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清朝的外官如何向京官送禮:讀清人筆記_風聞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一个乡下读书人,恋乡土,爱读书……2018-10-20 18:44
作者:史遇春
先説外官與京官。
京官,一般是指在京師任職的中央系統的官員。
相對於京官而言,外官則是指地方官員和朝廷差遣外出的官員。
外官要向京官送禮,其間的道理,有人情也有政治,比較清楚,這裏就不細説了。
話入正題。
本文出自清人何剛德的筆記《春明夢錄》卷下。
清宣宗道光、清文宗咸豐以前,外官饋送京官,主要有三項:
一、夏季有冰敬。所謂冰敬,就是地方官員、下級官員在夏季到來之際,為給京官或上級官員送禮,以消暑降温為由,所起名堂,以示“恭敬”,稱之為“冰敬”。這一事體,不但清朝有,明朝也有。
二、冬季有炭敬。與冰敬同理,炭敬則是指每當冬日降臨,各地地方官員以為京官購置取暖的木炭為名,向其“恭敬”錢財,此所謂“炭敬”。
三、出京上任前有別敬。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赴任前向京官告別時,致送禮金,以表達“恭敬”之情意。
有人把這些解讀為“潛規則”。
有人把這解讀為公開“行賄受賄”。
還有人把這解讀為“獎金”、“年終獎”。
各人解讀,自有他們立意的論據,也有他們作文的用心。此處不做評議,僅供大家參考而已。
以上三項,算是普遍饋送。
除此之外,還有一項,它流行於特定的羣體之間。這特定的羣體,一是同年【唐代同榜進士稱“同年”,明、清鄉試、會試同榜登科者皆稱“同年”。清代科考先後中式者,其中式之年甲子相同,亦稱“同年”。】;二是同鄉。此項饋送,稱之為“團拜項”。也就是,每一年,同朝為官的同年或者同朝為官的同鄉之間,要團拜一次。團拜時,外官同年要向京官同年饋送,外官同鄉要向京官同鄉饋送。
講到這裏,順便簡單説説外官饋送京官的背景,以便對此有一個全面的瞭解。
清代的京官,在職位上,較地方官稍為清貴。但是,京官的收入卻遠遜於外官。單靠微薄的俸祿,要租房、要養家、要應酬、還要照顧親族,對大部分京官而言,是遠遠無法應付生計的。
外官則不然,除了薪俸及朝廷發放的養廉銀(京官無此項收入)外,其他各種收入,才是他們的大筆進項。當然,這並非是説,外官完全都是貪污受賄的。實際情況是,外官可以利用地方行政、財政系統中的諸多“特性”,向鄉紳民眾設立不同的收費項目。
京官與外官之間收入懸殊,但是,京官處在中央系統,他們有職務上的優勢。所以,京官也可以利用行政系統的“特性”,去影響外官的銓評升降。京官與外官外之間,相互之間都有藉助對方需要,於是,基於雙方收入的差異,便形成一種經濟上的調劑。大小京官,莫不仰仗外官的冰敬、炭敬和別敬等。
到了清穆宗同治、清德宗光緒以後,外官對京官的饋送,已經發生了變化。
冰敬不再是京官普遍的進項,而是變成了專有饋送。至此,冰敬是督撫【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明清兩代的地方軍政長官。】送給軍機處京官(大臣)的專項禮金。
此時,除軍機處京官擁有冰敬和炭敬兩項饋送外,其餘京官只剩下了炭敬一項饋送。
冰敬、炭敬的禮金數目,以八兩銀子為起點,到三百兩銀子封頂。
沈文肅【葆楨】向軍機處送禮金,不分什麼冰敬、炭敬、別敬等,他每年只送一次,每次每人送三百兩銀子。當然,軍機處的大臣,也有不收他所送禮金的。
至於地方官送給其他京官的炭敬禮金多少,則由地方官自由決定。外官饋送京官禮金的多少,一般根據兩個標準:一是所要饋送的京官官階大小;一是與所要饋送京官的交情深淺。
外官對京官的饋送,最初的時候,大家都比較重視交情。到了後來,大家的關注點完全變了,基本上都是非常注重官階(權勢)了。
原本京官可以普遍獲取的炭敬,到了後來,在普通京官中,也逐漸變得稀有了。只有那些與外官交情很好的普通京官,這個時候,才可以拿得到炭敬。
也就是説,在冰敬被軍機處專享之後,其他京官已與此無緣了。
後來,炭敬也逐漸集中為高階官員享有;此外,只有數量較少的普通京官,需要依靠個人與外官的交情,才可以獲得炭敬。
不過,別敬還是比較普遍存在的。督撫、藩臬【藩臬指藩司和臬司。明清兩代的布政使和按察使的並稱。】等外官回到京師之後,除了“恭敬”朝中的權臣、親貴之外,他們還會對自己的同鄉、同年、還有那些他們所任職省份的京官普遍有所饋送。這種時候,所送別敬禮金的數目,基本上都是在十兩銀子左右。到後來,這別敬禮金的數目也有所縮水,竟然有人降低標準,只送六兩銀子。雖然別敬禮金的數目已經降低了標準,但是,因為京官日漸增多,對外官而言,這一趟下來,也要花費不菲的銀子。
筆記作者何剛德到京師任職之後,他的生活來源逐漸羞澀。經他計算,他每年能夠得到外官的饋送,加起來也不過一百兩銀子。雖然説也就一百兩銀子,但是,對於何剛德在京師的生活來説,已經算是不小的貼補了。
到了清德宗光緒與清遜帝宣統之際,賄賂之風大盛,這個時候,那些個冰敬、炭敬、別敬等,基本上全都集中在權貴那裏了。於是,冰敬、炭敬、別敬等也就成了收受賄賂的明目、也就成了違制亂法的掩蓋。
此時,京官中地位比較低的、所在部門沒有什麼實際權力的、職務沒有多少實質影響力的,他們基本上就與冰敬、炭敬、別敬等完全絕緣了。
這一時期,炭敬已經有了年末饋送的意涵了。大約也就是總結舊年,犒勞辛苦;迎接新歲,恭賀未來的意思吧。有人説炭敬就是“年終獎”,的確,這個時候的炭敬的確是在年終收到的;的確也是額外的進項,可看作是“獎”。但是,粗略對比之後,如果把炭敬説成是“年終獎”,這大概是讓人比較難以認同的吧。
這時候,饋送炭敬,為了隱晦,致函時不再明示所送禮金的數目。而是採取了一種所謂比較文雅的方式暗指贈銀數目。
