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假副部”上被告席,多少人尷尬難受?_風聞
逗号-做人要做事,做事是做人2018-10-31 08:19
10月30日上午,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因行賄、單位行賄案,在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盧恩光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盧恩光用於行賄的贓款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沒收。
盧恩光因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和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被稱為“五假副部”官員。這個除了性別,差不多啥都摻假的官員,無疑因為創造了“奇蹟”成為官場奇葩。這種高難度的造假,可沒有統計報表改個阿拉伯數字那麼簡單。因此,公眾除了對盧恩光創造的這些“奇蹟”,感嘆不可思議外,更對到底是哪些人配合默契、協同作戰,完成單槍匹馬不可能完成,且有着難度係數的“系統工程”,多少會有些某種程度的獵奇心理。盧恩光的可恥下場,固然有着咎由自取的關鍵因素,但那些得了好處或嚐到甜頭,就喪失原則為虎作倀,鞍前馬後忙得團團轉的“幫工”,又何嘗不可惡不可恨呢?
法院經調查後認為,盧恩光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行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並檢舉了多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這其中尤以“檢舉了多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特別吸引公眾的眼球,也最容易生髮出發散思維。尤其是那些臭味相投,或因曾經“人以羣分”的同類,此時此刻不是遭遇尷尬,就是備受煎熬,恐怕沒有其他選項。
那麼,在“五假副部”上被告席之際,有多少人遭遇尷尬煎熬呢?不妨順着法院提供的線索,嘗試着作些梳理和分析。既然盧恩光“檢舉了多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且“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那麼我們是否應該這樣認為:那些曾經幫助造假的人,當基本上已經“水落石出”,因為調查和掌握哪些人蔘與造假不算難,相信這些人應該分別受到了處理。只是恐怕更多隔靴搔癢的黨紀政紀處理,比起案件的惡劣程度及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顯得不成比例罷了,這些人應該是尷尬的。至於那些“有幸”進入被檢舉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者,此刻遭遇的該是煎熬了。這些人中,有的應該已經落馬,有的因為紀檢監察辦案人手緊張,或暫時還“逍遙法外”,因為從之前貪官落馬的情況分析,是存在這種情況的。因此,盧恩光“檢舉了多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信息,對這些人而言,其實還有趕緊投案自首挽救自己的機會,就看能不能“識時務”了,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這個店了。
“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勢相交,勢敗則傾;以權相交,權失則棄”。貪官間的交往不過如此,盧恩光沒了曾經令人稱羨的東西,“交”者的結局和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更多文章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微語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