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老師校長和學生一起吃飯_風聞
灰鸽叔叔-灰鸽叔叔官方账号-2018-10-23 08:26
一起吃很難嗎?
一
從週末開始,後台就一直收到“談談學校食品安全”的話題。
起因當然是上海一所還算知名的學校,使用了黴變的番茄,過期的五香粉,臨期的半成品肉。然後依然是家長羣情激憤,校長呆若木雞,監管部門宣佈介入,然後可能是全市範圍內的大檢查、大整頓。
我有一位在黨媒工作的朋友,事情爆發當日就熱血推文,平時寫稿挺冷靜的她,通篇使用了至少三十個感嘆號,為人父母的同理心躍然屏幕上。
這事兒如果擱我孩子頭上,我也揭竿起義。像我這種家校關係一直保持得很好的人,週末也密集追問了孩子幾個問題:
“學校的飯菜新鮮不新鮮?”“調味重不重?”“能不能吃飽?”
官網上的菜單看上去是相當不錯的。但這起事件證明,這些菜單可能就像是女同事朋友圈裏的自拍,看上去令人心潮澎湃,真見面就心如止水。
媒體圈裏也有冷靜的朋友,生怕我們寫文章“一杆子打死一船人”,言語激烈有失風範,於是提醒説“這是個案”。我説談“個案”也未免太做作。你在網絡搜索“幼兒園+食品安全”“中小學+食品安全”,你就會收起那些“個案”的念頭:
從沿海發達城市到西部邊陲小鎮,從知名國際學校到小區裏的“菜小”,從2015年到2016年,2017年到2018年,你總能發現類似的新聞,以及類似的處理模板——不信我先隨便截張圖:
這根本不叫個案嘛。**這明明就是按比例發生的週期性事件嘛。**而且還很公正:能覆蓋全地域全階層。
以前大家抱怨富人有教育特權對不對?師資好,硬件好,現在你看,在吃黴變食物上大家的孩子人人平等。
現在上海毫無懸念地開展了大監管大檢查。那麼,大檢查之後,學校的食品安全問題能不能得到根治?
歷史已經證明了它是一個“週期性事件”,如果套路和以前一樣,它肯定還會“週期性”下去。
二
事件發生幾天後,我有三個判斷:
第一,“大運動”式的檢查能夠“新修茅廁三天香”,但不解決根本問題。有本事你天天按照這個規格檢查下去。凡是搞“突擊”的,都是為了短期效果的表面工程。哪怕是突擊背單詞,也會忘記得特別快。
第二,家長的“全情參與”也不會有什麼大作用。哪位家長能一直做衞生監督員?是學校發工資,還是其他家長眾籌工錢?就算有個全職媽媽肯幹,那萬一這位家長監督員被腐敗了怎麼辦?這根本不是什麼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三,“換供應商”聽起來是個方法,但你家小區換過物業吧?新物業比老物業強很多嗎?你能全程參與招標採購嗎?你知道東邊老虎吃人,西邊老虎就吃素了?新供應商的老闆就一身正氣了?
所以,大整治、家長監督、供應商變更——這三個目前看起來最實在最可行的解決方法,一方面是必須的,另一方面也是作用有限的。
怎麼解決?哪怕沒辦法根治,能不能讓這個“週期性”的頻率不要那麼頻繁?説複雜特別複雜,説簡單可能也簡單:就是盯着責任方。
責任方就兩個:學校和供應商。
上海這家國際學校的校長,剛剛被解職。説實話,不冤。面對家長責問,他居然回覆出:“你沒做過領導吧?我都説過了會監督,你還要怎麼樣?”
這是一個令人窒息的表態。可能家長咄咄逼人的態度讓他感到不適,但要求“只有做過領導的人才可以指責領導”是一個相當封建主義的表態,它暗示“平民百姓無權對當官的提要求”。現在老百姓已經不指望官員把自己當“公僕”了,但咱也不能那麼明目張膽地把百姓當奴才對不對?
後面其實就是一個很具體的操作了,其實學校的責任不僅僅是“監督”,甚至還有“賠償”。從合同的角度來説,家長是和學校簽訂的,學校是和供應商簽訂的,我在外面飯店裏吃到發黴的東西還能退一賠十呢,怎麼到了學校裏就變成“你監管就好”了呢?
