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狗令”為何屢戰屢敗?限狗要先限“狗主”_風聞
百姓堂前燕-2018-11-06 23:59
連日來,雲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出台規定“禁止7點至22點遛狗”信息引發了網絡熱議,一方面是強烈支持,另一方面質疑不斷,網友們意見涇渭分明,但誰也無法説服誰。針對此事,文山市動物衞生監督所工作人員11月5日回應澎湃新聞稱,這是防患於未然,不能等着犬隻傷人了再出台規定,“養狗的人拉街上又不管糞便,多不衞生,你在家裏養誰管你啊,這還有啥可爭議的?”

從的回應口氣上來看,文山市對執行此次的 “限狗令”態度是堅決的。至於能堅持多久,能達到什麼效果,目前還不能作判斷,只能等過些時日看文山市街頭遛狗的數量才可印證。
對於“禁狗令”,大多數人都不陌生,在很多地區都出台了大大小小的“禁狗令”,限制養犬的條款,可是養狗的人依然養狗,各個街道該有的流浪狗一直不少,反而愈來愈多,各地限狗令屢遭夭折。
縱觀多年來各地出台的“禁狗令”,其實一般都是時冷時熱的“運動式”“打狗運動”,或為了城市衞生、市容需要大搞各種專項行動,這實際上是對日常常態化執法、治理狗患的一種底氣不足的體現。從近年來不斷出現的“愛狗人士”圍堵事件來看,一些地方治理狗患還會產生新的社會矛盾。

基於此,筆者認為,針對目前狀況,一是要制定合理的犬類管理條例來保護市民和犬類,而不是“一刀切”的鐵腕政策。
二是當地政府要在多頭執法、聯合執法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強有力的牽頭執法單位,並建立長效獎懲機制,千萬不要讓這些事再勞累警察 。
三是限狗要先限“狗主”。禁狗令的關鍵也是在於讓狗主人多看管約束自己家的狗狗,而不是放任自流。要限制狗主人的行為,要讓狗主人承擔必要的狗擾民、咬人應負的經濟甚至治安、刑事責任,讓其為自己的任性養狗行為付出代價,杜絕“限狗令”跑偏。

四是要倡導科學養犬。針對狗的存在有其深層次的社會原因以及有其存在的道理,政府部門要在管理上下功夫,減少並消除犬患。
相信你所在的地方也遇到過禁狗限狗的“運動”,你對當地“限狗令”的夭折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