這種所謂比較文雅的方式就是採用八韻、十韻或者數十韻的梅花詩來暗指。
如果饋送四十兩銀子,詩中會説:四十賢人。
如果饋送三百兩銀子,詩中會説:毛詩一部。
如此這般,是多麼地文雅啊!
那時候,滿清的皇親貴族中有一些掌握着實權,所以,就有人別有用意地送他們炭敬。據説,有人曾送給濤貝勒(愛新覺羅·載濤)一千兩銀子,致函的封面上寫有“千佛名經”四個字。按照通行梅花詩的解讀,官場上都知道是送了一千兩銀子。由於濤貝勒那時還不知內情,他就把這封信函拿出來給人家看。等拆開信函後,才發現是一張一千兩的銀票。
附本文相關資料:
【養廉銀】清朝特有的官員薪資給付制度。創建於清世宗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本意是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的廉潔習性,避免貪污事件的發生,因而取名為“養廉”。養廉銀的來源,是地方的火耗或税賦。因此,視各地富庶程度,養廉銀數額各不相同。一般而言,養廉銀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台灣總兵年俸67兩,軍事加給144兩,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
(“火耗”起於明代萬曆年間,原指碎銀熔化重鑄為銀錠時的折耗。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税一律徵銀上交國庫,要把百姓交的碎銀熔化,重鑄為上交的銀錠,熔化重鑄中,就有火耗。具體徵税時,官方加徵的“火耗”,均大於實際的“火耗”,其間的差額,歸官員所有。清初也沿用了這種做法,而且,“火耗”不斷加重:一般州縣的火耗,每兩達二三錢,甚至四五錢。偏僻的州縣賦税少,火耗更是數倍於正賦。雖然順治、康熙年間也發過禁令,但並不起作用,以後,朝廷也就默認了。)
【沈葆楨】(公元1820年~公元1879年),原名沈振宗,字幼丹,又字翰宇,漢族,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晚清重臣,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民族英雄。中國近代造船、航運、海軍建設事業的奠基人之一。清朝抵抗侵略的封疆大吏林則徐之婿。
清文宗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應曾國藩之請,赴安慶大營,被委以重用。
清穆宗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日本以琉球船民漂流到台灣,被高山族人民誤殺為藉口,發動侵台戰爭。清廷派他為欽差大臣,赴台辦理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籌劃海防事宜,辦理日本撤兵交涉。由此,開始了他在台灣倡導的近代化之路。
清德宗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回朝,被任為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負責督辦南洋水師。他以朝廷經費有限,分散建南、北洋水師力量不足,主動提議,先集中財力、物力、人力建設北洋水師。
清德宗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在江寧任上病逝,享年59歲。諡文肅,追贈太子太保。
【愛新覺羅•載濤】清德宗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生於北京。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封二等鎮國將軍,不久晉輔國公;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襲貝勒;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加郡王銜,與鐵良等任總司稽察;清廷新設禁衞軍後,任專司訓練禁衞軍大臣。清遜帝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奉命管理軍諮處事務;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赴日、美、英、法、德、意、奧、俄八國考察陸軍,後派任赴英國專使大臣;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任軍諮大臣並掌管禁衞軍,後任蒙古鑲黃旗都統。1912年,與載洵等組織宗社黨,後解散;1917年,張勳復辟,任為禁衞軍司令;1918年,徐世昌任為將軍;1927年,任翊衞使;1929年,迫於生計,將貝勒府賣給當時的輔仁大學;1931年,被國民政府聘為國難會議會員;日軍侵華期間,拒絕到偽滿洲國任職。建國後,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司令部馬政局顧問;歷任總後勤部民政局顧問、國家民委委員、北京市民委副主任、民革中央委員;是第一至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委員;1970年,在北京逝世,終年83歲,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
(全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