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車墜江是三方造成的悲劇_風聞
潘佳瑭-言不吾無2018-11-02 13:34
潘佳瑭 2018/10/02
重慶公交車失控墜江的原因終於查清。10月28日凌晨5時1分,公交公司早班車駕駛員冉某(男,42歲,萬州區人)離家上班。9時35分,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由於道路維修改道,劉某錯過站未下車,於是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交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10時3分32秒,劉某起身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10時8分49秒,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10時8分50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為51公里),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為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於是,司機和乘坐這輛公交車的15人(包括首先動手的劉某)一下子與整個公共車一起沉入江底,數天後被救援打撈人員從68米深的江底打撈出水。
就這樣,一個作死的乘客,讓一車人一起陪葬了,教訓深刻!
從攻擊行為來看,是這個女乘客先動手的。她對司機的攻擊是首因、主因,司機的還手是次因,當然,如果司機不還手,出現大問題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但並非不可能出現類似結果,比如,司機轉頭、低頭躲閃,也可能導致方向盤非正常轉向,造成車毀人亡。別説動手打司機,和司機聊天都危險,下意識躲閃的結果無人能預測。僅就這一事件來説,首先動手的女乘客是第一兇手!
顯然,造成這起悲劇的原因:首因是女乘客對司機動手,其次是司機還手,第三是無人立即制止潑婦的危險動作。
此前也有乘客拉扯司機方向盤的危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