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責任異化:包户幹部用私人資源扶貧,可行麼_風聞
走读中国-2018-10-30 10:37
陳輝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
一
筆者在西南某貧困縣調研,一位扶貧幹部介紹了自己的幫扶經歷。有一次“慰問”貧困户,他自掏腰包送了800元。起初,他還感嘆自己慷慨,後來愈發感覺不妥,認為自己辦事不周。
一方面,單位同事在本村都有結對幫扶任務,有的只給兩三百,有的只送米麪油,還有的啥也沒送。同事們想法不一樣,工資待遇和經濟條件參差不齊。他給太多,令其他包户幹部難堪。另一方面,農户之間也會相互比較,議論別人家收了多少錢,甚至抱怨個別幹部太小氣!從這兩方面來看,包户幹部自己出錢給貧困户,雖然具有救濟作用,但負面影響也不小,不利於增強貧困户造血功能,無益於形成正常的幫扶關係。
還有一個類似案例。西北某縣醫院領導幫扶的貧困户就診時享有特殊照顧。一號難求的專家,可以幫忙預約,做手術也有“綠色通道”。享受了幾次高級待遇,貧困户對她感激不盡。表面上看,這位醫院領導確實費了心,貧困户也得了實惠,但本質上,包户幹部利用領導身份給貧困户搞“特權”,同樣是私人性的扶貧邏輯。畢竟,同村其他貧困户也是縣醫院包抓,獲如此優待者寥寥無幾。部分村民嘴上羨慕該貧困户,心裏卻有幾分不平衡。要麼埋怨自家沒有領導特殊關照,要麼質疑幫扶工作本身的公平性。
**包户幹部想和貧困户建立親密的幫扶關係,這種動機無可非議,但絕不能依靠小恩小惠。這是小仁義,具有私人性。**幫扶幹部的核心職責,應該是多宣傳、多做思想工作,給農户出主意、找路子。這樣的幫扶模式才可持續,才會避免私人邏輯,發揮公共資源的扶貧效應。
二
包户幹部動用私人資源參與扶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貧困户幫扶的“最後一公里”難題,即幫扶工作如何在最末端做實做細。
精準扶貧要達到“扶真貧、真扶貧”的政策目標,在精準識別後,必須謀求精準幫扶,因户施策**。這種具體到農户層面的精細化治理目標,與現有鄉村治理資源和能力並不匹配。**駐村工作隊雖然增加了扶貧人手,但和村幹部一樣,更多時間耗費在入户識別、檔案材料和頻繁督察考核中,很難勝任具體貧困户幫扶工作。在這種局面下,許多省份開展了類似於“萬名幹部包户”的扶貧行動,市、縣各單位幹部全部上陣,每個幹部幫扶3-5個貧困户。例如,某山區縣實施“5321幫扶模式”,即縣級領導包抓5户,正科級領導包抓3户,副科級包抓2户,一般幹部包抓1户。就這樣,全縣幹部都被動員起來,成為貧困户幫扶責任人,不脱貧不脱鈎。
從政策設計角度來看,這種“一對一”包户模式縮小了幫扶單位,實現了責任到人到户,有利於提升幫扶精準性,但調研發現,幹部包户制度在實踐中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影響着幫扶成效。
**第一,許多包户幹部入户時間少,對農户情況瞭解不夠。**與駐村工作隊不同,包户幹部還有自己本職工作。幹部即便下班和週末抽時間入户,大多是填表調查。有的一年見上一兩次,提着東西,像走親戚一樣。來去匆匆,很難熟悉起來,更別提深入農户瞭解生產生活狀況了。
**第二,一些包户幹部的羣眾工作方法欠缺,制約了幫扶能力。**特別是一些年輕幹部缺乏基層工作經驗,不熟悉民情,一副幹部姿態,和羣眾距離感太強。農户倒了茶不敢喝,髒凳子不想做,或墊張紙巾才勉強坐下來,沒法和羣眾打成一片。如果不能進入貧困户的生活世界理解其處境,所説所想所做很難得到農户積極回應。例如,一個貧困户家中孩子癌症晚期,包户幹部鏈接了醫療資源為他們減輕了經濟負擔,但接下來的事情讓貧困户很不理解。包户幹部多次勸説孩子家長可以讓孩子做器官捐獻,家長不同意,幹部因此認為農户思想觀念落後,雙方鬧得不愉快。可見,沒有羣眾工作方法做基礎,不瞭解民情,幫扶工作就容易變得簡單粗暴,降低幫扶效果。
