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的劉強東事件_風聞
潘佳瑭-言不吾無2018-10-30 15:18
作者:潘佳瑭 發佈時間:2018/10/30
京東總裁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參加工商管理博士(DBA)研習期間,涉嫌性侵一名中國女留學生。該事件引起境內外媒體和公眾廣泛關注,在過去的兩個月,為劉強東證明清白、抱屈喊冤者有之,幸災樂禍、聲討撻伐者亦有之。然而,一切評判都應基於事實,與情緒化的爭論相比,探究事件的真相更加複雜,也更重要。目前美國警方已將初步調查結果移交檢方,事件走向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或許我們永遠無法瞭解全部真相,但有必要基於公開披露的信息,探究事件的基本脈絡、可能情形與主要疑點。
三種版本
縱覽各家媒體披露的“東哥性侵”信息,主要有以下三種版本:
A版本:這是迄今為止信息量最大的版本。“北美留學生日報”公眾號宣稱取得目擊證人的口供,還原整個案件經過:當地時間8月30日晚,劉強東一行在明尼蘇達州阿波利斯市的Origami Uptown餐廳聚會,賓客分為一大一小兩桌,大桌包括劉強東在內約10人(注:實為16人),其中唯一的年輕女性是來自明尼蘇達大學的一位女生,她自稱於2周前轉到該校。她是應一名參會者之邀而來,原本不願出席這種社交晚宴,最後她的老師崔姓教授(DBA項目所在學院的副院長)説服了她,對方認為,參加這樣的活動有助她未來的事業發展。當天傍晚,她出於警惕,拉上小B(化名)來到餐廳。她被安排坐在劉強東的身邊。目擊者稱,女生被大量勸酒。當晚的帳單顯示,晚宴共計點了32瓶酒。晚餐結束後,她上了劉強東的車,由劉強東送回家。她稱曾嘗試下車,但是失敗了。路上,劉強東曾提出帶她回自己居住的酒店,她拒絕,要求回到她在校外租住的公寓。當晚11時許,劉強東送她到家門口時,遇到一個正在遛狗的中國鄰居,該鄰居看到二人互相依靠,舉止親密,無法判斷女生是否在反抗。凌晨2時許,涉事女生通過手機聯繫小B,聲稱她想把劉強東送走,小B聞訊到女生公寓樓下後覺得事態嚴重,拿起手機報警。很快,趕來的警察衝進女生公寓。女生的第一反應仍然是“息事寧人”,向警察解釋:都是誤會。然後,警察將劉強東帶離現場。女生次日嘗試聯絡劉強東,想跟他當面談談。她説,她只是需要一個道歉。在校方的建議下,女生決定報警。美國時間8月31日晚,劉強東在明尼蘇達大學的休息室等她,兩名警察推開門,以涉嫌強姦將他帶走。保釋當晚,劉強東正常出席明尼蘇達大學的課程結業活動。
B版本:這是網絡上較早傳出的版本。劉強東一時興起,託中間人叫了個女學生。“交易”過程中被女學生認出來了。我去!大款,富豪啊,漲錢!開始談好的200美元變成200萬美元。誰也不傻,當然不給。你給不給?不給就告你強姦。這算什麼事?生意人講的是誠信,説多少就多少,不給!行,你等着,我現在就報警。
C版本:這是“陰謀論”的版本。有人認為,京東作為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近兩年一直被華爾街資本做空,幾家投行紛紛減持京東股票,劉強東此次被人設套,京東股價應聲大跌,華爾街資本用槓桿做空,狠賺了一大筆。還有人認為,這是境外反華勢力所為,藉此打擊中國經濟。
五種可能
依據各種版本信息推斷,劉強東與涉事女生之間應該存在性行為,但其性質尚待確認。結合現實社會的大量案例,該事件有以下五種可能的情形:
情形之一:強姦。美國當地警方公開的報告顯示,劉強東因受到“犯罪性行為-強姦-既遂”的指控而被逮捕,報告標記為一級重罪,屬於“侵入式性行為”(若被正式定罪,將面臨12至30年監禁,並向女生支付數百萬乃至數千萬美元的民事賠償)。該報告是警方根據報案者的口述作出的如實記錄,若情況屬實,劉強東將被判重罪,那隻能是他咎由自取。值得注意的是,A版本的表述帶有明顯的傾向性,諸如女生“出於警惕”拉上小B、女生“被大量勸酒”、她的第一反應仍然是“息事寧人”、她説“只是需要一個道歉”……字裏行間都在暗示劉強東不僅有作案動機,而且有“強姦-既遂”的事實。
情形之二:性交易。這種情形比較常見,雙方談好價格,然後交易、付款,少數情況下是先付款再交易。美國除內華達州以外,性交易在其他州是非法的。按照B版本的説法,該事件似乎屬於非法性交易導致的糾紛,然而這種情形發生的概率並不大——倘若東哥只同意支付200美元,那實在是太摳了,這樣的價位比東莞大規模掃黃之前高檔會所的價位還低,要知道,東哥當年回老家給年紀較大的鄉親還每人發一萬元紅包呢!
