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追究丟失警犬的責任?通報來了:知錯就改!_風聞
百姓堂前燕-2018-10-30 15:59
近期,浙江金華一對夫妻將警犬當做流浪狗帶走救助後,因涉嫌盜竊警犬被刑事立案一事引發關注。10月29日,金華市公安局通報了該案處理情況:因多湖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

回放此案被媒體曝光過程的輿論焦點,大致有幾個方面:
**(**1)“這警犬又被偷了,誰的責任還需從頭思量”
從7月3日,金東公安分局對涉嫌盜竊的朱某、應某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媒體曝光後,網友扒出《浙江法制報》7月25日的報道《萌犬看着乖巧,父子倆起賊心 萬萬沒想到是條警犬》,指出“這條散養的警犬,不是第一次被偷了”。這警犬兩次被偷,中間相隔僅一個月時間,看來第一次被偷後,並沒有加強管理,被偷的責任不能總是單方的。作為管理的警方也應該有改進。況且警犬的管理原來就不符合規定。

針對該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分局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並視情作出處理。下一步,分局將繼續嚴格依法辦案,誠摯歡迎媒體和廣大網民監督。
**(**2)警犬兩次“被盜”, 究竟是“管不住狗”還是“釣魚執法”
針對這對夫妻行為究竟是救助流浪狗還是盜竊警犬?律師認為,之所以説這對夫婦的行為是救助,是因為這條狗沒有在公安機關的控制區域,是散養的,沒有人員看護,這種狀態下,就是撿,而不是偷盜。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對這條警犬的管理是有問題的。
除了案件實體存在一定爭議,也有法律界人士關注此案涉及的辦案程序,辦案單位涉嫌違反了法定程序的違法行為。

**(**3)“警犬被盜”案勿傷公信力
警犬,是指由警察機關使用的具有一定警務用途的犬,在人們的印象中,都是訓練有素、勇敢、專業且略帶一些神秘色彩的高冷動物,實在與此案中這條總在垃圾堆旁轉悠的狗太不相符。這條警犬隨隨便便就被陌生人帶回家,即便算是拾到他人的“遺失物”沒有及時歸還,派出所可以依法討還,卻不宜將另一方上升到犯罪的高度。
需要上級管理部門不偏不倚,及時調查,憑藉充分的事實依據及法律法理,追究相關各方的責任,以正視聽,以法服人,切莫讓莫衷一是的“警犬被盜”案損害法治威嚴,降低公信力。

(4)為什麼不追究丟失警犬的責任?通報來了:知錯就改!
10月29日,金華市公安局通報了該案處理情況:因多湖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違反了《警犬飼養管理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對朱某、應某夫妻二人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已介入,將結合朱某、應某夫婦提供的線索和證據,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等進行全面核查,儘早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答覆,並對媒體的監督和網民的關注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