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的處刑者,就是希望你別把自己太當個人_風聞
张佳玮-作家-2018-10-22 09:18
文明與野蠻的分界之一,是殘忍的處刑。
中國古代,有五刑。五刑是上古流傳下來的,很野蠻:大辟就是砍頭,宮刑是司馬遷遭受的那事兒,刖刑就是孫臏遭的那刑,腿就廢了;劓是割鼻子,墨刑就是刺字:漢初三王之一的英布就受過。這些刑法,簡潔兇猛,淳于緹縈就上表求過,認為肉刑不妥:
“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意思很明白:死者不能復生,手斷了又接不上!漢文帝於是廢了肉刑。
到隋唐時,五刑又冒出來了,但換了套路:笞,是用細荊條擰的鞭打;杖,是用粗荊條擰的杖打屁股;徒,是強制勞改;流,是流放;死刑,那就是絞殺或者斬首。這五刑比起上古五刑,聽起來就好些:沒有永久性傷害,不至於要人殘疾。而且李世民在位期間,對刑罰極為慎重仁慈,還出現過公元630年,全國只決了29個死刑犯的事兒,雖然歐陽修對此有微辭。武則天那一朝,來俊臣和周興發明了諸般刑罰對付人,結果也是遺臭萬年:這種文明倒退的凌虐法,明顯不受歡迎。

之後呢?
五代十國時,天下紛亂,於是凌遲刑出現了——本來,凌遲刑就是醢刑,上古時代所謂“把人剁為肉醬”的幹活,到五代亂世,又出來了。宋朝,徒刑這事兒裏附加了條款,是所謂“脊杖”,還有許多很野的玩法,比如《水滸傳》裏,林沖和武松被髮配時,要打的“殺威棒”。
殺威二字,很有意思:就是要殺殺你的威風,別把自己太當什麼好漢。
中國人有説法,曰“推出午門外斬首”,其實是看慣了戲本的老百姓和作者自己在逗悶子。午門外不殺人,但是打人:明清兩朝,廷杖就是在午門外打的。畢竟天子在太和殿上一生氣,“給我打屁股”,就地按倒,金鑾殿前打的屁股開花,不太像樣子,也不好清潔;拖到午門外,比較像樣子。
按朱國楨《湧幢小品》説法,廷杖這玩意,歷史極早,唐玄宗那會兒就有。但是其大為盛行,則在明代,而且,明代廷杖,套路不太一樣。
按明朝成化之前,凡是挨廷杖的,不脱衣服,實際上,上頭偶爾還很照顧:用厚棉底衣,毛氈迭帊,給你衣服底下屁股上,墊得結結實實,然後打你的屁股:這麼打,不太會受傷死人,説不定都不太疼,回家卧牀休息幾天——也是養養自己的臉面,剛被打完,第二天笑容滿面的出門,總不太好意思——就算是過去了。但是正德初年,太監劉瑾掌了權,做了件革命性的舉動:拉到午門外,按在地上,脱褲子,露屁股打,自那之後,“遂有杖死者”,開始有人死了。負責打的人,乃是廠衞:東廠西廠中行廠的諸位,那都是宦官掌握的特務機關,心思機敏,“都不給你墊毛氈了,那不就是讓我們可勁兒打麼?得嘞!”於是午門前就血肉橫飛了。
還有一個玩意,叫做梟首:就是斬首不算,還要拿首級四處張掛了,讓大家看看。這玩意是春秋時有,隋朝廢了,明朝又撿起來了。熊廷弼這樣的人物,還得被“傳首九邊”,首級四處轉,讓各前線的官兵都看看。當然,看過也就算了。朱元璋那朝還有貪官處刑,剝皮之後,讓後一任官僚看着的事兒。至於凌遲刑,也是明清大盛。先頭那位倡導打屁股的劉瑾先生,自己末了被凌遲了三天三夜;袁崇煥被崇禎凌遲,北京人民還要買他的肉吃,其事太慘,不能不提;清末太平天國起義的諸王,被曾國藩們捉住了,也是一個挨一個,全遭了凌遲:這個心狠手辣的熱鬧勁兒啊。
處刑的意義在哪兒呢?宋朝的“殺威棒”三字其實説得最確。隋唐時的刑比較注重的是懲治有罪者,但明清之後,就更多是殺威,是威懾,是折辱。唐朝時的宰相級官僚,還能跟天子對坐論道飲茶,明朝時就得站在朝班裏聽訓,跟天子當廷鬧騰,那就得出去打屁股。梟首、廷杖和凌遲這些刑罰執行時的一大特色是:不把人當人。
久而久之,圍觀的人也就知道了:在天子眼裏,你不太是人,而是一具可以隨便拆分零件的皮肉。
話説墨索里尼先生,被游擊隊員槍決後,倒吊起來示眾:這其實還真是意大利傳統。文藝復興時候,意大利就愛把罪犯倒吊。
佛羅倫薩把刑場設在城外,但處死罪犯時,按例要從巴傑羅監獄——現在那地方是個美術館,多納泰羅和切利尼不少雕塑都在裏頭——押出來,穿過傷心街,讓老百姓看個夠,然後出去斬首。
布魯諾是在羅馬捱了火刑不提。
威尼斯人在1513年,處死一位加斯帕羅-達誇先生時,把他捆木筏上,擱在威尼斯傳奇的運河水道里漂流,漂到聖克羅齊教堂處上岸,拽到聖馬可方場,斬首,肢解,屍體懸在木架上。
法國的大散文家蒙田先生提過一個細節:他觀察過絞刑的觀眾和凌遲刑的觀眾。前者看見罪犯被絞死,通常無動於衷;後者看見利刃割體,才會面容失色,發出尖叫。
妙在威尼斯每次執行完死刑,總會有個教會人士登上高處,跟圍觀人羣大聲宣講,讓他們以此為戒——説穿了,還是給人看的。
梁啓超先生當年講學,大談人體結構之精微美妙,以此激發聽眾的尊嚴:對啊,人是那麼高級的動物,如此精妙的結構,我們大家可不得自尊自信,自強不息麼?
而殘忍的刑罰,則是從反向提示你:人體毫不可惜,只是脆弱的皮肉,裹着血液和五臟;一刀刃下去,就能皮開肉綻。所謂尊嚴什麼的,只是人類幻想出來的玩意,請你們就老實放棄吧。
殘忍的刑罰,除了懲戒,便是警示。對犯人是懲戒,對圍觀諸位呢?嗯,就是提醒你:最好別太把自己當個人。只能當作被打的屁股、被割的肉,然後你就會覺得:人活一世,也就是這樣過唄,你還是別太把自己當人了。
所謂文明社會的基本準則,是把他人也當個人看。
而非文明社會的野蠻混蛋——無論看上去多麼富裕多麼高貴——就習慣把人當做可以隨意處理的傢伙,是個器械,是個工具,是個數字。他們熟練地用行刑工具處理了人之後,就是希望其他試圖效仿者也縮起來:
習慣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是,只是可能捱打的屁股、可能被割的肉之後,人就會慢慢覺得:只要自己的屁股別捱打、自己的肉別被割,就都無所謂,點點頭就過去了。人可不能太把自己當回事,最好也別太把自己當人,可不就省事很多麼?
非文明社會的上頭,就是希望所有人都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