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陳勝、吳廣會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口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8-10-23 15:51
關於商鞅變法建立的“軍功授爵制”的本質,在《軍功授爵,一場虛幻的“平等”春夢》一文中,三解自以為已經拆解得很清楚了,結果看留言,還是有不少朋友不明所以。
回頭啃一遍自己寫過的文字,三解明白問題出在什麼地方了。
由於篇幅問題,《軍功授爵,一場虛幻的“平等”春夢》並列講述了兩條線,一條是“軍功授爵制”究竟是什麼的變遷,也就是商鞅變法後的1.0版和秦始皇時代的2.0版之間的異同;另一條線則談的是“為什麼”的問題,即這些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產生的原因。
一
具體來説,“軍功授爵制”本質上是在周制“諸侯、卿、大夫、士”分封體系上的細化和贖買,而非完全地“打碎一箇舊世界”。
在周制之下,四個分封等級除非通過暴力篡奪的手段,否則無法逾越,而春秋和戰國時代,國君以職業官僚組織為爪牙,實際上擴張了自己的權力,“被分封者”的實際權力和權益在一步步萎縮。
這個歷史進程,大體可以參照日本德川幕府的權力擴張,分封的軍事貴族日益城居化、官僚化,而與其領地之間的經營聯繫日趨弱化。
在此條件下,曾經把持秦國基層管理的“大夫”階層,在商鞅設三十一縣,剝奪其基層治政權力之後,就面臨着痛苦的選擇,是對抗還是順從。
商鞅的變法也並非只取不予,對於“大夫階層”,他將“大夫爵”拆成了五級,其中以“大夫”(含國大夫)作為“基礎”,其上設置“公大夫”、“公乘”、“五大夫”這三級“更容易”獲得的世襲封邑,也就是等同於周制下真正的“分封大夫”的經濟利益引誘整個“大夫”階層向新制度低頭。
“大夫階層”可以通過戰功獲得更多的“税邑”,原有權益和未來權益都可以得到永久保障,這個制度“加法”不難理解。
比較大的變化表現在“士階層”,即面向最底層的平民開放了“士爵”和“大夫爵”的上升空間,以斬首為條件,理論上,一個平民是可以升遷至“五大夫”爵的,但是在實操層面,就很複雜了。
在沒有任何全軍盈論的情況下,一個最底層的“小夫”(操、徒、校),需要個人斬首4顆,升至“不更”爵,候補為“屯長”或“百將”,就任後即需要全隊、全屯斬首33顆才可“盈論”升爵至“大夫”。
問題是,《商君書·境內篇》在“百將”斬首盈論之後,即詳敍“五百主”的短兵人數去了,**並沒有提及“大夫”爵團隊斬首盈論的數目標準,**過往的觀點往往認為進一步升爵還需要等比例放大,考量斬首數目,但這只是一種錯誤的“推而廣之”。
事實上,《韓非子·定法篇》説的是:
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
對應的是《商君書·境內篇》的記載: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問題是,到了“公大夫”爵已經有“封邑”了,對它進行“益田一頃”本身就是重複了,那麼,“大夫”(含國大夫)也就是賜田宅的頂級了,即田五頃、宅四十五畝,除庶子五人。
“大夫”爵的上限特徵,還有證據:
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級一等,其墓樹級一樹。
直白地説,“大夫”爵以上不按“低爵”的標準執行,也不存在“以此類推”。
不類推,也就意味着“大夫”爵以上的爵位升遷,只有“集體功”的機會,也就是全軍斬首“盈論”之後,全軍上下的普賞,這種“撒胡椒麪”的制度安排,對於約束基層軍吏非常有必要,而在具體的升爵標準上,明顯更利於“大將”:
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
這就涉及到了對更高階層的“贖買”,也就是“卿爵”,很明顯,除了六國遊士入秦的“試用期崗位”——客卿之外,“卿爵”並不對“外人”開放,這裏的“外人”指的是“卿爵”等級之下的人們,因為在《商君書·境內篇》中完全沒有提及“大夫階層”如何升為“卿階層”,也就是説,這個階層頭頂上不是玻璃天花板,而是鋼板。
那麼,“卿爵”的圈內人都是誰呢?
