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弒父的熊孩子,冷血嗎?_風聞
YAKIK-why even try?2018-10-31 20:18
【本文原創,轉載私信】
今天原本是想和大家講一下那個5歲神童的事情。但是刷微博時看到了視頻,覺得還是想先和大家聊聊這個分屍爹媽的故事。
十幾年前,貨車司機齊運喜和李會香領養了一個女兒,起名齊萍萍。在她6歲那年,一家人從河南鶴壁搬到了廣東中山,並於07年住進了索科大樓。按着鄰居們所説,齊萍萍和其父母關係看起來很融洽。由於是長租客,萍萍的父母和房東的關係也算不錯,時常在樓下花園一起聊天。

2009年9月13日,索科大樓裏莫名開始散發一股臭味,由於臭味實在難聞,便有房客要求房東莊先生檢查。莊先生一間間屋子檢查過去,發現臭味是從803房間裏傳出來的。據莊先生描述,因為他許久不見齊父母下樓,偶然遇見齊萍萍的時候詢問了一句。但是齊萍萍回答:姥姥生病,我爸媽回老家了。莊先生心想,那這齊萍萍應該一個人在家,可別出什麼事。

敲了半天門也沒人來開,莊先生只得拿來備用鑰匙。但房間是從裏面反鎖的,廢了好一番功夫,莊先生才進了屋。一開門,撲面而來一股惡臭。本來就不大的房間裏,堆滿了大包小包的黑色塑料袋。齊萍萍在一旁的牀上睡得真香,牀邊還放着幾把明晃晃的刀,洗手間門口的血跡甚至還未被洗去。

警察到來後,發現塑料袋裏裝的是齊父母的屍首,從頭到腳全部被殘忍地分屍。令人震驚的是,從9月11日案發到9月15號齊萍萍被帶走,齊萍萍和這些發臭的屍塊在同一屋檐下共處了整整四天。經警方詢問,齊萍萍承認了自己殺害父母的行為。
警方帶走了齊萍萍,並給她做了全面的精神檢測,結果顯示:齊萍萍沒有精神病。並且在案發時,齊萍萍已滿18歲。也就是説,齊萍萍是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她的腦子是清楚的。
並且事後記者採訪齊萍萍,在問到對齊父母的印象時。齊萍萍是這麼回答的:
春節的時候,大家一起包餃子,吃東西,看春節聯歡晚會,挺和睦的。
他們對我就像自己的親生女兒…
爸爸就是那種很善良,很善良那一種。然後,也很努力工作,很老師那種。其實他很容易被別人騙的。
媽媽也是很善良那種,然後心很軟那種,有時候很兇。但是她一般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外表的想法和心理的想法一般都不是一致吧。有時候會對我很嚴,但是她其實心裏還是真心想為我好的。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齊萍萍要這麼做?是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以血嘗。

齊萍萍説:“我現在自己也想不通當時為什麼那樣做。”原本齊父母日常生活裏就爭吵不斷,07年齊父得了腦血栓後,經濟狀況更是每況愈下。事發當晚,按照齊萍萍的説法,父母分別服用了安眠藥,不久之後開始嘔吐、痙攣,自己是為了幫助他們解脱痛苦才下手的。
齊萍萍的律師則進一步表示,齊萍萍殺母后,父親在長達半小時內沒有呼救,眼睜睜地看女兒犯罪,不符合常理。不能排除當時她父親服用安眠藥後處於不清醒狀態,或者本來有自殺想法。
但後來檢查機關從齊父母身上提取了4份內臟組織,其中有一份內臟組織沒有安眠藥成分。所以法庭判定不存在相約服藥自殺的情節。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相約自殺一説,是齊萍萍在第一次庭審現場當場變更的説法。在此之前,根據案發之後,齊萍萍的供述,案發當天晚上,父母再次因為瑣事發生了爭吵。她勸阻不下,對於這樣屢次發生的吵鬧,她已忍無可忍,決定為了自己和家庭找個出口。
對於當場翻供,齊萍萍給出的解釋是:“其實當時我也是想跟他們一起去死,現在我的想法不一樣了……我現在對生活有希望了。”

