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這個事兒,聽孔子的還是聽康德的?_風聞
末那识-学以养识,以识统学。(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2018-11-02 12:34
**導讀:**王德峯老師指出,西方的文化精神就其本質來説是“理性規範的精神”,中國的文化精神就其本質來説是“感性生命的精神”,西方人認為真理只能在“理性”中求得,“感性”是不可靠的,中國人根本不區分“感性”與“理性”,對超驗的東西持懷疑態度,認為“感性”的真理才是堅實可靠的。反應到道德上,西方的康德訴諸“理性”並推導出其“道德律”即在理性上不矛盾的“三大絕對命令”,而中國的孔子則直接訴諸“人民的感性實踐”中去發現,“述而不作”的將人民的“道德”呈現出來。那麼,道德這個事兒,孔子與康德,你聽誰的?筆者的答案是孔子。因為:其一,孔子的道德哲學更靠譜,其二,我不想精神分裂。
**筆者按:**前些天發了個小文“為什麼富蘭克林認為人類要“達到智慧的完美頂點”需要通過孔子而不是康德的道德哲學?”,我發文時只意識到富蘭克林這句話可以導出的第一層問題即“富蘭克林為什麼中意的是孔子而不是康德的道德哲學”,這是“道德”本身這一層面的問題,而發文後我隨即意識到、同時經各位朋友討論又明確了第二層問題即“道德與智慧之間如何通達”。本來筆者想在筆者一篇只涉及第一層問題的舊文的基礎上擴展一下將兩層問題一起談談,但卻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第二層問題更難談。所以,還是將承諾的關於第一層問題的認識也就是前述的筆者的一篇舊文先發出來吧。請大家討論、批判。
引子
最近這條新聞刷屏:
“斑馬線上,88歲老人為何向司機鞠躬?他這樣回答……”
這位禮讓斑馬線的司機和這名行禮的老人分別是90後年輕姑娘小吳和88歲離退休幹部閔慶昌。倆人再次見面的時候,小吳當面向老人鞠躬回禮,向老人致以崇高的敬意。“我們莆田現在變化真的很大,才讓我過馬路的時候很有安全感,我是發自內心地感謝他們,為他們鞠躬!這樣,我內心就比較平衡,不然我內心也不平衡,人家對我這麼好,我就這樣走過去了,我也睡不着。”老人質樸的話語道出了他的心聲。“我怎麼都不會想到老人會突然脱下頭上戴的草帽,而且居然還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當時真的是被震撼到了。我只是做了一件我該做的事,但是沒想到卻換來老爺爺行這麼大的禮。”平實的語言同樣道出了年輕的小吳的心聲。讀者的反應是一片“暖心”的感嘆和齊聲讚歎,同樣也道出了億萬網友“見賢思齊”的心聲。
網上還有很多這種滿滿正能量的新聞,網友的反應和媒體的評論都不離“暖心”這個關鍵詞。
這跟本文要討論的“道德”有什麼關係呢?大有關係!我們由此可以看出中西道德觀之別,即中國人和西方人分別是怎麼看“道德”的。
中國人的“道德觀”
從網友對網上正能量新聞的反應和評價的關鍵詞“暖心”可以感知:首先,正能量新聞中的人事是“道德”的,非如此,不足以讓億萬網友齊聲讚歎;其次,我們的“道德”觀是以“心”的感受為依歸的,否則不會眾口一詞説“暖心”。而這,恰恰是孔子的核心思想“仁”的體現。何為“仁”?只問你心安還是不安(王德峯語),這是感性生命的情感。“道德”就是這樣一種心安還是不安的生命情感的價值觀,“道德”的行為從來都需要情感的衝動,麻木不仁的人會有“道德”的行動嗎?顯然不會!