二
從史書的記載來看,公族近支——樗裏疾(秦惠文王弟)、公子壯(秦惠文王子)是很明確的,都有“庶長”之位,前者還有“右更”之爵,也就是説,“卿爵”和“卿位”本身就是等同的概念。
而確定了“庶長”是“卿位”,那麼,“庶長章”也就是魏章,這種王族之外的客卿轉正卿,也是“卿”的角色來源之一。
再參考“右庶長”爵明確有受封的“子子孫孫”的宗邑分封,也就意味着“卿爵”必然世襲。
那麼,秦國的“卿爵”實際上就是三個主要來源:客卿轉正卿、王族近支分封和“舊卿貴族”世襲。
除此之外,還有沒有第四種可能?
有,即秦王命“將”,以官吏或軍吏轉任。
比如魏冉(經歷不詳,或為軍吏轉任)、白起(經歷不詳,或為舊卿後人,以左庶長起家卿爵領軍)、王翦(經歷不詳,或為軍吏轉任)、蒙恬(刀筆吏為將,因功封內史以卿位領軍)、章邯(任少府以卿位領軍)。
這也就是《軍功授爵,一場虛幻的“平等”春夢》一文中考證的秦昭襄王之後“庶長”改“將軍”,實為“卿位”的變體,所謂“為將”,即任“卿位”,不同“將軍”職位之間的高低,也是由“卿爵”為標準進行區分。
而從商鞅變法到秦始皇統一時代“軍功爵制”的變化可知,正因為在制度安排上“卿位”的戰功“含金量”過高,“盈論”則升三級,所以才有了“少上造”、“駟車庶長”和“大庶長”的三級爵位新增,“卿爵”就佔了“倫侯”(關內侯)之下所有爵級的50%。
綜合一下上面的信息,以階層為基準看一下發展空間。
商鞅變法時:
平民: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大夫(國治)、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士: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大夫(國治)、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大夫:大夫(國治)、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卿:左庶長、右庶長、大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四更之缺名者)、大良造
秦始皇時:
平民: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士: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卿: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倫侯(漢初為關內侯)、列侯(漢初為徹侯)
兩者相差其實不大, 平民、士、大夫的區別被打破,也就是對於平民來説,“秦國夢”可以達到“五大夫”爵的“封邑”層次,實現了整個社會絕大部分人的表面“機會均等”,而獨立的“卿爵”存在,則為秦國的頂級權貴和“特殊人才”(而非本國炮灰)提供了綠色通道。
從紙面上看,“大夫”階層是一個“只升不降”的社會階層,理論上,制度運作的時間越久,“大夫”階層的人就越多,但實際制度運行的層面絕非如此,因為由“不更”升“大夫”爵實際上是由個人武勇向軍吏管理轉化的“坎兒”。
而軍中的軍職,越向上,位置越少,秦軍又是施行五、十制度,以4萬人一軍計算,有伍長8000人、什長4000人、屯長800人、百將400人、五百主80人、二五百主40人、尉4人、大將1人。
這也就意味着,五百主以上的軍職,在秦國軍隊“興卒”和“屯戍”、“更戍”都以固定行政區劃為單位的制度背景下(見《2000年的“善政”童話:漢初休養生息的真相》),只會長期把持在“世襲大夫階層”的手裏,留給後來者的機會窗口只會越來越窄。
三
平民機會窗口的完全封閉,就在秦始皇平滅六國之後。
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事實是,《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
(秦始皇二十七年)是歲,賜爵一級。
這可能是秦始皇,也是秦國、秦朝唯一一次“普賜民爵”,空前絕後,可見秦制中對爵位的“吝嗇”和重視,當然,更重要的是這次“賜爵”的經濟價值,即自此之後,整個秦朝全國上下的黔首,至少是一個公士爵位。
