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孔子收徒要弟子給他送乾肉?_風聞
豆子-豆子官方账号-人民艺术家2018-11-06 08:21
“束脩”這個詞,隱藏着兩千多年來,教師行業的窘境。
孔子説:“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束脩現在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十條肉乾,另外一種是整裝束身恭敬請教(約束脩養)。這就成了不太一樣的兩個意思,一是“肉乾也能當學費”,一是“恭敬請教我沒有不教的”。
後世多數還是認為説的是“十條肉乾”,因為後頭還跟着個“以上”。熟悉古文的人都應知道,無論是“以上”,還是“以下”,都是説“**及**以上”“**及**以下”,是包含前面所説之物的。又,《禮記·少儀》:“其以乘壺酒、束脩、一犬賜人。若獻人,則陳酒執脩以將命。”酒、肉、犬獻上,是《禮》中的禮節。“束脩以上”,則是“束脩”“束脩、壺酒”“束脩、壺酒、其他禮物”等等情況。孔子最注重的就是周禮,那麼,這個“束脩”,可能的確就是肉乾的意思了。他説,帶着肉乾禮來拜師,我就收徒。
那麼,在孔子時期,十條肉乾是多重的禮呢?
無論是束脩的大小,還是錢幣的換算,算到最後,偏差都太大了。但無論怎麼個偏差法,這個“束脩”都不會被認為是昂貴至極。只不過小民難得吃一回肉,那是平時捨不得,要真狠下心去買,倒也能買得起。譬如,現在因為產量和運輸、保存上的方便,一斤肉價十多塊錢,而在古代則是略等於七十塊錢一斤,這的確是屁民平日所食無法承受之重,可逢年過節想要承受,只要不是窮得要飯,倒也能承受一下。而這“束脩”,我猜測應是普通底層工人工作一月的工錢,可以買得到的——但他們平時絕不會捨得吃。
得出這個結論,是結合從先秦到明清時期,中國教師所接受的束脩禮做出的判斷。明清時期,學生入學給老師的束脩,不是一次性的。過年要給一次,端午節要給一次,中秋節再給一次。這分別對應着過年、夏收、秋收,剛好是學生家裏有錢的時候。當然,衙門收税也專挑這時候。學生這三次見禮,已經不給肉乾了,“束脩”也就成了“學費”的代名詞。
普通學校,學生每次大約是要給老師500~600文錢,一年的學費是1500~2000文之間。錢不值錢的時候能到3000文,錢值錢的時候500或者800文都是有可能的。
這個數,剛好是城市底層小工一月的工錢。
人們評價先生,説先生這個工作,傳道、授業、解惑。到最後,一個學堂,“一年學貲,不過十三四千,比之人家僱工,雖見有餘,較之有等匠師,則大不足。”教師是個清水差,一年賺的錢,比僱農僱工是強一些,但比社會上很多同為“師傅”的職業,薪酬是差太多了。
這就是從先秦時代到明清時期,普通塾師的“束脩”。孔子説“束脩”,絕不可能是説非常貴重的物品,那語境也不對。“束脩”平民捨不得吃,但作學費,的確也不算非常貴重的東西。當然,這是對中產之家來説的。古時的貧農經常佔據一半的人口,放眼望去,都掙扎在貧困線上,加上苛捐雜税苛政災荒,有的連地都完税去了,吃飯尚且困難,也就沒幾個人有閒錢供孩子讀書了。
儘管如此,向人求學交點學費,依然是應該的。有的窮學生一次束脩交兩百文+六個雞蛋,非常可憐,心善的老師的確也忍了。孔子收的錢,實際上是和普通老師一個價,但人家可是著名學者,因此異常火爆。就這你還説“要弟子送他東西”……又不是開了個割韭菜的短課,不要説得跟人家想訛你肉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