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罰站被抓事件”的“另一面之詞”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3684-2018-10-19 14:06
來源:微信公眾號“瓷城彩虹刀”
昨天到現在,各羣又被一件事刷屏了:

説是株洲縣育紅小學何姓女教師因為對遲到孩子罰站(孩子方説是被打),被該縣淥口派出所民警帶到派出所關了七個小時,而孩子的父親,是該所的副所長。


這麼一篇文章出來,這副所長還不被罵出翔哦!這不,全國各路媒體都有關注轉發,包括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的公眾號都轉發了此時,下面評論是罵聲一片啊!

而這些報道,開始就源於女老師父親的一個朋友圈,內容如上,這通篇看下來,刀哥第一印象是匪夷所思,第一句想説的話,怎麼可能?!
這下這副所長麻煩了。
果然,在網絡的極端不對稱下,一面之詞往往就可以引爆輿論,株洲縣公安局的警情通報來了:

但這進一步引爆了輿論,因為,停止執行職務這個詞,給一般人的感覺就是撤職查辦啊!(注:停止執行職務,表示你暫時別上班,配合調查,和撤職是兩碼事)
之後呢,刀哥覺得事件按老師父親説的匪夷所思,所以聯繫了幾個知情株洲縣的朋友,也算另一面之詞吧:
關於株洲縣副所長因孩子被打帶女老師到所裏一事。 我瞭解情況如下:
一、孩子臉被打紅腫,孩子自訴被老師打,所以不敢去學校。
二、孩子在外面躲了一天,孩子親友及父母同事朋友尋找了一天,萬幸孩子找回來了。
三、孩子父親到學校找説法,老師態度惡劣。
四、孩子父親在學校110報警,出警民警將老師帶回派出所。
五,女老師全程沒有進辦案區,女老師只是進辦案區上了廁所。(也能解釋為什麼會有辦案區的照片,因為關辦案區是肯定不能帶手機的)
六,派出所全程有視頻。
七,學校是否有視頻不得而知。
八,殺人犯都有水喝有飯吃,何況這女老師?
九,老師方的帖子為女老師父親所發,護女之心,孩子大或者小都是一樣啊。
另:株洲縣公安局微博發的尋找小孩的博文:

最後刀哥要説的是:
孩子被打後,離家出走一天 家長找老師理論,老師態度惡劣,家長報警。
如果這家長不是副所長,輿論會怎樣對待這個老師?
老師和警察在現在的輿論中,到底是什麼地位?對事還是對人,還是對職業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