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情報“後三傑”的歷險與脱險(二):王石堅之謎案_風聞
严可复-不讲故事,一本正经说战史2018-10-31 07:32
三、脱卻牢籠
陳忠經反覆考慮下來,此時此地,要找黨只有通過蘇聯外交機構,除此別無他途。但要與蘇聯外交機構取得聯繫,又不能觸犯所在國的法律或引起注意,確實很傷腦筋。他事先仔細研究了蘇聯駐紐約總領事館的地址和周圍環境,並準備了要説些什麼。11月間的某日,他直接闖進了領事館,找到負責人,用英語簡單敍述來意,希望經過他們的幫助,得到黨中央的指示,並告知他們自己的住址。然後,讓領事館的人先出去觀察一下,自己再出門按照預定路線繞過幾個街道,順利進入哥倫比亞大學校園,“淹沒”在人羣裏。過了幾天,陳忠經看看似乎並沒有引起什麼後果,於是又去了一趟華盛頓,也是到蘇聯駐美使館,同樣説明意圖後,再坐火車返回了紐約。
1947年11月24日,陳忠經寫了一份英文報告給中共中央,請蘇聯總領館代發。這份報告輾轉了兩個多月,至1948年2月間,才轉到中共中央那裏。報告中陳忠經彙報了根據潘裕然來信所得到的訊息,主要是王石堅於9月30日晨4時左右被捕,他承認是共產黨,並將西安東大街的電台交出。他的口供中未牽累到別人,只説陳忠經是受其金錢利用。另陳忠經的摯友張鎮邦、程達也於10月5日被捕,據説均已承認為共產黨員,但未知口供是否牽連到陳。之後再未收到潘裕然的信,陳忠經估計可能是信件被扣或潘也已被捕(按:潘裕然確實亦被捕,因其母與時任陝西省主席的祝紹周系親戚,通過關係説項,胡宗南下令釋放了潘)。潘、張、程等人均瞭解陳忠經為中共工作的情況。陳忠經估計自己已經被監視,同住一樓的兩名國民黨人中就有一人系CC特務,並曾取走申健發給陳的信件,此信如被扣,則將被敵人認為是非常充分的證據。因此,陳忠經認為在目前情況下回到西安已無意義,徒然犧牲。他計劃在適當時間秘密去莫斯科,然後再回到解放區,希望得到幫助。陳忠經並在報告中請示中央下一步的行動。
中共中央收到陳忠經的報告後,隨即致電東北局(因陳的報告是蘇方經東北局轉去的),對如何營救陳、熊、申等三人與東北局和蘇聯方面反覆磋商,過程中幾經周折,最後通過蘇聯最高層才得以解決問題。
2月17日,中央致電東北局,稱陳忠經等三人處境危險,而他們過去對黨貢獻甚大,請他們與蘇方協商幫助陳忠經等離開美國轉往蘇聯或東歐新民主國家,然後再回解放區。如不可能,應先隱蔽一段時期,再經澳洲或經菲律賓取道香港回國。此後中央又連發數電,希望通過有關方面轉告陳忠經一切從最壞的基礎設想,切不可無謂犧牲。經費正設法接濟,並正設法聯繫陳忠經的家屬。但是,羅榮桓2月27日報告中共中央,此事已與蘇方交涉,蘇方拒絕轉報,並稱是莫斯科的回答。此後中共中央又多次向東北方面催問交涉結果,東北局也據此多次與蘇方交涉,但對方都回答説難以辦到。
一直到1948年7月,事情才出現了轉機。7月5日,李克農報告任弼時、周恩來,幫助陳忠經等人的事和阿樂夫(按:阿樂夫即阿洛夫,系蘇聯派往延安的醫療專家,同時也是蘇共派駐延安的情報小組成員,負責向斯大林報告中共的情況。在西柏坡,阿洛夫也是斯大林與毛澤東之間的聯絡人)當面談了,彼允為代轉報。李克農立即擬寫了電報,經毛主席親自修改並簽署,7月12日通過阿樂夫直接轉發給蘇聯最高層,希望他們幫助陳、熊、申三人離開美國轉往蘇聯或經東歐轉香港回解放區,電報明確表示:“我們對陳等安全極為惦念,假若可能的話(此六字系毛主席用毛筆字所加),仍望設法,從(原稿為“以”,此字為毛主席所改)上述兩辦法中擇其一法助其來我處,並請借給必要(此四字為毛主席所改,原稿為“給以足夠”)的旅費與生活費為盼!”周恩來亦將原電報中的署名(周恩來、任弼時、康生)改為“中共中央”,以昭鄭重。
這封由毛主席親自簽發的給蘇聯最高層的電報起了關鍵作用,此後蘇聯領館派人與陳忠經保持了定期的接觸。1948年12月25日午夜,蘇方轉給陳忠經一封英文電報,這是陳忠經到美國後第一次收到了來自中共中央的指示。這封電報除了對他們表示慰問與惦念外,明確囑咐他們根據戰局的發展,已經可以直接從美國回到香港,找章漢夫同志接頭(按:後來根據情況變化,最後改為與喬冠華同志接頭),然後北返。
此後,陳忠經等人就一面留意國內戰局發展等待時機,一面不動聲色地做回國的準備。1949年4月,熊向暉先行回國,陳忠經與申健夫婦則於6月中旬抵達了香港。抵港後按照中央的指示,他們與喬冠華接上了頭,乘船到天津,於7月1日到北京,迴歸了中共黨組織的懷抱。
