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權力濫用”的痛恨是一種“正能量”_風聞
百姓堂前燕-2018-10-22 12:02

湖南株洲女教師被派出所副所長在關了7個小時的信息一度在朋友圈刷屏。綜合近日的新聞報道,派出所副所長已被“火速從重”處理:記大過、免職、調離公安系統!
其實,在當下的社會輿論環境下,教師的教育環境和警察的執法環境極其相像,很多教師在“體罰訓戒”學生方面是不敢有所“作為”的,對蠻橫家長撐腰的學生基本是放任自流。
而警察的執法環境呢?當下的警察執法時考慮更多的是能否微笑着“露出八顆牙”,警察的“語言生硬”問題往往比執法本身更能壓倒一條警察硬漢。
警察和老師面對的輿論環境導致的結果是:孩子可能被溺愛的家長給害了,警察可能不敢作為了!
這一事件之所以被熱議,就是因為在輿論的引導下,將派出所副所長的行為引導到了“公權力的濫用”這一議題上來了。
人民羣眾最痛恨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最痛恨各種特權現象。
老百姓對特權的痛恨是一樣的,無論權力的大小。
公權力絕不應該是任何人的“秀優越”和“報私仇”的工具。
在此事件中,有媒體評論説:“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在學校受到變相體罰,相信任何一個家長都不會無動於衷。老師有錯在先,但是這並不能成為動用公權力‘擺平’事端的理由。”
很顯然,媒體和輿論完全把派出所副所長的行為“定性”為“公權力的濫用”。
在隨後的處理中,有關部門也順應了這一輿論導向。
在此,筆者對該副所長的遭遇心有同情,但無意叫屈。
人民警察在危險的時候挺身而出,時時有流血,天天有犧牲。這樣的隊伍,在羣中眼裏更容不得沙子。由此,輿論對派出所副所長近乎“一邊倒”的“炮轟”也是必然和可理解的現象。
可以説,老百姓對“權力濫用”的痛恨是一種“正能量”。
在此,筆者想提出兩個問題:一是怎樣看待媒體對社會輿論的過度引導,導致公民意識被輿論裹挾?例如:將部分事件符號化,一旦公務員上新聞報道,一定是瀆職或者腐敗。官方渠道發佈觀點,必然和輿論的價值觀相左。二是怎樣更好地做到在涉及公務員輿情事件的處理中,對公務員的“快速從重”處理更體現“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