正常情況下,校長都出面了,總歸要完成三件事:一、公開賬本,有合理盈利也正常,家長也不會鬧;二、追溯過往,表示道歉,制定賠償方案;三、面向未來,宣佈整改措施。
如果沒有上面這些基礎的表態,換我也會懷疑校方在保護供應商。比方説,可能供應商老闆是某個領導的大姨子不好得罪,只能先説一些空話對付過去,畢竟你這個家長“沒做過領導”,但供應商的親戚是實實在在的領導嘛。
不是我小人之心,是這個表態太不恰當了。
三
怎麼明確校方責任?
我現在又看到了一堆學校“邀請家長參與”——道理好像是對的。但我作為家長,檢查孩子作業也就算了,現在又要監督學校食堂,你發不發我工資?這是學校的分內事,還是家長的分內事?出了問題到底是學校的鍋,還是家長的鍋?
會不會將來有一天説“你們家長也在的呀,你們也沒看出問題呀!”
我想説的是,家長在這件事情上,本來就不承擔任何責任。就算來監督,那也不是本分。我偶爾打開手機關心一下,跑到學校看一下,那都是不在事件體系裏的額外工作,不是整改項目裏的必載部分。
發現問題靠家長,解決問題也靠家長,那校長幹嘛用的?食藥監領導幹嘛用的?做領導用的?
我其實就一個建議:請老師校長和學生一起買飯吃飯。孩子吃啥,你也吃啥。孩子付多少錢,你也付多少錢。孩子吃黴番茄炒臭雞蛋,你也一起享用。
在安全衞生領域,之所以領導和百姓缺乏共情,根子就是“特供”。你天天吃有機,當然不知道別人的菜都爛的;你天天坐小車,當然不知道地鐵都多擠;你天天看報告瞭解社情民意,永遠都不如自己體驗一下更有同理心。
出問題的學校,大概率校長老師和學生是分開吃的。
孩子在學校食堂吃的24塊錢盒飯,你自己都不肯掏24塊錢去吃,是不是心虛?能不能做到同價同吃?
只要願意這麼幹,我相信食堂就不至於太爛。這就是著名的“降落傘理論”:説是美國一家公司,降落傘的安全性是99%,符合規定,結果部長問,能不能100%?公司老闆説,99%已經很了不起啦——部長説,那以後都公司高管試傘吧——隨後降落傘的安全性就變成了100%。
不要去強調“家長的角色”,家長本來就不該在這種事情裏扮演任何角色。家長需要的是交代,而不是工作。
至於供應商——説實話,再換供應商,家長不懂,也沒必要懂。家長的要求就是:你可以掙錢,但不要掙黑心錢。老闆是領導的二姨太都沒關係,管飽管好我還給你發錦旗。
這個部分需要的是“准入”和“追責”:
准入,就“什麼樣的企業才能成為校園餐飲的供應商”,至少不能層層轉包;追責,就是出了問題之後,有沒有追溯一輩子的“黑名單”機制,有沒有嚴厲的法律懲罰?
例如,明明知道食物黴變但依然給孩子吃,能不能算投毒罪?這個公司能不能直接罰破產?法人能不能終生禁入餐飲業,釋放後別説包食堂,就算自己開個餛飩店都批不下執照?
不是我喜歡嚴刑峻法,問題是,這種時候不嚴刑峻法,難道是打算大赦天下嗎?
額外提一下監管的責任。在這些事件裏,監管扮演的都是“救世主”“青天老爺”的角色,我就搞不懂了:這些企業在你眼皮子底下幹出這樣的事情,看上去也是老吃老做了,你們難道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常規檢查、臨時檢查、飛行檢查都不如家長偶發的一張照片嗎?
從道理上説,監管也應該先道歉,再幹活。煤礦出事了,安監局長可能引咎辭職;餐桌出事了,道理也一樣。
四
最後還是回應一下“你要我怎樣”的校長吧。
如果我在現場,我會説,我要你花同樣的錢,和孩子吃同樣的飯。我希望在學校未來的整改措施裏,能看到你經常捧着盒飯和孩子其樂融融坐在一起聊天的場景。
我孩子的學校也做了自查,聲明裏最讓我信服的一句話是“我們全校老師、食堂工作人員和孩子們同吃一鍋飯”。
別説“你是領導你很忙”,你是這些孩子的校長。你只有親力親為,才能挽回人們掉到谷底的信任。
我要你怎樣?就是這樣。
一個背景聲
“我當過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