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了官司輸了企業,民告官勝訴者“鴻翔昊宇”淚灑天津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10-21 13:11
來源:《法律與生活》雜誌
本刊記者 佟威 薛京
2018年9月29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做出(2017)津0114行初13號判決:確認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拆除天津市鴻翔昊宇混凝土攪拌有限公司(下稱鴻翔昊宇)房屋及設備等行為違法。同時做出(2017)津0114行初66號判決:確認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對鴻翔昊宇做出的要求停產及強拆的《通知》違法。
民企鴻翔昊宇“民告官”贏了!但贏了官司,企業當初的紅火卻不復存在。“這不是我們第一次打贏這種‘民告官’的官司了。”鴻翔昊宇的員工解蕾向《法律與生活》記者哭訴:“我們從河北省被招商引資到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自行車王國產業園區投資,投產6年就遭遇到致命強拆,於是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衞權利。然而,法院的判決白紙黑字紅章就擺在了這裏,武清區政府相關部門卻對法院判決視而不見,企業還能上哪兒説理去!”
一個月下發三份整改通知,違法強拆致企業倒閉
2010年,鴻翔昊宇被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招入汊沽港鎮人民政府自行車產業王國產業園區內,當時園區給公司提供了面積58333.6平米、使用年限20年的土地產權證明和自行車王國土地利用現狀圖,並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書。
2011年年中,鴻翔昊宇完成了初步投資,設備和辦公用房基礎設施投入3000餘萬元,開始投產,生產經營逐漸走入正軌。2012年7月,產業園區要求鴻翔昊宇向國土局申請土地使用手續,7月22日,鴻翔昊宇向武清區國土局繳納了土地復墾保證金39.7萬元後,園區企管部通知鴻翔昊宇土地手續已經辦完,鴻翔昊宇於是要求國土局頒發土地使用證,但是國土局遲遲未按照規定發放土地使用證。
(產業園區為鴻翔昊宇出具的產權證明)
2013年4月,鴻翔昊宇在產業園區的協助下向武清區規劃局申請項目規劃,同年9月16日,產業園區再次幫助鴻翔昊宇向武清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提交立項申請並通過立項。解蕾告訴記者:“當時產業園區很多企業都是先上車後補票,園區企業管理部承諾會協助企業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逐漸完善企業相關手續。”
2013年9月23日,鴻翔昊宇在自行車王國產業園區的協助下開始辦理攪拌站資質,四街村與汊沽港鎮人民政府為企業出具了證明,同意建設鴻翔昊宇混凝土攪拌站。10月,在企業申請環評手續時,產業園區出具污水處理證明,證明該企業污水處理達標。
(四街村與自行車產業王國園區證明函)
2014年6月5日,鴻翔昊宇通過環保局的行政許可,期間經營效益較為可觀。然而同年11月19日,武清區國土局下發的一紙責令整改通知書如一記重拳,讓公司的紅火經營勢頭戛然而止。
武清區國土局以公司未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為由,要求攪拌站停止作業。僅8天后,即11月27日,國土局又下發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拆除基礎設施,並恢復土地原貌。18天后,國土局第三次下發文件,要求退還非法佔用土地,15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築和設施,並恢復土地原貌。42885.2平米被認定為非法佔地,處以每平米10元罰款。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國土局接連下發的三份文件,讓鴻翔昊宇的員工們一頭霧水。解蕾表示:“國土局認定我們是未經允許私自建設,實際上,早在2012年就已經收取了我們的相關費用,併為公司辦理了臨時建設用地手續,現在卻不承認為我公司辦理過任何土地使用手續。如此出爾反爾讓我們進退兩難。”
2015年1月9日,應鴻翔昊宇公司要求,武清區國土局舉行聽證會,鴻翔昊宇認為:我公司已經履行相關程序,並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向國土局繳納了39.7萬餘元土地復墾保證金(並開具了收據),國土局應瞭解企業投資狀況。
聽證會後,國土局未給予任何回覆。
國土局在以後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內,未再與企業就此事進行溝通。後來鴻翔昊宇多次找到產業園區,要求協調此事,園區承認手續已經辦理,但在與國土局溝通後,就不了了之了。
拆你沒商量,區鎮政府視法院判決為無物
至2016年6月13日,武清區國土局第四次向鴻翔昊宇下發了文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同年8月3日,鴻翔昊宇向區委區政府提起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處罰決定,武清區政府受理了複議申請。然而16年10月25日,武清區政府的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了國土局的處罰決定。
萬般無奈,鴻翔昊宇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衞公司權益。