而根據記載,直到秦始皇三十一年才下令“百姓自實田”,也就是説,在這之前,秦朝應該仍施行“爵位授田制”,天下百姓應該普惠的“賜田一頃、宅九畝”。
然而,我們在《史記·淮陰侯列傳》中看到的是,韓信的囧態:
始為布衣時,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商賈,常從人寄食飲,人多厭之者。
在南昌亭長家“寄食”數月,之後又吃“漂母”數十日,“漂母”也説道:
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
**韓信已經窮得吃不上飯了,他的“爵一級”和“田一頃、宅九畝”又在何處?**要注意的是,他既然“不得推擇為吏”也就意味着他也曾是秦朝的編户齊民,而不是逃亡匿户,要麼,就是自己糟蹋光了,要麼就是根本沒分到田宅。
所以韓信跟隨項梁造反的時候,已經是徹底的無產者,只能“杖劍從之”,哪怕是他這個“秦末漢初第一名將”,初時也只是“居戲下(戲,軍營),無所知名”,在“尚武尚賢”的秦朝,乾脆就吃不上飯……
另一位“秦末漢初第三名將”的命運要比韓信多彩得多,也經歷了更大的反差。
作為地地道道的戰國時代底層人,一個不會有資格和功業被寫進《戰國策》或是《史記》中屬於那個時代的文字的人物,劉邦,實實在在地經歷了那個遊俠的自由時代,從沛縣豐邑中陽裏遊蕩到外黃,“數從張耳遊”,並在張耳門下為賓客數月。(《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他的弟弟劉交,則是另一番景象:
少時嘗與魯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詩》於浮丘伯。**伯者,孫卿門人也。**及秦焚書,各別去。(《漢書·楚元王傳》)
浮丘伯是齊人,又是孫卿門人,也就是荀子(避漢宣帝劉詢諱,改孫)的門生,也就是韓非子、李斯的同門師兄弟,在漢高祖過魯地時,曾帶着弟子申公一同覲見。而劉交少時求學,又在秦焚書之前,很有可能始於秦統一之前。
一個家庭的親兄弟,一為遊俠浪蕩子,一為荀子再傳儒生,楚元王少年時的儒學水平我們無從判斷,畢竟文無第一;但劉邦生於公元前256年,反秦時為公元前209年,虛歲已經48歲,當時即將步入老年的人物,卻用不到10年的時間,歷經百戰,打下了一個帝國。
無論是親冒矢石,還是戰陣決勝,或是運籌帷幄,**劉邦在同時代起碼是排名前十的強將,甚至可以排進前三(見《劉邦品性那麼差,為什麼會有一羣有能力的人輔佐他?》),戰績僅次於韓信、項羽,**但是,他在秦朝的12年間,只當上了一個亭長,還因為“徒”的逃亡,只能一起亡命山澤。
過往,人們常説亭長提三尺劍得天下,似乎是説,時無英雄,亭長之才最終勝出,那麼,如果我們反過來看呢?就是天下排名前三的名將在秦朝的遭遇是:
一個在秦朝衣食無着,乞食於漂母;一個跟隨叔父在江東督練鄉人,以兵法部勒辦理婚喪嫁娶和徭役;一個在逐捕盜賊,押送刑徒、徭徒去咸陽,當着亭長……
就此而言,所謂大秦帝國以軍功授爵,公平公正、能者上、庸者下的“偉大制度”,又是如何澤被四海,使人才皆得其所用呢?
實際上,這是一本“錯經”。
四
正如上文所述,秦國的軍功授爵制的系統外人才“補充”,最重要的來源是六國“客卿”,對於本國國內的人才挖掘其實是不足的,按照《韓非子·定法篇》的批評就是:
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簡單翻譯,就是讓擅長砍腦袋的人醫生和工匠,則蓋房子不行,治病也不行,因為需要的專業技能不一樣,**秦國制度讓砍腦袋的人當官員,就一樣不靠譜。**正因為六國被滅亡,客卿的角色自然而然消失,原本六國舊地出身的“士”也發生了分化。

除了上述本身就處於社會底層,且沒有家世可稱的劉邦、韓信、周勃、灌嬰、彭越、英布等人之外,還有堅持與秦朝採取不合作態度的項梁、項羽、張良等人;以及平民化的近支王子公孫,如魏咎、魏王豹、韓王信;以及田儋、田橫兄弟這樣的田齊遠支的強宗豪右。
記載並不多的,則是另外兩類人:
1,異姓貴族封君,如趙奢之子,趙牧;如韓王成。
秦滅趙,(趙奢子趙牧)牧子興徙咸陽,秦封武安侯,遂為扶風人。(王儉:《姓譜》)
(趙)奢孫興,趙滅之徙咸陽。(林寶:《元和姓纂》)
趙王子趙奢為惠文王將,封馬服君,生牧,亦為趙將,子孫因以為氏,世居邯鄲。秦滅趙,牧子興徙咸陽,秦封武安侯。(《新唐書·宰相世系表》)