這是人民羣眾作為一個自覺或不自覺的具有中華文化根性的人的現實實踐中的“道德觀”。之所以這句話説這麼囉嗦,是因為在學術思想界,恰恰另有一套讓人“信仰”或“迷惑”的“道德觀”,這就是西方人的“道德觀”。
西方人的“道德觀”
學術思想界很多人推崇西方人的“道德觀”,語言上當然很委婉,説什麼“對中國人的道德觀有很好的借鑑作用”,但其言下之意,無非是揚西抑中,認為中國人的道德觀不牢靠,西方人的道德觀才是普世真理。
比如鄧曉芒,下面是他的一篇文章和一個講座的視頻:
康德道德哲學淺説(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A4NjExMzg0.html?f=26091991&sf=10602)
千言萬語其實核心無非康德講的“小孩掉進井裏人們怎麼辦”的情境分析和康德給出的道德律的“三條絕對命令”:
一個小孩掉進井裏,你救還不是不救?考慮你的動機,有三種情況:第一種,你想着如果不救,人們會説我不好,名聲不好,所以去救;第二種,你想着小孩是人,我也是人,一種惻隱之心油然而生,於是去救;第三種,你想着如果我不救,那就等於立了一個法,人人可以見死不救,那以後別人可以援引我的法不救我,這從理性説説不過去,與理性相悖,所以一定要救。康德説,第一種其動機是功利性的,顯然不具有“道德”的價值;第二種,於我們中國人來説,顯然是具有道德價值的,但康德説,仍然不具有道德的價值,因為假如掉到井裏的是你的仇人你可能會想着“你咋不早掉進去呢”;第三種,康德説,才具有道德的價值,因為那才是合乎理性,在理性上不矛盾的。
康德給出了三條絕對命令:
1、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都要讓我的行為具有普遍立法的意義;
2、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把慾望和意志受制於理性的引導;
3、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始終要把每個人包括你本身當成目的本身而不是工具。
所以,康德給出的西方的“道德”是一種根基於理性的、具有普遍立法意義的價值觀。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關於“道德”的中西之別:中國的“道德觀”是一種根基於感性的生命情感,西方的“道德觀”是一種根基於理性的理性規範。其實,就文化精神層面來説,中國文化就是一種感性生命的精神,而西方文化就是一種理性規範的精神。
孔子VS康德
那麼,究竟是中國的孔子對,還是西方的康德對?
其實,瞭解宋明理學的都知道,陸王心學與程朱理學的爭論核心就是“天理在哪裏”。陸王心學認為天理在人心,良知就是天理;程朱理學認為天理在人心之外,要把天理講清楚然後高高在上的掛在那兒,人類去服從這個天理,也就是“存天理滅人慾”。本心出發,都是要讓人自律,結果搞出來,陸王心學還是講自律的,但程朱理學卻搞成了他律(即服從“天理”這個外在的權威)。從直覺理解,程朱理學的思想核心難道不是和康德有相通之處嗎?康德教人自律,為此給出了三條絕對命令,但事實上卻變成了人要服從那個“普遍的立法”的“法”——理性規範,也成了他律。回看中西之歷史,無論是程朱理學還是康德道德哲學都沒有在實踐中如預想搬“開花結果”。西方資本主義興起後,社會的價值取向更是越來越與康德的“三條絕對命令”背道而馳。
而“返本開新”的陸王心學承繼孔孟並開出新的道統,喊出“良知即是天理”,天理不在人心之外,而就在人心之內。道德亦如是,道德就是人心內的感性生命的情感,道德的行為就是這種情感力量的表達。這才是真理!
聽孔子的,聽陸王心學的,我們就是卓然自立的具有獨立人格的中國人,也是道德自律的主體,我們自如的浸染於我們的道德,揮灑我們的道德;而如果你被康德道德學説亂了心性,那你必定是人格分裂的,一方面漢語就在你心裏打上了中國感性生命情感的道德觀的烙印,而另一方面你的頭腦又受西方理性的理性規範的道德觀的侵擾,你明明出於中國道德觀的薰陶而去做了一件道德的事,但你的理性又在告訴你,那不具備道德的價值。這不是人格分裂是什麼?