2016年11月7日,鴻翔昊宇向武清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國土局和武清區政府不顧招商引資事實,違法下發裁定,要求撤銷國土局下發的處罰決定書。
2017年4月14日,武清區法院維護了鴻翔昊宇的合法權益,做出(2016)津0114行初74號判決:撤銷國土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撤銷武清區行政複議決定書。
國土局和區政府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7年8月18日,汊沽港鎮人民政府再次向鴻翔昊宇下發通知: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認為你公司為違法佔地,按照“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公司立即停產,實行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涉及違法佔用土地,限期一週內拆除清理完畢,逾期未拆除,將強制拆除,後果企業自負。
2017年8月25日,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再一次維護了鴻翔昊宇的權益,駁回了武清區人民政府和武清區國土局的上訴,維持原判。
然而,就在同一天,武清區政府無視天津一中院做出的終審判決,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組織以汊沽港鎮政府為主體的公安、消防、執法局、國土等各政府部門組成強拆隊,由汊沽港人民政府帶領1000餘人對鴻翔昊宇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實施強制拆除,當日該公司現場出示中院判決並要求停止非法拆遷,但拆遷隊未予理睬。此舉造成鴻翔昊宇直接經濟損失8000多萬元,包括貨款、違約金及工人工資等後續的間接經濟損失達4000餘萬元。
鴻翔昊宇的員工連續多日在拆遷現場高舉天津一中院的判決,希望藉此阻止政府暴力拆遷,但汊沽港鎮政府不予理睬。
解蕾告訴記者:“在強拆過程中,我公司員工用手機等設備拍攝現場畫面時,拆遷隊將我公司員工暴力驅趕,致兩名女員工受傷,至今未愈。”



(鴻翔昊宇遭到強拆時的現場圖片【受訪人供圖】)
2017年8月28日,鴻翔昊宇將汊沽港鎮人民政府訴至武清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下發的通知並確認汊沽港鎮人民政府強拆行為違法。經幾次開庭審理,一年後即2018年9月29日,武清區法院終做出本報道開頭所記的(2017)津0114行初13號判決:確認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拆除鴻翔昊宇公司房屋及設備等行為違法。同時做出(2017)津0114行初66號判決:確認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人民政府對鴻翔昊宇公司做出的《通知》違法。
(武清區人民法院同日做出的兩份判決)
深入調查:頂風任性施政為哪般
2018年9月28日,記者來到武清區人民法院採訪該案相關情況,院領導對記者的來訪態度積極,對記者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充分了解後,表示會認真核實案件進展情況,核實後會與記者及時溝通。
10月15日,該院領導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已經做出判決,審判延期的原因是因為這是武清區第一起關於散亂污企業的案件,所以跟上級領導做了彙報,批准延期。
2018年9月29日,記者來到武清區委宣傳部瞭解鴻翔昊宇被違法強拆的相關情況,副調研員許某對記者説:“我們政府認為他們就是違建,不信你回去問他自己,你問他自己承不承認是違建?政府拆遷能有錯嗎?”
隨後,許副調研員神秘地對記者説:“這背後無非隱藏着四個字——經濟利益。”而對記者提出的相關問題,許副調研員表示:按照我們的程序,你回去讓雜誌社發個採訪函給我們,我們會進行書面答覆。
次日,《法律與生活》按照許副調研員提供的傳真發送了採訪提綱,但是截至發稿,本刊未收到武清區任何答覆。
2016年9月25日,天津市主要領導在武清區視察時曾提出:“要堅持開放發展,理念要創新,開放要到位,敢開放、真開放、先開放、全開放,積極構建‘親’‘新’型政商關係,‘先商後政’,讓投資者得到尊重和高效服務。”
解蕾告訴記者:“我們公司在市領導講話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被違法強拆,連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武清區還談什麼先商後政、尊重企業、服務企業呢?在這種惡劣的營商環境下,還有哪個公司敢來武清投資?”
領導一再講話,要求改善營商環境;法院兩次判決強拆違法,為何都阻擋不住武清區、鎮相關部門任性施政的腳步、頂風強拆園區招商企業廠房和設施?近年來,隨着依法治國大環境的改善,民告官勝訴已不再新鮮,正如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所言:中國的體制改革發展很快,行政訴訟的從無到有正是體制改革發展的一部分。
然而,通過此案我們卻看到,行政訴訟及其執行在個別地方依然阻力重重。有些官員抱着嚴重的官本位思想,在法律面前擺不正位置。而在民告官案件中,地方政府應對訴訟的態度卻是考驗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一塊試金石。如果政府官員能夠依法行政、審慎決策,祛除“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三拍”頑疾,就可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前邁出一大步。這才是國家、社會、公眾樂見的結果。
對於天津武清這起“贏了官司輸了企業”事件的最終結果,本刊將保持關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