情形之三:一夜情。男女雙方在某個時點對彼此的身體都感興趣,你情我願,一拍即合,事後你不欠我的,我不欠你的。倘若雙方沒有後續生離死別的死纏爛打,更沒有你死我活的情殺事件,這純屬道德層面的生活作風問題,不涉及法律責任。如果女生與劉強東的關係屬於這種性質,就不會鬧得滿“球”風雨——事實表明,這種情形發生的概率幾乎為零。
情形之四:女方有所算計。在年輕女性當中,對於東哥這樣有很多錢的人物,想利用自己的身體換取好處的人比例未必很高,但絕對數並非一個小數,一旦有機會接近東哥,她們有的作風潑辣,主動出擊,搞定再説,有的表面矜持,好像不太情願,半推半就,其實內心渴望一舉拿下,再談條件要好處,甚至取“奶茶妹妹”章澤天而代之。敢做這種美夢的人大有人在,關鍵是有沒有機會,更重要的是東哥能不能把持得住。
情形之五:女方受人指使。這種C版本的情形最複雜,幕後黑手可能永遠不會被發現(與女方單線聯繫的有可能只是幕後黑手的N級下線)。如果出現這種情形,加害者事先通常進行周密的策劃,一擊斃命,比當年刺客槍殺肯尼迪還乾淨利落,劇情發展絕不會如此拖泥帶水。換言之,這種情形發生的概率其實也很小。
六大疑點
劉強東事件可謂撲朔迷離,在弄清事實和真相之前,我們無法判斷誰是誰非,然而從法、理、情的角度進行探究,可發現諸多蹊蹺之處。
疑點之一:如果女生的指控成立,她靠什麼讓劉強東欲罷不能?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女人即使傾國傾城,如果她對一個男人保持適當的心理距離甚至冷漠,其言談舉止就會有所表現,通常不會引起對方的好感。從心理需求看,劉強東有一同赴美的嬌妻,論聰明程度,妻子是無可爭議的學霸,論顏值和氣質,普通女生自慚形穢,相比之下,涉事女生有什麼秘密武器或特別的誘惑力?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彼此也沒有心理暗示,劉強東因何被她迅速迷倒,糾纏數個小時,最後竟喪失理智,硬往上撲?此事於法不容,於理不達,於情不通,難道雙方事先有某種約定與默契,或者劉強東需要去做精神鑑定?
疑點之二:女生到明尼蘇達大學僅兩週,為何被邀請參加聚會?
劉強東於8月27日赴美參加研習,明尼蘇達大學負責該項目的崔姓教授事先了解具體的日程安排,事發當日,涉事女生轉到該校僅2周,她與劉強東聚到一起純屬巧合,還是早有安排?即便是巧合,崔姓教授邀請甚至“説服”她參加晚宴,表明師生關係非同一般,令人奇怪的是,普通的師生關係靠什麼在短短的十多天就能如此密切?在劉強東和女生之間,崔姓教授扮演的又是何種角色?
疑點之三:女生為何願意參加晚宴,而且成為女主角?
女生如不願赴宴,完全可以找個諸如身體不舒服、臨時有事的理由,婉拒邀請,沒有任何人會逼迫她。既然她“出於警惕”拉上小B一起赴宴,表明她預知“凶多吉少”,卻還是趕赴鴻門宴,兩者豈不矛盾?難道她有不為人知的打算,想拉上一個人當“證人”?她是唯一被安排在大桌且坐在劉強東身邊的女生,其餘3位女生被安排在小桌,主人何以對她如此關照?如果男人們想喝酒聊天,幾個人坐在一起就可以吆五喝六嗨起來,有異性在旁反而影響氛圍,即便想找異性陪酒,為何不找其他女生,而且找的是一個認識不久的女生?
疑點之四:劉強東是否對女生灌酒,為何單獨送她回家?
有報導稱女生席間被大量勸酒,似乎劉強東在為作案做準備。針對網絡流傳的現場照片,則有網友指出女生“眼神有點怪怪的,給人一種有備而來的感覺”。按理説,劉強東不會對她灌酒,即便是小混混,一般也不會找一堆人喝酒,目的是想將某個女生灌醉,然後強姦,誰都知道那是嚴重犯罪!倘若劉強東如此令人作嘔,豈不比一般的小混混更猥瑣、更無知?餐後劉強東送她回家,她稱曾嘗試下車,但是失敗了,如果她不想坐對方的車,當初為何上車,難道對方非得死皮賴臉送她?如果劉強東路上提出帶她回自己居住的酒店,此話意味着什麼不言而喻,倘若此前沒有曖昧的互動,他會貿然提出這樣的要求嗎?既然她清楚對方想要什麼,在案發之前的數個小時,只要正色地説一句話,對方就會知趣地離開,難道劉強東沒有絲毫正常男人的自尊心?如果兩人之間沒有纏綿,劉強東何以在公寓長時間滯留?
