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當“老賴”,葉璇要玩完自己?_風聞
逗号-做人要做事,做事是做人2018-10-27 06:41
10月18日晚,有新浪微博用户稱,葉璇在3年前對自己進行人身攻擊,法院判決葉璇侵權並刪微博道歉。因為葉璇不執行判決,法院於9月19日對其發出了限制消費令。媒體確認該微博的信息真實,且法院表示葉璇堅持逃避執行,將採取進一步的執行措施。
作為演員的葉璇,或許擁有自己忠實的影迷粉絲,也就多少擁有了些名氣。畢竟相對而言,在當下的社會,我們無法否認,在鎂光燈下工作,在鏡頭前生活的演員,是特別容易出名的。而出名成為明星,往往就意味着地位和財富,因此某些演員鍾愛炒作,甚至能夠“化腐朽為神奇”,敢拿為人不齒的緋聞炒作以博取眼球,只為提高自己的出鏡率和知名度。演藝界有些烏煙瘴氣,這是人所共知的。
實事求是地説,演藝界從業人員的感情生活,確實比其他行業更復雜些。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葉璇的感情生活也是有過波折的,而感情又是最微妙和複雜的事情,箇中是非曲直,局外人有時還真難説清楚的,也不便置喙。但是,既然有法院生效的判決為證,那就説明葉璇在處理自己的私人感情時,方法和手段不妥當,即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事實清楚,證據也確鑿。在這種情況下,拒絕執行法院判決,顯然不是守法公民應有的態度,更不是公眾人物負責任的做派。無論是使性子的意氣用事,還是耍派頭的蠻橫折騰,這對於自己的公眾形象,都是負面和惡劣的。視法律為無物和兒戲的演員,縱然在作品中的演技再好,如何受人歡迎,在生活中註定不是個好角色好公民,充其量就是個標準的兩面人。
對於腰纏萬貫甚至億貫的演員葉璇而言,或許覺得限制消費令是無所謂的,反正錢不是問題。但是,在法治社會,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是不能被演員拿來娛樂消費的,有些事情根本就不是錢的問題。因此,法院對葉璇無視法院判決的行為,也明確地給出了態度,即“將採取進一步的執行措施”。這是葉璇不能不掂量的。任性地與法律對着幹,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真落個“老賴”的名聲,不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形象玩完了,可資利用的“剩餘價值”也就不多了。面臨着如此“嚴峻”的形勢,葉璇還真的無可選擇,唯有回到守法的軌道才是正道。
如果非要撞了南牆再回頭,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葉璇還是三思而行,為自己的形象,為自己的影迷,都沒必要更不應該繼續在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因為結局是明擺着的,玩火必自焚,幹嘛玩完自己呢。(更多文章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微語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