案件本身已經足夠令人心寒,但最讓網友們感到恐怖的卻是,齊萍萍所展現出來的平靜。從開庭到休庭的兩個多小時裏,齊萍萍的臉上看不到任何情緒上的激動,更沒有掉過一滴眼淚。面對公訴人和法官的提問,她手握話筒,話語清晰,聲音甚至是軟軟的”綿羊音“。在記者問到,如果父母還活着,想説些什麼的時候,齊萍萍聳了聳肩回答道:”對不起吧。除了這個三個字,也不知道該説什麼。“

2010年12月27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齊萍萍殺害父母並碎屍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齊萍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於這樣的決定,法官解釋道:首先,被告人齊萍萍的犯罪動機並不是很卑劣。第二,她殺人後,齊萍萍並沒有逃跑,其人身威脅性不是極大。第三,齊萍萍犯罪時,雖然滿了18歲,但其心智發育確實不是很健全。第四,被害父母兩邊的近親屬都向法院遞交了求情信。

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最後,我們來聊聊反社會人格這件事。雖然在事發當時已經有人給齊萍萍做過心理檢查,確認了她沒有精神疾病。但考慮到齊萍萍的行為與反社會人格患者之間的相似性,還是有許多人提到了這件事。

在最新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上,共有異常、戲劇、焦慮,其他等幾大羣人格障礙。其中反社會人格和邊緣型、戲劇型、自戀型一起被歸在B型戲劇或情感型疾患裏(dramatic, emotional or erratic disorders)。如其名,這一類型患者的特質是其戲劇的、過於情緒化的,或者無法預測的想法和行為。
雖然這四種疾病都不是善茬,但最具攻擊性,社會影響最嚴重的莫過於反社會人格了。這一個類型的基本特徵是漠視或侵犯他人權利,無罪感,行為無計劃。他們通常基於個人滿足欲設定目標,沒有親社會的內部標準,也不會去遵守法律或者文化道德的規範。《DSM-5》裏對他們性格的描述詞有:不誠實,操縱他人傾向,衝動,有敵意,愛冒風險,無責任,無情。完整版的定義如下:

(圖via知乎用户@吳大吳宥Yo)
那麼,反社會人格患者又是怎麼來的?我們是否有辦法提早預防解決呢?答案是,很可能沒有。
反社會人格通常而言是由遺傳和環境共同影響導致的。環境因素,指的是一個人在童年和青春期經歷的社會和文化經歷,包括家庭動態,同伴影響,社會價值觀等。比起環境因素,通過雙胞胎實驗,科學家麼發現生理原因可能會是更大的一個誘因,比如MAOA基因裏的單胺氧化酶 A,血清素轉運體,左腦島等地的灰質之類的。當然,如果一個人在遭遇了極其痛苦難忘的事件,也有可能導致神經中樞受損,出現相似的侵略性行為,比如睾丸激素暴漲之類的。
去年在《Neuron》期刊上有着一篇研究,研究人員對近50名監獄囚犯進行了延遲滿足實驗(delayed gratification test),參與者們需要在價值較小的即時獎勵和價值較大的未來獎勵講做選擇。通過大腦掃描,研究人員發現,精神病患者的大腦中紋狀體與腹內側前額皮層之間的異常聯繫導致他們過度重視即時獎勵,也因此忽視了潛在危險或不道德行為所可能帶來的後果。
所以,不要嘗試着以道德標準去審判,或者思考反社會人格者們。雖然他們只是腦子不正常,但也正是因為這樣,他們先天就比常人缺少了自我良知約束,也沒有情感上的受傷感。
話説回本案的齊萍萍,我無法確定她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狀態。畢竟一沒見過她真人,二來也不能把她拖去做腦部掃描。但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在時候的採訪裏,在庭審上,她可以那樣的雲淡風輕。即使真的是為了父母解脱,那麼事後的肢解又該如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