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奸之禍,甚於外敵_風聞
吕华阳-公众号“夜语春秋”作者2018-10-28 18:52
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講得是這麼一件事,一個當地的財主(或者是鄉紳地主什麼的,年代有些久遠,已記得不甚清楚,但可以肯定不是一般的貧農),在日本人打來之後,投了日本人,因着會日語,所以成了當地的翻譯,只不過他從不打罵鄉鄰,而且還從日本人手下救人,結果抗戰勝利之後,他一家被人拿斧頭砍了頭,無一倖免。
儘管文章看上去只是在中立地表述事件,但是你就是能從那篇文章的字裏行間讀出對漢奸的同情。
沒錯,就是同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幫那些漢奸洗地和漂白成了文化圈兒裏一種頗為流行的趨勢,其中最有代表性,傳播最廣的一個理由就是——殺自己人,算什麼英雄?
確實,自相殘殺不是好漢。
沒毛病。
然後繼續擴展一下,民族劣根性神馬的,也就順理成章了。
好像……也沒毛病。
是吧?
但細想一下,你就會發現這個理論中,有個怎麼繞都不可迴避的問題。
什麼是自己人?
在我看來,既能一起揍人,也能一起捱揍,能一起吃肉喝酒,也能一起吃糠喝稀,那才能叫自己人。
順風跟團一塊浪,逆風偷開隊友傷——這能叫自己人?
扯淡。
這特麼是孫子。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有多少人在遇上這種孫子之後還能不計前嫌把它們當自己人。
內奸之所以可惡,並不在於作惡——再作惡,你手上也就那點侵略者施捨的權利,和侵略者相比,你的惡能多到哪兒去?南京一地日寇就屠戮了數十萬軍民,和他們比,漢奸做得惡能有多少?
非要説的話,這麼説也確實沒錯。
可問題在於,小惡並不等於小錯——惡行地規模與惡行地程度在很多時候並不成正比。
就像那些為虎作倀的倀鬼,他們做了什麼惡?説起來,無非就是幫老虎掃除路上的陷阱,誘着人往老虎洞走,順便幫老虎解開那些倒黴蛋的衣服,讓老虎吃的更爽而已。
誠然,殺人的是老虎,吃人的也是老虎,倀鬼們既沒有開葷,也沒有殺生,可若是沒有倀鬼,老虎還能那麼輕易地吃到人嗎?還能橫行山林那麼久嗎?
未必吧。
若是沒有那些內奸,也許有的城市便丟不了,也許有的英雄便死不了,也許有的敵人便活不了。
然而,正是因為內奸們交出了一張不該交出的告密紙條,舉起了一根不該舉起的引路火把,報告了一份不該報告的致命動向,那些原本丟不了的城市丟了,原本死不了英雄死了,原本活不了的敵人活了。
外敵的暴行,與內奸的背叛,你覺得,哪個更可惡?
我選擇後者。
侵略者作惡,那是因為他們受到的教育就是不拿中國人當人,有日本二戰老兵回憶時説,那時候就是覺得中國人不如豬羊,豬羊殺了還能吃肉,殺中國人能幹什麼?除了費力氣。
可內奸們呢?他們從小也是受着禮義廉恥的君子教化長大的,然後卻沒有選擇和相同教化同胞同仇敵愾,反倒是投入侵略者的麾下,視民如土,為虎作倀。
然後,就這樣,還有人好奇,為什麼我們寧可原諒外敵也不原諒內奸?
呵呵。
自己人你麻痹。
不管你能不能忍,我是不能忍。
你可以説,他們是迫不得已,你也可以説,他們是身不由己,但是你無論如何不能説,他們是自己人。
因為這三個字沾滿了沉重地鮮血和靈魂。
內奸們,不配。
===========================================================
最後送一句話,給那些同情內奸的人士們:外敵入侵,不過是野蠻無知,而內奸禍國,卻是明知故犯——野蠻無知,尚能潛心教化,明知故犯,唯有死路一條。
(本文首發於公眾號“夜語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