四、脱險後的謎團
對於王石堅被捕後表現的定性,至今仍存在一些爭議。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1940年11月所制定的《關於叛徒自首分子及非叛變自首行為的規定》:“共產黨員不論被捕與否,若向敵人供出或泄露黨的秘密,供出或指證他人及機關,或勸他人自首,均為叛徒。共產黨員從被捕被俘到出獄,雖未供出任何人及機關,但只要在言論上有反黨行為,或未經被捕,自動向統治階級悔過自首者均為自首分子。但供出完全公開合法的團體,供出黨指定的備供機關,在反省院消極抵抗絕無反省表示、家屬親朋代為自首而本人知道後堅決拒絕但無效者,則不算自首。”若依此衡量,王石堅被捕後很快招認並在敵特機關任職的行為無疑應該被認定為“叛變”或“自首”。但實際的情況千差萬別,有時很難用一種固定的模式去劃一判斷。比如1941年江西“南委事件”中謝育才通過“假自首”藉機越獄後通知組織,使中共地下黨避免了更大損失,就是一個特殊的事例。王石堅的事件也存在類似的情形或疑點。
中共掌握政權後,查獲的國民黨檔案中包含有王石堅被捕經過及審訊記錄,因而對事件的大體經過已經搞清楚了。王石堅的被捕是情報處在北平的電台被偵破,電台台長李正宣叛變所致。王石堅被捕後雖然承認了共產黨員的身份,交出了西安東大街的電台,但在口供中始終保留了陳忠經、熊向暉和申健這三人,只供稱是受其利用。有人提出,王石堅被捕後很快就寫了自白書,將他領導的華北、西北、東北全部情報組織、地下工作人員及領導人、五部地下電台、報務員、譯電員、交通員及他所知道的有關地址都全盤托出,導致44名地下情工人員(大部分是非黨員)被捕入獄,牽連被捕123人。這似乎是證據確鑿的叛變行為了。但是,王石堅手上最重要的情報關係就是陳忠經等三人,他既然已經向國民黨特務機關和盤托出,為什麼卻堅持保留不供出陳忠經等人呢?另外,對於某些他當時掌握的重要關係,如天津的景霖密台以及打入東北保安司令部參謀處的趙煒,也未供出。趙煒能在遷延兩週之後順利自瀋陽脱身,不能不説與此有極大的關係。這是疑點之一。
另外,王石堅三十年代曾經歷過一次被捕,也經受過嚴酷的考驗,1946年8月19日中央給王石堅的電報中曾提到:“我們常以你過去在監獄中堅定的立場,和你在工作中模範的例子,在幹部中進行教育”。趙煒回憶説和王石堅在北平宣武門附近一家澡堂接頭時,親眼看見王石堅脱去衣服後顯露全身從胸背到前後下身遍體鱗傷的痕跡,而且多處傷痕各異。可見,他曾在國民黨監獄中經受過嚴刑拷打,未曾屈服,不同於從未被捕過的人。這樣一個意志堅強的人為何甫一被捕就立刻招認了呢?這是疑點之二。
究竟王石堅真實想法如何,或許已經無法探明,這可以説是此案留下的永久謎團。
至於為什麼國民黨政府沒有要求美國政府引渡陳忠經等人,周恩來曾有一個很精闢的分析。他認為王石堅供不供出陳忠經等人的真實身份,無關重要。王石堅是靠陳忠經掩護才站住腳的,熊向暉結婚後住在王石堅的家中,這些都是明擺着的事,説是利用關係,鬼才相信。有這些線索,國民黨特務機關怎肯輕易放手?但胡宗南要保護他自己。共產黨員在他身邊這麼多年,這樣的事情捅出來,蔣介石饒不過他。
確實如此。陳忠經、熊向暉與胡宗南的關係非常密切,湖南青年戰地服務團團長李芳蘭一度懷疑陳忠經和熊向暉是共產黨,並威脅要“檢舉”,但礙於陳忠經等深得胡宗南的信任,不敢輕舉妄動。李芳蘭曾不無醋意地回憶稱:“每次調陳去西安東倉門(胡軍團長官邸)工作,都不通知我,胡將軍、楊上校(按:指楊爾瑛,三青團陝西分團幹事長)、陳忠經他們成了鐵三角”,她拿不出任何證據,自然不敢舉發。從私人生活的角度,胡宗南與熊向暉的姐姐熊友榛(當時名熊彚苓)曾有戀愛關係,一度還打算結婚。據王石堅1946年5月19日給中央的電報:“503號之姊七年前與胡宗南相愛,胡宗南送她赴美深造,年前胡宗南催伊返國結婚,九月胡宗南至滬迎她相晤後,胡突然變卦促她同別人結婚,現胡令她選擇對象結婚後,送彼二人出國。503姊受刺激甚劇,表示願與最進步者結合,……”,後經王石堅等反覆商議,並取得熊友榛和申健的同意,兩人最終結合在一起。在胡宗南保薦公派留美英的17人之外,對於“李人士、餘忠玲、熊彚苓女士等,亦各補助美金三千元助其出國深造”。可以想見,如果此事一旦暴露出來,胡宗南根本就撇不清干係,所以他必然竭盡全力將此事壓下,這也是陳忠經等人幸運脱身的一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