舉個例子,我自己的感受,以前我就是分裂的,自從聽了王德峯的講座後,我豁然開朗了,安安心心做我的“中國人”。
王德峯講座中用的是“過紅綠燈”的例子,他有次和一個西方來的訪問學者一起逛上海街頭在一個十字路口就“紅綠燈哲學”的討論,他講中西哲學的異同在“過紅綠燈”問題上體現分明:西方人認為既然理性上認知了那個“理”,就要讓自己的行為符合這個“理”即遵從“理”所規範的行為尺度,就是知道了“紅燈停綠燈行”就必須“紅燈停綠燈行”,不需要什麼外在的力量再來限制;而中國人雖然理性上認知了那個“理”,卻不一定把這個“理”當“真理”(俗話説“當回事兒”),在處事時總會臨機處置(原則性明白、但又要不時付諸靈活性),所以,即使知道了“紅燈停綠燈行”也未必就那麼“死板的”真的去“紅燈停綠燈行”,所以,中國城市的很多路口有一種“中國特色”的存在——交通協管員;王老師總結,中國哲學就是感性生命的精神,西方哲學就是理性規範的精神。
上文有分析,就道德問題來説,中國哲學與中國人的行為倒也還能“言行一致”,而西方哲學與西方人的行為似乎“相差甚遠”,比如好多老外在中國表現出來的“素質”就讓中國人大跌眼鏡。今天還看到一則新聞,看了都讓人噁心:老外一上高鐵就脱鞋,鄰座都被燻走了…
跑偏了,我接着王老師的“紅綠燈哲學”分析我自己在紅綠燈前的行為和心理:
大多數時候,我能遵守紅綠燈,但少人時候尤其是看到一起等候的人有人“闖燈”的時候,我也會hold不住,會加上闖燈的人流,極個別時候別人動了我依然不動。無論是自己闖還是跟着闖,以前我都會有一種“犯錯”甚至“犯罪”的感覺,總覺得這是很不對的行為,但又制不住自己的腳,不自禁於那種靈活性得逞的“爽”的感覺。想必很多人對此與我有同感。於是,我就在想,幹嗎不“遵守就遵守、闖了就闖了唄”,為什麼還要這麼矛盾呢?用王老師的分析,這就是人格分裂了,因為那個中國文化塑造的“感性的我”與那個西方文化施加了雕琢的“理性的我”在打架,要爭奪“我”對這一行為的評判權。聽了王老師講中系哲學之別,我才開悟:我遵守紅綠燈甚至有人闖燈我依然堅守,是因為我知道紅綠燈既是一項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甚至可隨時上升為“法”)——我理性上認知到的,而且也是一道生命的保障——我感性上體會到的;而我我不遵守紅綠燈以及別人闖燈我也跟着闖,是因為後者即我感性上體會到的——紅綠燈是一道生命的保障,既然其出發點是保障,那我準確判斷了確實無身體受傷之危險——基本在無人無車的空曠的路口——時,我幹嘛那麼“死板”、那麼“傻兮兮”的杵在那乾等呢,果斷闖燈過吧。於是,我不再人格分裂,因為我以中國文化塑造的“感性的我”奪回了“我”——一箇中國人。
但是在育兒上,我對孩子的教育還是言行一致的“理性規範”,只教原則性,不展示靈活性。奇怪嗎?不奇怪!我自己找回“我”都這麼費勁了,難道要上孩子這麼小也“人格分裂”嗎?等孩子長大了,靈活性自然會懂一些,但不會反過來支配原則性了,如此,我們下一代的社會才能在原則性佔據主導地位的前提下重建“公平和正義”。
反躬自省
事實上,作為中國人,你捫心自問,你哪一次的道德行為是想着“要讓我的行為具有普遍立法的意義”而付諸行動的呢,不是每一次都出於一種情感力量的支配嗎?不是都歸結於“心安還是不安”嗎?一如本文開篇新聞中的老人和年輕人。
我自己的經驗也驗證了這一點,試舉兩例:
