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口角案反轉,反思不應案結事了止步_風聞
逗号-做人要做事,做事是做人2018-10-21 07:21
媒體關注的出租車司機滕廣江過失致吳某某死亡案,南崗公安分局於10月19日22時許,接到南崗區檢察院關於撤銷該院批准逮捕滕廣江的決定書,解除對滕廣江強制措施,並撤銷案件。
發生在哈爾濱的這起案件,被輿論公開曝光後,迅速遭遇網友圍觀和質疑,並普遍對案件的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把南崗公安分局和南崗區檢察院推至風口浪尖。正是在輿論的質疑和監督下,案件最終出現反轉。無疑這又是起輿論監督成功的典型案例。
但是,案件雖然已經反轉,有關方面的反思則不應因為案結事了而止步。公眾依然有理由追問,前因後果這麼清晰的案件,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不可思議的結果?如果不是輿情曝光並遭遇質疑而反轉,是否會成為冤案?這樣的反思和追問不是多餘的,而是為着總結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繼續發生。
根據公開的視頻顯示,摩托車司機吳某某和出租車司機滕廣江,據稱因為車輛小摩擦發生爭吵。整個過程吳某某是主動挑釁者的角色,對滕廣江不停地謾罵,呈胡攪蠻纏之態,而滕廣江則表現得比較剋制並無過激行動。最後經隨行女士勸説,吳某某戀戀不捨地退出戰場,準備騎車離開,悲劇恰在此時發生。吳某某突然暈倒,整個身體撲向出租車前蓋。隨行女士立即對其進行搶救,並央求路人撥打120,搶救時該女子稱吳某某有心臟病,且埋怨摩托車司機“讓你鬥狠”。但最後檢方卻以法醫鑑定“符合生前在爭吵、過度疲勞等狀況下,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而刑事拘留出租車司機。
網友們質疑,整個過程看不出滕廣江有明顯過錯,而且吳某某處於攻勢,而滕廣江處於守勢,吳某某發生不測後,滕廣江還出手相助,盡到了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警方依據什麼對滕廣江實施刑事拘留?而案件發生於今年6月27日,距離滕廣江10月19日解除強制措施,已經被羈押3個多月。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並沒有權力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拘留如此長的時間。那麼,這起原本並不複雜的案件,檢察院怎麼需要花費這麼長的時間進行調查?
這麼簡單的案件,網友們都能看出其中的問題,作為專業執法機關的公安和檢察機關,怎麼會這樣草率地作出刑事拘留和批捕決定的?假如案件不被公開,滕廣江最後的結局如何?還真不堪想象。那麼,問題又來了,到底是執法機關和監督機關的業務能力不足而導致的問題,還是其他什麼因素影響?在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背景下,發生這樣的案件,確實帶給公眾匪夷所思的感覺。
儘管案件最終的發展,令公眾感受到了法律的正義,但這種“正義”卻是形成輿論壓力後而姍姍來遲的。如果沒有輿論監督,滕廣江是否這麼快地等來正義,還真不好説的。因此,案件的教訓深刻,有關方面的反思都是不可或缺的。(更多文章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微語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