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回家,你送我一腳!對以德報怨的,千萬別手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0-26 07:24
近日,銅陵的王某醉酒後在小區大聲吵鬧,影響居民休息。銅官分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到場。在民警將其送回家中的過程中,王某不斷辱罵民警,並突然從背後蹬踹民警,民警立即將其控制。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喝酒要有節制,難以自控的也要有酒德,不喝酒我是世界的,喝了酒世界是我的,大吵大鬧影響居民休息已經夠沒有公德了,民警好心好意把你送回家,撒酒瘋罵幾句我們也就忍了,不和你計較了,直接上腳踹了,忍無可忍就無需再忍了,對於這種以德報怨的,就沒必要客氣了。

警察,就是要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才行!
六哥再送給大家一篇延伸閲讀,評論區裏討論一下,現在的基層一線應該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派出所有把“尖刀”,請不要丟掉
這些年來,一提到派出所,總會有人自覺不自覺的和兩個字聯繫起來——調解!
工作中,我們也會經常遇到派出所裏的大小領導在聽取民警處置案件的彙報時,為了社會和諧考慮,建議民警調解處理。甚至在有些案件在上報到分局法制部門以後,有些負責審批的領導還會要求基層再去調解一下。
六哥在基層看多了,那些很多調解出來的“和諧”,反而是隱患重重,而公安機關的一把“尖刀”,卻越來越多的被人丟棄!
曾經有一年,一起兩個小女孩互毆的案件,兩人都不調解,六哥將告知筆錄都讓雙方簽完字,準備呈報拘留了。後來小女孩家長來了,希望民警出於人道主義讓他們見見小女孩,他們再去做一下調解工作。
本來雙方當事人都是滿了18歲的人了,法律上不需要他們的家長參與意見了,但六哥心善就讓家長見了他們的孩子,並且後來雙方家長讓雙方小女孩和解了:各自看病,互不追究。
就在調解協議簽完的第三天,其中一方的家長又來到了派出所,説,回去後,他閨女説是對方先動的手,他閨女就只踢了對方兩腳,是不是應該把對方拘留並賠償損失啊,對方是不是“找關係”了啊。
一個典型的“東郭先生和狼”的現實版,在這些人眼裏,自己永遠都是冤屈的,對方永遠都是找關係的,警察永遠都是黑幕的!六哥真想一巴掌抽死自己,當初為什麼心軟的讓他們調解。
六哥説:“好,今天下午兩點,你把你閨女叫過來,我把對方小女孩也叫過來,你們雙方寫一個不調解的文書,我根據你們雙方的情節嚴重,都上報分局裁決拘留,然後把雙方的拘留文書送達給你們,你們拿着這個裁決書去訴訟、去上訪、去找媒體都可以。如果判公安敗訴了,就處分我。咱們用法律文書來證明對方是不是找關係了吧。”
當然,到了下午雙方誰都沒敢來,據説,他們又自行和解了一回,還是各自看病互不追責。
公安機關不是居委會,是被定義為“國家暴力機器”的機關,但或許只有中國的警察,是全世界唯一一個不使用暴力的“國家暴力機器”。
但是我們的戰友,也不應該隨波逐流,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國家授權警察調解的,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的情形: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調解案件的起因必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調解對象必須是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調解條件必須是情節較輕的,而且,也只是“可以”調解,不是“必須”調解。
其他此條法律規定之外的調解,都屬於非警務活動,在現在不幫助不行的現實環境下,盡心盡力就好,不必強求。
對於治安案件的處理,如果上級部門一味追求不想給自己找麻煩,建議基層派出所多調解、全調解,勢必更會造成公安派出所的威信斷崖式下降,讓所有打了架的,砸了東西的等違法行為人,更會覺得“不就賠個錢嗎?老子有的是錢,老子打的起。”
別不信,六哥剛到派出所時,轄區內的一個KTV天天打架,每天凌晨沒有四五起打架的報警,民警都覺得明天太陽會從西邊出來。所有的打架的,因為民警不想加班、嫌麻煩,來了就調解,結果越調打架的越多。
後來六哥發現該KTV攝像頭除了廁所外無死角覆蓋,便開始對凡是在該KTV打架的一律拘留,即使加三天班,也要和他們較真到底,曾經最高的紀錄,該TKV一夜拘留了17個打架的人。經過半年的堅持,在該KTV因打架、尋釁滋事被判刑、勞教、治安拘留的人數達到一百五十餘人,竟然半年後,下半夜沒有報警的了,偶爾有幾個喝多了滋事的,也只敢推搡幾下就跑了,再也沒有了當年酒瓶子亂飛的“廟街”的感覺了。
同樣,還有一起雙方債務糾紛的,報警22次,調解來調解去一點效果沒有,終於在一次單方持械打人中,以將打人者治安拘留結束了他們的糾紛。
還有一對兩口子鬧離婚的,報警12次,男子多次家暴都最終雙方和解,死性不改的男的又趕上六哥值班那天實施家暴,我沒有給他和解的機會,將男子治安拘留,從那之後再也沒有關於這兩口子的報警,聽鄰居説,這個男的現在只敢罵人,不敢動手了。
還有兩家樓上樓下的鄰居糾紛,報警37次,越調解毛病越多,越禮讓慣的脾氣越大,最終雙方已經不把警察放在眼裏了,當着六哥的面互毆了起來,當我頂住一切壓力,把雙方都送進拘留所後,這長達半年的鄰里糾紛報警畫上了句號。
六哥拘留過叫囂一切的開寶馬的,事後他也知道錢不是萬能的了;六哥拘留過撒潑打滾的公主病的,事後她也知道社會不是她家開的了;六哥拘留過目無一切的官員,事後他也嚐到雙開的滋味了。
都説拘留激化矛盾,六哥拘留了這麼多人,哪一個出來都是老老實實的不敢惹事了。反而,有法不用,笑臉給多了,慣的都是病!
派出所這些年是越走越弱,但真正的智者,要適應環境,要學會改變,要合理的利用規則,這個規則就是法律。**魯莽不是勇敢,笑到最後的才是贏家。**無論出警還是處理案件,不爭一時口舌之快,把常用的法律熟記於心,靜若處子動若脱兔,不違法你是爺,你想怎麼囂張就怎麼囂張,違了法不廢話,別臂上拷送拘留。不動則以,動就要讓違法人員知道疼!
**別再求爺爺告奶奶的調解了,畢竟誰也不欠誰的幸福,**非警務調解,盡心就好。違法行為的調解,就給你半小時時間,調解不成,依法拘留。拘留三級審批,調解只有你一人背鍋,事後被人誣告了,哪個更會有人替你分憂?
派出所一直有把“尖刀”,就是法律賦予的對違法行為人的呈報裁決拘留,這種三級審批的形成法律文書的行為,會比調解更讓羣眾信服。
六哥希望的是有關領導和上級審核部門,也能多一些擔當,讓基層用好這把法律“鍛造”並授予的“尖刀”,不要因為怕給自己惹麻煩,就以各種理由推脱、阻礙審批,讓基層自謀出路,直到逼得基層走投無路,説了那句:“不給您填麻煩了,我們調解完了。”
經過了20年的基層工作,六哥真心的感到:秩序都是怕出來的,不是敬出來的;處罰永遠比教育有效,震懾永遠比感化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