一則:有一次飛廣州,隔鄰一位看似農家老漢的大伯滿臉愁容,鄰座的幾個人就詢問,細節不講了,總之,我們一致分析得出的結論是,老人的兒子是被傳銷組織控制了,現在某人(老人講是他兒子一同出去的同伴)讓老人去廣州一家醫院精神科看兒子(據稱是因為兒子在某工廠與人打架致腦袋受傷而精神錯亂以至於常有暴力傾向)明顯就是傳銷組織設下的陷阱要進一步對老人進行榨取,老人的女兒女婿也知道這個事,但因為工作忙未能抽身陪同前往。鄰座的幾個人都對老人抱以很大的同情,也紛紛出主意,比如一下飛機就報警之類。下了飛機之後,細節略去,我最後出於不忍出錢幫這個找不着北的老漢買了車票跟我同車往我們目的地共同的大方向,下了大巴後倒出租車,我將老人送到了目標醫院大門口(同時也證實了確有這家醫院,可疑對方並未讓老人到另外一個不靠譜的地點),我坐在車上看着他與接他的小夥(與他兒子一同離家的同伴)匯合,觀察無異象後隨即離開。老實説,這件事,我開了頭,卻草草結尾,因為我也擔心自己受到傷害(萬一對方真是壞人呢);我當時的善後預案是每隔幾個小時與老人聯繫一次(大巴上就互留了電話),超過12小時聯繫不上,我就報警;隨後的情況發展證實,沒有壞人,老人也順利接了兒子租了車把病中的兒子帶回了家,到家後還讓老人用家鄉的固定電話給我打了電話以作核實;如此,這件事情才總算有善始也有了善終。
二則:記不清什麼季節,只記得晚上依然寒涼,小區地下車庫出口不遠的小道路邊,一大哥醉卧地上,我帶着老婆孩子路過看見,停下了腳步,有三三兩兩的路人路過,指點一番也就走了,不遠處的停車場崗亭處的保安也不時看看這邊,我們就喊保安來幫我確認醉漢的身份,好聯繫其家人來,保安不識,説似乎不是本小區的人,後來小區小超市老闆路過,我們喊他一起來幫忙,超市老闆也挺熱心,我們先扶醉坐做起,我頂在醉漢的身後,詢問,但不得要領,醉漢非要躺下,無奈,我讓超市老闆回店裏拿了些紙箱過來墊在醉漢的身下,隨後又是詢問,細節略過,後面是用醉漢的手機(解鎖費了半天的勁)聯繫了他通訊錄的若干人,最後找到一附近的朋友説馬上打出租車過來接,最後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人來,而醉漢似乎清醒了點,自己起來走開了到邊上廣場的長凳上坐了去。我們一想別躺地上就行,等着你朋友來吧,我們就撤了。
這兩則事情,用中國的標準,無疑是善舉,是道德的行為。而我行為的根基就是“心安還是不安”,不施以援手,我心不安,哪裏有什麼一絲一毫的“要讓我們的行為具有普遍立法意義”的理性考量呢,純粹就是一種惻隱之心的天然發動(油然而生),同情之心的情感促動。而且,康德講的萬一對方是你的仇人你怎麼辦,這確實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但我們中國文化對此也早有成熟方案,我們講的“人命關天”(仇不會大於天)、“以德報怨”、“化干戈為玉帛”、“一笑泯恩仇”都是體現。典型的如毛澤東,他的親人六人為革命被國民黨殺害,打敗國民黨後,毛澤東沒有復仇,連蔣介石家的祖墳都沒動,反而保護起來了。西方自己也有體現,《血戰鋼鋸嶺》裏男主最後從嶺上送下的傷員就有幾個日本人。所以,康德的質疑一定程度上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完全不知道中國文化中的“君子”、更別説“聖人”是怎樣的一種存在。
好了,説了這麼多,打住。現在你覺得對“道德”這個事兒,是要聽孔子的、還是要聽康德的?騎牆的態度是靠不住的(比如借鑑一説),除非你甘願精神分裂!
跋
寫這篇文章時,當時對康德的“小孩掉到井裏救還是不救”的第二種情況“假如是你的仇人就可能不救”的argument還沒反應過來,只是舉了中國一些老話來反駁康德,現在我想起一些具體的事例,而且是我們民族文化形成源頭的事例,這就更有説服力了。我只舉一例,黃帝、炎帝、蚩尤三大部落的融合:
當炎帝部落遷徙與黃帝部落正面相撞時,雙方在涿鹿幹了一場,結果炎帝敗,但黃帝並沒有對曾經的仇敵、如今的敗者炎帝部落趕盡殺絕,而是與炎帝部落睦鄰修好,促進了兩大部落的融合,成為華夏的開端,炎黃子孫就是這來的。後來炎黃部落與蚩尤又幹了一場,結果蚩尤方戰敗,同樣,炎黃部落對蚩尤部落沒有趕盡殺絕而是修好融合。
這一文化源頭的化敵為友的案例,在西方是格格不入的,故而康德是不能理解的,這恐怕是康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