤坑道只有公安一個人在挖煤,其他的27名工友都是在井外搖旗吶喊,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工作累不累,危險不危險,先都放在一邊不表,**假如,遇到一個傷醫的嫌疑人是無賴,百般抵懶又無其他證據,當案件處於“證據不足”時,其他27部門都可以丟下一句“是公安沒調查清楚”脱身走人,公安則只能一個人揹着如某知名大V天天罵公安的“不作為”的罵名,獨自承擔所有的責任。
六哥是一線的民警,也經常和一線的醫生有交集,每當凌晨我與120的醫生一起在抬醉漢、救傷者還被當事人或者家屬咒罵、撕扯的時候,六哥也不禁感慨,這兩個行業都是當今社會最苦逼、最不可缺少卻又最不被理解的行業。
其實,即使沒有這個備忘錄,每當有醫生被侵害的案件,六哥作為一線警察也從來不遺餘力,我們既有職責又怕追責,但是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這麼苦逼的兩個行業,還有人從中挑撥雙方在互掐。
治病救人是醫生的職責,抓人辦案是警察的職責,當醫生在工作中中受了委屈時,有包括警察在內的28部門聯合為醫生鳴冤維權、主持公道,而警察在工作中時受了委屈,甚至付出生命呢?誰來替他們主持公道?
幾天前,高願為逃避檢查,駕車故意拖行、碾壓執勤中的民警史偉年致其死亡,雖然他還在緩刑考驗期,雖然他沒有賠償家屬,雖然他被判罪名是故意殺人罪,但是最終還是被判處死緩。

2017年6月,無證駕駛無牌照車輛的於國立為逃避執勤輔警奈日斯嘎的檢查,故意對其頂行並加速猛打方向將其甩下車致死,雖然他被判罪名是故意殺人罪,但是最終還是被判處死緩。

2017年5月,無證、吸毒駕車的聶定華為逃避執勤民警段祖連的檢查,故意將其撞倒、碾壓致死,雖然他被判罪名故意傷害罪,但是最終還是被判處死緩。

2016年5月,無證駕駛無牌照車輛的馬海龍為逃避執勤民警馬勇的檢查,故意將其撞倒、碾壓致死,雖然他被判罪名是故意殺人罪,但是最終還是被判處死緩。

六哥不禁想問:我來維護你,誰來維護我?為依法履職的警察主持正義的28部門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