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大改革真的能減税嗎?本文將給出一個驚人結論……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3691-2018-10-22 20:05
先説説近期股市,10月22日大盤一飛沖天!大約漲4、5個點。這當然是因為除了上週五劉鶴、劉士餘、郭樹清、易綱四巨頭同時發表講話,更因為總舵主在10月21日給“萬企幫萬村”的前100名民營企業家寫了封公開信,這當然上了頭條。
信中説:
總舵主都出面了,股市必須給面子不是?
我們想想這五個人的講話順序,就會感到這次救市,或者宏觀政策的戰略扭轉,確實非比尋常。10月19日上午,先是劉士餘、郭樹清、易綱分別接受記者採訪,然後是中午,劉鶴接受多家記者的聯合採訪,然後是週末總舵主出手。
為什麼我們要大力支持民企?經濟上的原因是我們非常需要外匯,而民企是賺取外匯的主力軍。這一點,我在《論人民幣貶值之必然(輕鬆、嚴肅又易懂的論證)》已經談過。現在,分管經濟的大部分領導都已經説要支持民企和股市,政策底已經一目瞭然。所以我在10月19日的《四大巨頭齊喊話,搶糧搶錢搶地盤!》中,認為這是個里程碑。
當然,這次股市會反彈到什麼程度,還是走出一波波瀾壯闊的行情(完全有可能),要看後續的政策力度,和國家真金白銀的支持力度。所以還要走一步看一步。不過,我的上一篇《美國再次空襲敍利亞,中國迎來難得窗口期!》説過,特朗普在中東和國內選戰忙得焦頭爛額,這段時間是我國難得的窗口期。以後怎麼樣海的再説,但這段時間應該問題不大。
那麼,政策是否發生了根本變化呢?
老鄧認為沒有。這次只是國家經濟管理方面的比較大的變化,但遠遠不是根本變化。因此中美關係的長遠前景……當我在宏觀方向上稍有動搖時,我就會看看我在10月6日寫的《要想預測未來的政策趨勢,就要多看看洋務運動》。
**從領導們的話裏也可以看出更多內容,大家自己體會吧,我就不好説了。**因為最近我被刪的文章有點多。比如前一段的《現在敢説話的著名企業家,只剩兩個了》,以及9月27日的《消費Jiang
Ji下,蘇州這個雞蛋灌餅小店每月淨賺五萬!》,也都被刪了。尤其是那篇《蘇州這個雞蛋灌餅小店每月淨賺五萬!》,明明是給大家出點主意,根本沒寫什麼過分的,但因為有“降”“級”二字,也被幹掉……
不過,我們可以好好談談個税改革問題。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網站,公佈了《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1月4日。完成相關程序後,暫行辦法將依法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這次的《徵求意見稿》內容已經很詳細,明確了六大專項扣除的原則和標準,就是:
子女教育:納税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納税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納税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納税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納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納税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基本上可以肯定,明年元旦開始實行時,或許細則會有變化,但總的框架應該不會變了。網上有人計算,説假設月入2萬元,享受4項附加扣除,個税大約可降七成。計算思路是這樣的:
假設這位納税人的月工資為2萬元(不考慮三險一金),個税改革前起徵點是3500元,他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税3120元。
今年10月1日以後納税基準提高到5000元,那麼應繳納個人所得税1590元,税負降低了近50%。
2019年1月1日以後,如果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每月)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每月)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每月)扣除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每月)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600元。請注意,這是不需要繳税的收入,不是説從税收里扣這麼多。
OK,那麼如果一個人月入2萬,扣掉5000元不用納税,再扣掉上述4600元不用納税,剩下的10300元才需要納税。經過計算,遏制,他每月應繳納的税款為830元。
這比10月份又省了760元,基本上相當於之前3120元的30%,所以省了**70%**的税。
計算的對嗎?肯定的。
老百姓如果能得到大規模減税,相當於每個月多幾百到幾千元不等的收入,這對刺激內需肯定有很多好處。
當然,人民幣也會適當繼續貶值。因為根據税務局的數字,2018年上半年,我國個税收入是8127億元。如果按原來的標準,再考慮增長率,一年將收入1.7萬億元的個税,如果能降低70%,基本上每年國家將少收1.2萬億元的個税。
這相當於每年注入1.2萬億的M0,當然是放水措施。或者説,國家對個税的減税是分兩步的:今年10月份開始起徵點提到5000,大約少收1/4的個税;明年再各種抵税,又少收1/2左右。這樣,大概只能徵收原來30%左右的税收了。
不過,新的減税措施還是比較複雜,尤其是可能需要納税人開各種減税證明,税務局又要反覆核對,等於增加了大家的工作量,而且沒產生什麼效益。從本質上想想,六大減税的項目不就相當於每個月提升幾千元的免税額度嗎?那麼,不如直接提升免税基點,比如把基點從5000元提到10000元,本質基本上是一樣的,還省了無數人工。
這就有個問題了:難道制定這項重要政策的各路專家、決策者們,不知道這個嗎?
不可能。他們肯定知道這裏面的麻煩。
那為什麼還這麼幹?
