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變化的內容_風聞
丢三落四大仙-2018-10-28 16:11
1:第六次變化的內容1——個人和家庭的變化
概念上的變化:儒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而西方資本主義的個人主義是,每個人都是平等,自由的。而毛的思想認為:人是個社會的產物,只有在當時的社會的基礎上提出自由和平等,沒有絕對的自由和平等。
實踐上的變化:在傳統的中國社會中,是講究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是沒有權利提出離婚的。但是再次革命中發生了變化;關於家庭父子關係的變化,由原來的絕對的盲從,變成了新舊思想的交鋒。好的的軟頂,不好的是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如果用原來的儒家的思想看這個時期由於新的婚姻關係的變化,會發出國將不國,家庭混亂的結論。但是如果從人人自由的角度看。也就是從原來把女人當成一個生育的機械和物品,變成了人。在前期的多次的政策的磨合後,最終形成了新政權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與目前女人解放的差異在於現在的女人的解放,是空談,概念上的解放。而在當時的變化上在強調男女平等前,先強調在勞動上的平等。及勞動決定論。這樣就解決了勞拉出走了怎麼辦的問題。在經濟上的獨立才是真正的獨立。“尋烏的女子與男子同為勞動的主力。”“所以女子的勞苦實在比男子要厲害。她們的工作不成片段,這件未歇,那件又到。她們是男子經濟(封建經濟以至初期資本主義經濟)的附屬品。男子雖已脱離了農奴地位,女子卻依然是男子的農奴或半農奴。她們沒有政治地位,沒有人身自由,她們的痛苦比一切人大。”
因此:在過去富人或則貴族都是三妻四妾的。如好多民國的軍閥,甚至十幾個老婆。男人為主,女人是他們的附庸。到男女平等的變化,一夫一妻制。而台灣香港和澳門一夫一妻制的推行要比大陸晚的多。
2:第六次變化的內容2——社會羣體概念的不同:
在傳統的中國強調的是家族的概念,而遊牧民族強調的是部落的概念,西方政治學強調的是民族的概念,而中國在這個變化中強調的是階級的概念。在革命中主要是和傳統的家族的觀念做鬥爭,最著名的一句話是毛澤覃説的“這是共產黨的委員會,不是毛家祠堂”。而階級的概念使當時的中國的革命突破了家族,民族和部落的範圍成為了一個全國性的革命。
3:第六次變化3:國家所有者的變化——家族的朝廷,民族的國家,階級的國家。
在傳統的儒家的理論上,國家是屬於皇帝這個家族的,和其他的臣民無關。皇帝和大臣之間的關係是恩義的關係。皇帝對大臣好,大臣效忠於皇上,如果對大臣不好,大臣叛走外國。對於庶民來説,上面是張皇上和李皇上都沒有關係,只是換了一個交税的對象。而民族式國家是,這個國家是屬於這個民族的,對於外民族的人,相應的他的政治權利會受到限制,而本民族內的人會通過給他的政治權利來行使知己的權利,也要付相應的義務。而相應的階級的國家,他們劃分人們政治權利的標準是根據不同的階級來劃分的,不同的階級在國家裏面行使不同的權利。
4:第六次變化4:軍隊的變化——軍閥個人的軍隊,國家的軍隊和階級的軍隊。
中國在這個時期的軍隊性質在這個階段可以看做三個不同性質軍隊的變化,第一個是以北洋政府軍隊為代表的軍隊,是一個軍閥個人的軍隊,就像傳統歷史上的軍隊一樣。這樣的軍隊是屬於個人的,各個大的軍閥之間為了奪取國家的最高權力而互相爭鬥,小的軍閥為了爭奪地盤而爭奪,軍閥混戰不止,上面沒有一個大家認可的統一領導,最有代表的是辮帥張勳,竟敢帶領軍隊去強制解散議會,這在民主式國家是不可想象的。第二個為國民黨的軍隊。這個名義上有一個國民黨的中央,但是大家都把這個黨中央當作一個傀儡。用軍隊來立黨的中央,最有代表的是南京政府成立的時候,武漢和南京成立了倆個黨的政府,還有中原大戰的時候,成立的倆個黨中央。誰的軍隊強大,誰的政府就是中央政府,名義上是黨的,實際是個人的。第三個是新的軍隊,這個軍隊是屬於黨的,只有黨指揮槍,不允許槍指揮黨。最有代表的事件是臨時黨中央進入中央蘇區,立馬把毛拿掉,毛就離開了他創建的軍隊,去做政府的主席。而張國燾的草原分兵。當時中央做了決議,要集體北上,他卻違抗中央會議的精神要南下。同樣是中央委員的任弼時直接質問他,為什麼不執行中央的決定。中央的決定,不論對錯都要執行,可以在中央會議上討論。但是中央決定的,一定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去執行。這也是現在強調的政治紀律。
5:第六次變化5:民主的性質——貴族的民主,全面的民主,民主集中制。
傳統的民主,都是貴族的民主,或則貴族民主的變體,如在選舉上規定選舉人和被選舉人不同的條件,來限制選舉的對象。就是美國,英國等也是到了60年代才開始走向全民選舉的道路。而社會主義社會一直要求的是全面的選舉。但是在實踐中,會發現全面的選舉會出現種種問題,後來中國走向了可控的民主,也就是民主集中制。在選舉上,給人民全部都有選舉的權利,但是通過控制議題和過程,來避免全民選舉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6:第六次變化6:國家的作用——最小的政府和管理型政府;
在傳統中國和西方都推崇的是小政府,中國傳統上習慣是皇權不下鄉,縣以下的是地方士紳和家族的自治。因此,家族有懲罰和獎賞自己家族成員的權利,甚至可以殺死自己違背家族價值的人員,如對於偷情男女的浸豬籠等。而西方的也是主要靠社會組織的自治。政府儘量少的干預社會的生活,最好做一個可有可無的守夜者。而在革命中走過的中國對政府的定位是一個管理者,他對社會的方方面面通過黨組織和社會的各級政府進行管理,最極限的狀態是在七十年代,甚至通過社區的各個居委會,管到人們的結婚生子。這種過分的管理也壓制了社會的活性,在後來逐步放寬了。但是管理型政府的內涵沒有變,變化的是管理的多少。
7:第六次變化7:法理的變化——什麼樣的法律:
現在都提倡法制,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卻很少考慮法理,就是法律背後的理論基礎是什麼?傳統中國的社會也有法律,這個法律是按照儒家的思想來制定的,如在法律上規定了孝道,如果父親告子女忤逆不孝。那麼官員可以打死兒子。具體的可以參考中央十二套的明清判案的講座,以及郭德綱傳統相聲中的內容。而資本主義法律背後的理論基礎是推崇個人的權利和義務。而中國當時的法律的背後卻是另一套理論,因此就是資本主義法權的説法。因此,在49年和國民黨的談判中就有一條是廢除偽法統。也就是雙方的法理不一樣,所以不可能完全繼承他的法統。而目前中國法律的教育的教材都是以西方那一套出來的,和目前的中國實際的法律的概念不一致,也就是目前為什麼法律人士對目前社會看法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為什麼這個中國這個時候的變化會有這麼多根本的變化,而這個變化又另大家感到疑惑。按照生產力和社會發展的關係的理論分析。中國當時的實際情況是一個小農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最好的結果應是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進入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這個思想和管理方式超越了當時的現實。但是為什麼這個理論可以在中國取得勝利,需要具體考察當時中國當時的實際情況和麪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