疑點之五:女生的微信聊天記錄為何自相矛盾?
路透社於9月24日發佈長文,披露涉事女生與好友的一些微信聊天記錄:在宴會過程中,她稱“這是一個陷阱”,“我真的喝多了”,幾小時後稱“在車裏劉開始對我動手動腳”,“我告訴他別這樣……但是他不聽”;凌晨2點,她稱劉強東強迫她與其發生關係,“我不願意”,“明天我會想辦法逃走”,請朋友不要打電話報警,稱“他(劉強東)一定會把事情壓下去的”,“你別低估了他的權勢”;早上,她稱已經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多個人,包括警方、幾個好友以及至少一位教師,她會留着牀單,表示“證據不能弄丟”;她曾問為什麼劉強東這樣的億萬富翁會對自己這種“普通女孩”感興趣。知情人士稱,警方早晨前往女生的公寓,劉強東當時也在,女生拒絕對劉強東的在場提出指控。令人費解的是,女生為何早早就斷定宴會是個“陷阱”,為何不離開?既然自己喝多了,為何不歇一歇,反而忙着發微信(證據)?如果“想辦法逃走”,表明當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為何還能不停地發微信,全程進行“現場直播”?遭遇性侵併非一件快樂的事,既然認為報警沒有用,為何主動向多人曝光自己的隱私?劉強東對一個初識的女孩“感興趣”(微信用詞不是“下手”或“這樣”,本身流露出女生當時的積極心態和正面情緒),是誰牽線搭橋,對方又是如何向劉強東介紹這種“普通女孩”的?如果兩人之間發生不愉快的事,為何警察來了劉強東還沒走,而且若無其事?
疑點之六:涉事女生心裏想要的是什麼?
如果真的發生性侵事件,女生想“息事寧人”,於次日聯絡劉強東,想跟他當面談,那麼她想談什麼?難道“只是需要一個道歉”就能讓她心理平衡?劉強東如有錯,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這符合情理嗎?或者説,如無強姦之實,何談道歉?女生要得到“道歉”,會不會是想錄音並提供給警方,作為“被奸”的證據之一,進而索要鉅額賠償?她一天後再次報警,究竟是想要什麼?國內外上市公司數以萬計,她未來的事業發展可以有無數選擇,無需綁定劉強東,如果不是另有所圖,為何不拒絕對方的要求?“應該是價格沒談妥,送到局裏後談明白了”——網絡紅人王思聰在微博上作出如是評説。
誰是受害者
劉強東事件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涉事女生很可怕,還是很無辜,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者?在諸多迷團沒有解開之前,這些答案均不得而知。就在劉強東攜家人和隨行人員搭乘飛機在美國MSP機場落地的同一天,“崑山龍哥”持刀砍人被反殺,案情很快水落石出,因為第一案發現場有街頭監控錄像、圍觀羣眾、與“龍哥”同行的一對男女等人證和物證,龍哥死得不冤。相對來説,劉強東事件的第一現場僅兩位當事人,誰冤誰清白很難判斷。從法律上講,“侵入”與“正常進入”性質完全不同,如果涉事女生的指控屬實,我們堅決支持她捍衞尊嚴,維權到底;如屬不實指控,則需打幾年官司,隨着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交鋒,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大量細節、當事人身份將陸續曝光,弄得一地雞毛,最後什麼也得不到,演繹成一出鬧劇,對誰都沒好處,那樣的話題太沉重,代價也太大。
兩個中國人跑到美國整出這樣的事,最可能的情況是,女生知道全部真相,劉強東、崔姓教授分別知道部分真相。至於女生是怎麼想的,説出來的是不是真相,目前還無從證實,至少有太多疑點需要解開。無論真相是哪種單一版本或複合版本,該事件對劉強東及其家庭、對涉事女生、對京東集團、對中國人在國外的形象來説,都不是什麼好事。
蒼蠅不盯無縫的蛋,劉強東已經為其行為不檢點付出巨大代價。美國當地檢方下一步會否起訴劉強東,還有待觀察,檢察官有決定權,其背後會不會有商業勢力或政治勢力介入,誰都説不準。如果檢察官有一天突然宣佈起訴,即便法庭最終認定東哥無罪,整個過程也會對東哥和京東帶來新的紛擾。對於國內的劉強東們來説,該事件無疑是一個教訓或警示。
劉強東在美國捅出這樣的婁子,奶茶妹妹一定很生氣,也很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