這就有講究了。
第一,製造工作崗位,容納更多人就業。
不管是開證明、開票、還是計算免税的,甚至包括人們在路上跑的時間,自己開車或乘公交之類,總之,都會讓更多人有工作。
**第二,無意義的工作越多,就會讓社會的開支更大。**從而產生進一步的通脹壓力。
歸根結底,羊毛出在羊身上。在這個過程中增加的那麼多税務人員、會計、各種辦事員,靠誰養啊?如果不是來自國家補貼,必然來自於大家多繳的税,包括企業多繳的税。好了,國家補貼(或赤字)會進一步刺激通脹,而大家多繳的税,歸根結底也來自於通脹。
此話何解?這將引出一個重要結論:
第三,減税之後,税會更重。
這,就是本文給人的當頭棒喝,最有價值的地方。
是不是很令人匪夷所思?
解釋之前,先告訴大家一個類似的事情:2006年1月1日起,國家全面取消了農業税,開創了過去3000多年未有之先河。從此,農民不用交税了。
農民不交税,收入是否大幅增加了呢?
按照常理,這是肯定的。
但是過去十幾年的情況,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城鄉差距更大,農民的相對收入更低了。這就是弔詭之處。
為什麼會這樣?
從農民收入來説,雖然取消了農業税,但是農藥、化肥的價格一直在漲,國家每年的糧食收購價,漲幅卻很小,最近幾年甚至根本沒漲。比如,發改委每年公佈的糧食最低收購價。2012和2018年的數據如下表所示。
糧食收購價基本上有漲有跌,但過去六年,總體上沒動吧?
如果糧食收購價穩定,而農藥、化肥、各種人工成本在漲,農民的實際收入實際上是降低的。
不僅跑不贏通脹,而且總體來看,絕對值是降低的。
不説農民了。回到個税的減税,為什麼減税之後,税會更重呢?
因為《徵求意見稿》中所有避簡就繁的做法,都是為了讓人們使用這些方法避税。但長期來看,反而多交税。
因為:《徵求意見稿》中已經規定了避税的具體數字範圍,但是我們的收入和開支,會隨着通脹而大幅增加。所以長期來看,避税的那點額度是毛毛雨。
我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仍以上文中的例子為例:一個人每月2萬元收入,本來要繳納3120元的税,改革之後只需要繳納830元,省了70%左右,看起來很爽。
現在,假設若干年後,由於通脹等各種原因,一個人的月收入已經漲到10萬,也就是變成了現在的5倍。按照之前的計算,他要納多少税呢?
好好算一算也不難:
假設這位納税人的月工資為10萬元(不考慮三險一金),基礎免税額還是5000元。其他四項,仍然是總體扣除4600元,一共9600元不用納税。
剩下的90400元,都是需要納税的。OK,按照下面的級差表(這是年表):
可以算出,每個月90400元需要納税的收入,要納税25520元個税。基本上要繳納1/4。
可能有人會説:月收入10萬元絕對是高薪啊!多納税也是正常的。
説得對。
但是,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月收入10萬元將很平常。**那時,我們每個人年薪百萬、千萬,都將很平常。那麼按照上面的納税表,個人收入的30%以上都納税,是極有可能的。
這一天很遙遠嗎?那我告訴你過去幾十年的個人收入變化。告訴大家兩個數字:過去幾十年,年輕人找工作的起薪,每年基本上遞增13%,而個人的收入,每年基本上遞增18%。
有例為證。1990年時,一個大學畢業生的月薪基本上是100元,到了現在,也就是2018年,你覺得大學畢業生的月薪多少才合適?咱們就算3000元怎麼樣?這個數目在京滬深活不下去?但考慮一下廣大三四線城市和農村吧,咱們就算3000元,保守一點。OK,這28年,剛畢業的學生的月薪,從100元增加到3000元,30倍,年複合增長率是13%。
1990年畢業的大學生,到2018年已經工作了28年,薪水不可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水平吧?怎麼着也應該一萬元左右。OK,我們就算一萬(這個數字在京滬深就是失敗,在小縣城或許還湊合),28年增長100倍,年複合增長率是18%。
所以,按照18%的增長率,一個人的月薪2萬元要達到10萬元,只需要十年。(1.18的10次方是5.23,再乘以2萬,基本上是10萬)
這意味着,十年之後,這個社會的很多人,將拿出25%的個人收入繳納個税。
按照這個指數級速度,**二十年之後,**當大城市很多人的月薪已經五六十萬的時候,按照上面的繳税表,將拿出40%以上的個人收入繳税。
所以,當很多人的月收入達到五萬、十萬、二十萬、五十萬以上時,區區那點減税額,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而那時的教育費、醫療費、贍養老人等費用,也會增長几倍甚至幾十倍吧。
所以減税之後,税負確實會在短期內降低,大家歡欣鼓舞。但是隨着通脹的繼續,以後的税負只會更重。
根本原因,就就經濟發展和通脹讓我們的收入以每年十幾個點的速度增加,還有上面那張税表:收入越多,繳税的比例越高。
當然,我相信以後國家也會調整上面那張税表的,比如再大幅提高免税額度。但是,調整的速度肯定明顯慢於人們的收入增速。比如在1980年,個人月收入如果超過800元將納税。那時的人均月收入就30元,800元是人均收入的20多倍,是天文數字。但是現在,我國GDP已經增加了300多倍,個人收入增加了200多倍,但是納税的基準從800元提高到5000元,連十倍都沒有。就算加上這次《徵求意見稿》增加的各種免税條款,免税額也就800元的10倍左右,頂多十幾倍。
所以,**長期來看,個人所得税,將是國家未來的重要税種。**伴隨着通脹和GDP的增長,先是減税之名,後是增税之實,對個税同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