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以寬失天下?_風聞
吃石锅拌饭的阿锐-2018-10-31 14:41
為什麼會有"元以寬失天下"的説法?
這個問題,這位網友具體解釋説:
朱元璋在《明太祖實錄》中提道“元以寬失天下,不足法也”。怎麼理解,元朝不要(是)異族建立的政權嗎?對漢人士子應該是高壓,怎麼還會寬呢?
簡單地説,一個異族統治的政權,本身是“侵略者”,自然應該是燒殺淫掠,比如由此引申出的“初夜權”、“殺頭胎”、“殺漢人賠頭驢”、“三等漢”等等,在很多對元朝歷史並不瞭解的“民族主義者”眼中是信之不疑的,更重要的是,一個靠着武力征服,一路屠城而來的民族,怎麼可能治政“失之於寬”呢?
事實究竟如何,我們還是直接進入今天的答題環節:
為什麼會有"元以寬失天下"的説法?
下面附上三解在頭條問答的文字,和音頻內容並不完全相同,可以作為一個提綱幫助理解:
“元以寬失天下”的説法,在明初君臣中實際上是一個共識,上至朱元璋,下至劉基、宋濂、葉子奇,都對元朝的政治“寬”有表述。
《明太祖寶訓》:
帝曰:“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
宋濂、王褘主修的《元史·刑法志》: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其實對於元朝歷史,由於本身原始資料就有限,所以大眾化的通俗説史的傳播,往往不太摸這一塊,普通人對於元史的瞭解,就一些名詞解釋,比如説四等人制、八月十五殺韃子之類的,對了,還有杜撰出來的初夜權、殺頭胎。
極端民族主義勃興是一個背景,這個誰也扭轉不了,各種這個粉那個粉的,你逆着説,他還要罵你,所以,只能簡單科普一二了。
明初人所謂的“寬”,既有“寬縱”的意思,也有“寬厚”的意思,這是非常正常的。
首先,元朝確實是一個少數民族政權,蒙古人在它的政權體系裏,就像八旗在清朝的政權體系裏,是有一定的特權身份的。
但是,舉個例子,嘉慶年間天理教攻入紫禁城,竟然有四品旗人官員參與,鬧得嘉慶大為光火,審訊後得知,這位旗人官員家境貧困,以至於家人沒有衣裳出門,天理教的頭頭林清給了他幾百兩銀子還債,後來還承諾他打下江山,給他提拔成二品官,他就幹了。
所謂“特權”,並不意味着一個集團內部就沒有三六九等,隨着元朝的立國穩固,其上層以“根腳”(也就是家族家資)為基礎,有一羣二十幾歲就能當上一二品高官的勳貴之後,同樣也有需要賣兒賣女的底層蒙古人。
“特權”最終的落實,往往只惠及集團的最上層,而非整體普惠,那也是不可能的,哪怕今天也不可能。
其次,元朝的“四等人”,並非法律、制度意義上的制度,更確切地説,是四種人、四圈人,比如地方任官上,明文規定蒙古人任達魯花赤、漢人任總管、色目人任同知,在品級地位上,總管比同知還要高。
這是四等人本身並不是嚴格分等的一個旁證。
事實上,元朝的統治本身有着強烈的遊牧帝國特徵,採取的是以族羣,或者説集團為單位的“因俗而治”,也就是説,元朝在司法實踐中,尊重各個集團自身的傳統,而不是以“等”為基礎來看待人。
元代户籍制度的特點是“諸色户計”,分類方式可以依照職業:例如民户、儒户、軍户、站户、匠户、僧、道等;也可以依照民族:如蒙古户、畏兀兒户、回回户等。
比如色目人,細化為集團就有二十多種,比如唐兀、 乃蠻、 汪古、 回回、 畏兀兒、 康裏、 欽察、阿速、哈剌魯、 吐蕃等等。
在户籍上已註明的民族或部族名中,並未見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的四個簡單劃分。基本上,元代户籍分類方式以區分外來户(僑寓户、北人户) 和土著户為主。
而部族劃分最重要的作用,其實也是“因俗而治”,因為不同部族的“賦税、勞役”傳統完全不同,比如元初在滅南宋後,在其地繼續實行兩税法,在金朝故地則採用分封+流官收税的“五户絲”制。
當集團之間,比如汪古人和南人(原南宋統治區居民)發生爭訟,就採取“約會”的裁判制度,在解決統屬機關或習慣相異的集團(職業户、民族或宗教) 間發生的民事及刑事案件,由各個集團的頭目或長官合同協議裁決。
第三,元朝的“寬”作用在誰身上了?看了上面的這些敍述,其實已經可以看到輪廓了,元朝在他的統治區內,採取的是間接統治,即與“大族”、“頭目”合作的管理方式。
這種合作不僅僅限於蒙古人、色目人,同樣施加於漢人和南人。
而其“寬厚”則可以從幾次減免賦税來看出來,也可以從元朝大量減少的“死刑案件”看出來,這種統治模式,是非直接化的,即不再直接干預到每一個國民的人身之上。
元世祖忽必烈談刑法:
人命至重,悔將何及,朕實哀矜。
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之。
元朝的法律原則是“慎刑”、“慎殺”,年判死者十幾人、幾十人,未嘗過百。
明人官修的《元史·刑法志》的評價是:
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為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然而,這種管理方式最容易將社會中的“貧富矛盾”與民族矛盾、政治矛盾掛鈎,即將所有的生存危機,全部指向帝國的體制問題。
葉子奇談元末大亂:
是時。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寬縱。人物貧富不均。多樂從亂。
現實是,元朝無論是對於文人的言論,還是對於漢人、南人大族的積蓄糧食、財富,收羅鐵器兵器,收納流民,形成巨大的地方勢力集團,都有過高的容忍度,換句話説就是沒當回事。
尤其是文字獄,因為清朝有,很多人就以為元朝也有,其實錢穆先生就專門考證過明初文人的詩集、文集,發現明初知識分子普遍懷念元代的文化氛圍,認為更加寬鬆,事實也是如此,元朝確實沒有文字獄……
另一方面,就是對於民間底層傳播的“民間宗教”勢力,元朝政府也是聽之任之,因為元朝本身就是一個信仰寬容,甚至可以説混亂的時代。
最終在短時間內給予元朝統治重擊的,恰恰是這些一時間能夠嘯聚十萬的民間組織形式。
對比一下明朝對於“妖言”的重視,對於明確具有反抗意向的民間宗教的鎮壓,就能看得出來,元朝何止是“寬”,簡直是不把自己的命當回事。
而明太祖上台之後,一改元朝對於地方勢力的優撫、對知識分子的寬容,以及對民間的放縱,幾乎是毫不手軟地打擊,能殺則殺,能遷則遷,能拆則拆,徹底扭轉了中國社會文明發展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