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不可原諒!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1-02 20:52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調查結果出來了,特別是恢復出來的13秒的公交車內監控視頻,讓之前網絡上很多的“陰謀論”不攻自破。


通報很長,簡單説,就是兩個拿着別人生命開玩笑的人用自己無知的行為終結了一車人的生命。當然,按照因果關係來説,這位“巨嬰”女乘客的行為更為可恨。坐車坐過了站,不是狠抽自己一耳光下站下車,而是不下車與司機“槓”了多站,最後把一車人都“槓”死了。

司機自信自己是名“老司機”,邊還手邊開車也能控得住局勢;乘客自信“按鬧分配”,我槓了你至少我能發出自己的戾氣。可是這兩個人都只想着發泄自己的一時之快,誰去想過其他無辜生命的死活。
不過,更為可氣的是,一幫“吃人血饅頭”網絡“智者”對這麼多生命的逝去毫無憐憫之心,不僅把這件事編成了對聯、段子,還開始繼續找盡一切噴點黑政府、黑警察!
六哥不想為那些傻逼的炫耀式的網絡段子做二次傳播,因此不再列舉,只是告訴那些自以為聰明的段子手,你不尊重生命,生命也不會尊重你,小心劈你的雷正在趕來的路上!
六哥首先呼籲所有有良知的朋友們不要在朋友圈、微信羣、微博繼續傳播這些自以為搞笑的段子,在這種時刻幹這種事,一點都不帥!

大家都知道搶司機的方向盤,特別是搶大型客車的方向盤是一件損人不利己的很危險的事,而很多無知的人卻一直在做。





他們的無知,他們的膨脹,已經巨嬰到“我痛快了、我方便了,我哪管別人死活”的地步了。
説他們無知,是因為他們自以為把方向盤搶到一邊車就能像童話裏一樣平穩的停在路邊,完全不知道車輛還有失控這一説。
説他們膨脹,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自己的這個小小的行為僅僅是讓“不近人情”的司機行個方面,完全不認為這是嚴重觸犯刑律的。
我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指以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各種不常見的危險方法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次事件中,女乘客的行為已毫無疑問的構成此罪,男司機的行為不管他是不是故意撞車的,也都構成此罪。區分危害公共安全罪與故意殺人罪的標準是使用危險方法實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殺人,行為是針對特定人,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是針對不特定人。
因此,搶奪行駛中的公交車的方向盤,別説你“只是想下車”,你的行為已經置車上“不特定”所有人的生死於不顧了,是以賭所有人的命為代價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同樣,如“北京大悦城報復社會案”、“米脂學校報復社會案”、“重慶幼兒園門前報復社會案”等案件,嫌疑人更是為了泄私憤自己痛快,去危害其他素不相識無冤無仇的人的生命和健康,這些人渣,無論什麼原因,他們的自私和無情,都不可原諒!
針對此次慘痛的公交車墜江事件,六哥想再呼籲兩點:
一、請全國統一認識,對所有類似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無論是否已經造成損害結果,一律按照《刑法》重判!
二、緊急給公共交通工具安裝如鋼化隔離玻璃等駕駛員保護措施,宣傳過後必定是引發不法分子的大量效仿,人命關天,每一個無辜的生命都不能任由他們揮霍。

悲痛過後,希望能引發社會的思考和改善,而不是看熱鬧起鬨之後的麻木鳥獸散!
沒有心情説太多,希望:
搶方向盤的,她不是第一個,但她是最後一個!
逝者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