及項梁之立楚後懷王也,燕、齊、趙、魏皆已前王,唯韓無有後,故立韓諸公子橫陽君成為韓王,欲以撫定韓故地。(《史記·韓信盧綰列傳》)
韓國的公子成受封橫陽君,沒有如魏王咎一樣寫明“故魏時封為寧陵君”,而《史記正義》考證橫城在今河南商丘一帶,並非韓國疆域內,而屬於魏境,劉邦部下的陽陵侯傅寬,就是“以魏五大夫騎將從,為舍人,起橫陽”,戰國時韓國封君不可能封到魏國境內去,也就是説,公子成實為秦國的封君,這與趙奢的孫子趙興被秦朝封為武安侯情況類似。
也意味着秦朝並沒有對六國貴族全部鎮壓的,其中大部分保留了經濟權益,一部分甚至還委以分封之爵。****
結合在反秦、楚漢戰爭中的“諸侯子”階層的廣泛存在,説明,秦朝只是對六國的王室近支進行了鎮壓,如魏咎有較近的繼承權,就被秦朝“遷咎為家人”,也就是廢為庶人,這種人就是所謂的“六國後”,他們分散在六國故地,亂世一起,就被擁立為王。
2,諸侯子任官,如趙佗。
南越王尉佗者,姓趙。真定人也,姓趙氏。秦時已並天下,略定楊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謫徙民,與越雜處十三歲。佗,秦時用為南海龍川令。(《史記·南越列傳》)
有限的記載,只能表明,趙佗作為原趙國人,又是趙氏,在秦朝以謫徙民開南越的情況下,得任為南海郡龍川縣令,這個職務,在秦朝滅趙之後,以平民從零做起,技術難度太高了,更大的可能性是秦朝承認趙國的“大夫”貴族身份,趙佗參軍後因功升爵一、二級,轉任縣令(官職是令非長,縣有萬户)比較合理。
退一萬步説,秦朝舉吏有貲算十萬的標準,趙佗為縣長吏,絕對有比較大的資產。
上述兩條,加上田儋兄弟“皆豪,宗彊,能得人”,都説明秦朝統一之後,對於“諸侯子”中的絕大多數是承認、保障舊權益的,結合《史記·張耳陳餘列傳》中鼓動豪傑的“秦為亂政虐刑以殘賊天下”歷數罪行卻沒有提及“侵害土地產權或是掠奪資產”,這就意味着秦統一之後並沒有經濟上的“天翻地覆”。
五
血統貴族,仍舊是貴族,六國平民通過客卿“龍門”成為“卿相封君”的機會卻沒了。
在政治組織的邏輯下,關上一扇門,必然要打開一扇窗。
這扇窗户,就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的“琅琊刻石”的名單中:
列侯武城侯王離、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倫侯武信侯馮毋擇、丞相隗林、丞相王綰、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趙嬰、五大夫楊樛從,與議於海上。
在《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功臣名將的下場如何?》一文中,三解討論了秦朝列侯、倫侯的下場, 並沒有進一步解釋其餘“卿”、“五大夫”的角色。
事實上,這裏只有兩位丞相稱官職,而其餘眾人均稱爵,這些人是什麼角色?
比如倫侯武信侯馮毋擇就曾出現在嶽麓書院藏秦簡中,這個秦王政二十二年有人冒名他兒子的“為偽私書”案裏的法律文書中,明確稱“五大夫將軍馮毋擇”,郡級官吏則指出“毋擇已為卿”,並處罰文書相關官吏各一盾。
在《史記·秦本紀》中又有這麼幾個“五大夫”:
(秦昭襄王十三年)五大夫禮出亡奔魏。
(秦昭襄王)四十五年,五大夫賁攻韓,取十城。
(秦昭襄王四十八年)五大夫陵攻趙邯鄲。
可見,在秦昭襄王時代和秦始皇時代,五大夫都是可以作為“將軍”領兵的,同時,結合結合上述刻石的署名可知,卿、五大夫也有資格“與議”,也就是參加皇帝主持的大事討論,而不需要有具體的官職加持。
在《史記索隱》註釋《史記·蒙恬列傳》中“故周書曰‘必參而伍之’”一句時説:
參謂三卿,伍即五大夫。欲參伍更議。
也就是説,周朝舊制裏,三卿和五大夫都有資格參與國君的“小朝議”,也就是帝王身邊的高階近臣。
《雲夢秦簡·法律答問》中説:
可(何)謂宦者顯大夫?宦及智(知)於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為顯大夫。
《漢書·惠帝紀》中明顯有繼承性: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