**第三,一些包户幹部時常陷入“幫扶無力感”。**有幹部積極向貧困户推薦種植養殖項目,農户因為勞力或風險原因缺乏參與積極性。形成這種局面,原因是複雜的。一方面,農户多年來發展產業形成了自己的經驗,對於政府動員的一些產業項目信心不足。另一方面,現有農村產業扶貧項目同質性強,低水平重複問題嚴重,前景不好。從更深層次來看,貧困户發展動力不足問題,源於長期生產生活中形成的思維方式、生計模式及其背後的貧困文化。要想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思維慣習和模式,短短几個月或一兩年很難完成。即便一些幫扶幹部費了心思,但是往往找不到貧困户幫扶的着力點。
綜合來看,受制於主觀和客觀原因,絕大多數幫扶幹部很難對貧困户形成實質性幫扶,幫扶精準性亦有待提升。面對一系列考核督查,包户幹部只能在材料上把工作做紮實,從形式上看,入户檔案資料齊全,但這些“痕跡”並不能反映真實的幫扶過程。為了避免幫扶工作中的形式主義,有扶貧部門使用APP軟件對包户幹部進行監督考核。每週入户時,都要衞星定位,拍攝照片,填寫相關電子表格,程序繁瑣,耗費精力。幹部們擠時間疲於應付,實在忙不過來時,就讓同事幫忙,拿着手機去村裏完成定位和拍照任務。高科技實現了對包户幹部的精準監督考核,卻沒有激發出幹部內在能動性,不僅沒有避免形式主義幫扶,反而助長了更加嚴重的形式主義。
三
包户幹部實際工作中還面臨“幫扶責任異化”問題。
一些幫扶責任在實踐中逐漸被泛化。某縣扶貧工作考核評估過程中發現貧困户家庭物品凌亂、衞生狀況差,縣領導就號召包户幹部為農户家打掃衞生,甚至要求全縣幹部進行“保姆式扶貧”。這種扶貧模式不僅偏離了幫扶工作重心,還模糊了包户幹部的責任邊界,表面上看是幫扶,實際上是助懶,在實踐中危害極大。
有一位幹部向筆者訴苦。貧困户深夜打來電話,説父親病了,要求幹部開車接去住院。本來這個忙可以幫,但是幹部説:電話中農户口氣令人難以接受,感覺是強迫命令,沒有請求與謝意。出於種種考慮,他只能驅車前往。其實,當時情形,貧困户同樣可以叫親戚朋友幫忙,或許感覺找包户幹部更“仗義”。從某種意義上説,這種仗義,絕不是因為貧困户更信賴幹部,而是與現有幫扶工作考核方式有關。
**貧困户對幫扶責任的滿意度測評,是把雙刃劍。它既可以促進幹部的幫扶主動性,增強為貧困户服務的意識,但也可能泛化幫扶責任,導致幫扶責任異化,從有限責任變成無限責任,從貧困幫扶到大包大攬。**在實際工作中,這會帶來雙重影響。對貧困户來説,會滋生依賴心理,缺乏自我改變生活境況的能動性。對包户幹部來説,會異化幫扶責任,有時為了提高貧困户滿意度,送錢送物給實惠,討好貧困户。個別包户幹部為了避免得到差評,甚至滿足一些不當要求,形成不良風氣。
四
針對當前農村貧困户幫扶工作,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改進。
**首先,充分結合幹部的工作精力和能力確定包户人選。**如果包户幹部明顯缺乏工作能力卻依然承擔幫扶任務,這種責任攤派模式很容易助長幫扶工作中的形式主義。
**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包户幹部職責的邊界。**不能把幫扶責任泛化,要明確重心,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能實施所謂的“保姆式幫扶”,亦不該動用私人資源來討好貧困户。
**再次,不能只談貧困户內生動力不足,還要關注扶貧幹部能動性問題。**在考核重壓下,許多包户幹部深陷形式主義泥潭而無暇思考農户發展大計。
**最後,要充分發揮村幹部在貧困户幫扶中的作用。**在村莊熟人社會中,村幹部對貧困户情況非常瞭解,在貧困户識別和幫扶工作中,如果試圖繞過村幹部重構一個科層化扶貧體系,不僅很難實現精準,扶貧工作成本也是極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