等於是秦的“宦”是漢朝“宦皇帝”的簡稱,秦朝的“知於王”是漢朝的“知名者”的簡稱,六百石吏之外,還有一個等同的“爵五大夫”。
《二年律令·雜律》中則不包括“爵五大夫”:
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貸錢財者,免之。
對於“宦皇帝”這個羣體的研究,閻步克教授在《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3期《論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的“宦皇帝”》一文中有深入的論述,並總結了幾個特點:
1,中郎、郎中、外郎、謁者、執楯、執戟、武士、騶、太子御驂乘、太子舍人,再加上中大夫就是“宦皇帝者”;
2,“宦皇帝者”沒有祿秩,或説不以祿秩為官階,而**“吏”卻以祿秩作為等級**,也就是説,“宦皇帝者”和“事皇帝者”(吏事)是兩種角色;
3,“宦皇帝者”的級別高低以“爵位”為標識,在西漢的制度變革過程中,他們經歷了“比吏食俸”的階段,也就是皇帝要給他們管飯,周代稱“稍食”,最終發展成為“比秩”,如“比二千石”、“比六百石”等;
4,“宦皇帝者”的來源,有明確的“貲選”標準,比如衞宏《漢舊儀》記載:
左、右中郎將,秩比二千石,主謁者、常侍、侍郎,以貲進。
《史記集解》注《史記·張釋之列傳》引如淳注:
《漢儀注》:訾五百萬****得為常侍郎。
5,“宦皇帝者”要出錢自備很多東西,為郎後還要掏腰包供給官府文書之類的開支;
6,“宦皇帝者”有專門的“宦皇帝之法”,與適用於“事皇帝之法”的“吏”系統屬於兩碼事兒,**前者實際上是皇帝的“私屬”,有明顯的武裝特徵,而後者則是專業的“公事”。**隨着時間推移, 西漢後期的“宦皇帝者”階層逐步淡化了私的色彩,融入了後者。
以上的研究,實際上是以漢代官制變化為對象,回到秦代官制的底本,“貲選”自然有延續性,但秦、漢兩代在土地財產製度上有明顯不同,富户的來源自然大有區別。
六
秦國和秦朝以軍功爵為標準進行兩個層級的財產安排,公大夫(不含)以下全部施行授予田宅,公大夫以上則全部賜予封邑。
在《商君書·境內篇》中説:
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
這裏的六百,應為六百石,短兵數比“五百主”多10個人,結合上面説的“吏六百石”的級別對應關係,這個“坎兒”很重要。
按照《漢書·董仲舒傳》中“天人三策”的現實選官制度描述:
**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賢也。
可以看出,至少在漢武帝時代,採取的是這樣一個循環:
二千石子弟——郎——長吏——二千石
也就是説,“吏二代”為郎,再由皇帝在郎官中選人為“長吏”,這樣形成官僚組織和“宦皇帝者”之間的人力資源交換,而在秦國和秦朝,二千石吏職數目遠少於漢武帝時代,郎官的來源,只能出自“高爵”,也就是“公大夫”以上十四級有“封邑”的爵位。
而有封邑,自然也就負擔得起“宦皇帝者”的自費支出,當然,要在這羣人中,達到“知於王者”,恐怕至少也得是有資格參加廷議的“五大夫”爵以上。
這個循環應該是:
高爵子弟——宦皇帝者——六百石以上官吏——千石到二千石吏——卿位——丞相
——軍吏(低大夫)——將軍(高大夫)——將軍(卿爵)
秦國、秦朝的這個制度循環,實際上是“爵本位”的變化節點,即由純粹的、不可變的“血統分封爵位”走向變化中的、可由王權干預的“軍功爵位”,但是後者的“高爵部分”仍舊採取“血統繼承”的原則。
歸根結底,秦的官僚制度組織原則,並不因統一與否而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其對於血統貴族的尊重和倚重是植根於商鞅變法的初始原則之中,所以,對六國的貴族血胤的身份和財產的尊重和使用,與秦國的同類並無區別。
然而,隨着天下的統一,平民豪強通過“遊士”——“客卿”路線改變命運的機會窗口卻被關閉,因為上述的“爵本位”循環和“吏系統”循環的實質“封閉性”,被排除在帝國的上層通道之外。
瞭解了以上的一切,再回想一下陳勝、吳廣的吶喊: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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