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車墜江真相:因為錯過了一站,15個人錯過了餘生_風聞
栩先生-栩先生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栩先生(superMr_xu)2018-11-06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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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在公安機關的努力下已經查清了。
真相終於大白,那個一開始被指責的小車司機也終於“沉冤得雪”。
真相固然重要,但比真相重要的,還有原因——到底是什麼造成了這一起讓人痛心的悲劇?
熱點過去,冷靜下來,我才真正覺得該説點什麼了。
發生這起悲劇的經過,公安機關的通報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當車繼續行駛途中,乘客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交車站,於是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駕駛員身後,靠在扶手立柱上指責,駕駛員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劉某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爭執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於是,十五個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在冰冷洶湧的江水中。
在這起事件中,我們可以反思的東西太多了,如果駕駛員面對乘客的無理取鬧能冷靜應對;如果大橋的護欄建得再結實一些;如果駕駛室安上隔離玻璃;如果車上有乘客能在他們爭執的時候站出來,飛踹一腳……
就像今年4月份的另一條新聞。
4月20號上午,一輛由湖南衡陽駛往長沙的長途大巴車上,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衝向駕駛室,與司機發生爭執,情緒十分激動,並伸手搶奪方向盤。這時,殺出一名乘客,飛起一腳猛踹男子,快速化解了險情。

只可惜,所有的如果都沒有發生。
而這一切悲劇的真正起因,其實是一件非常非常不起眼、甚至荒唐的小事:
這位姓劉的女乘客,錯過了一站公交。
代價則是,全車15人,錯過了他們的餘生。
其中,也包括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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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的當天,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這些人也只是像往常一樣,坐上一輛常坐的22路公交。
他們有的可能是去上班,有的可能是去逛街,有的可能是去約會。
在他們身後,有等着他們上班的同事,有等着他們回去的家人,有等着見面的朋友,但最後,所有的等待都化為了一場痛哭。
爭執的女乘客和司機,袖手旁觀的其他乘客,在公交車跌入水中的幾秒內,再驚恐、再後悔,也已經沒有用了。
一次爭吵,十五條人命,十五個家庭。
他們該有多少話還沒有對父母説,還有多少事沒有為小孩做,還有多少餘生的故事沒有去經歷。
每每想到這裏,我就感到頭皮一陣發麻。
但更讓我感到頭皮發麻的是,稍微去查了一下新聞,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
就在兩年前,同樣是重慶,一輛萬州區的環湖公交車行駛中,一位老者因坐過站而搶奪司機方向盤,導致公交車衝上人行道撞上綠化樹,致車頭損壞。

早一點的成都,2014年1月6日,也是因坐公交錯過了站,乘客強行要求下車並拖拽司機,造成公交車失控連撞7車,事故中共有9人被送醫,其中8人是公交車乘客,1人是被撞小車上的乘客。

除了這些,新聞裏還有因為吵架,丈夫一怒之下把妻子推下樓摔死;因為兒子不乖,母親情急之下竟然錯手將兒子勒死;因為和父母鬧矛盾,一衝動從13樓縱身躍下……
每次讀到這樣的新聞,我總是能夠想起法國哲學家勒龐的著作《大眾心理研究》這本書。
他認為,集體無意識的羣體,缺乏理性,少有深思熟慮,訴諸感情,有如原始人,更多受生物本能影響,易被煽動鼓舞;當情感的磁場迅疾的在人羣中傳染漫延,積累到一定的量時,很容易流於暴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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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些年裏大家的戾氣都這麼重?究竟還要多少次,讓悲劇為情緒的衝動買單?
每一次悲劇的發生後**,我們永遠不缺少悲傷與痛哭,缺的是痛哭之後的反思;永遠不缺少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指責,缺的是直面內心的自我拷問。**
捫心自問下,我們難道就沒有走路、開車、擠地鐵、坐公交的時候因為被人搶了道,因為被人踩了一腳,因為坐過了站,而特別暴怒的時候?
包括我們對這起事件或者類似事件的關注一樣,往往也訴諸情緒。
在輿論的煽動下,情緒一來,痛不欲生,感同身受;情緒一走,風輕雲淡,與我何干?
太多人都是這樣子,暴怒也好,痛哭也罷,往往都只在一瞬間。
從心理學的角度講,情緒是一種非常高級的大腦活動,擁有很高的處理權限。
換句話説,一旦你被激起了情緒,大腦就很難按照正常的思維方式去處理問題,而是被情緒牽着鼻子走。
一旦情緒激發,不再受控,我們也可以同樣變得很可怕。
而幾乎所有的心理學試驗,都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衝動的情緒下,你會做出很多冷靜下來不會做的舉動來。
這些舉動,往往都是錯的。
我們經常説,衝動是魔鬼。
但很少有人去思考,魔鬼不在別處,它就住在每個人的心理。
所有人的大腦裏就藏着人性最黑暗、最殘忍、最自私的一面。
就像羅素説的,人是天使與魔鬼的一種奇妙混合體。
人生總免不了有添堵的事情,每個人都不能保證不會因為這些添堵的事兒生氣。
但不要因為生氣就忘記了自己在做什麼,不要放任讓這種生氣發酵成失去理智的衝動。
更不要被這一瞬間的情緒爆發所控制,不要再讓無知、衝動、自私,殘害無辜的生命。
數千年前,所羅門説過的話:
那些能夠控制自己精神的人,要比佔據一座城市的人更加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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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的通報裏,對導致公交車墜江的女乘客和司機都明確了罪責。
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因此,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是的,法律作出了公正的評判。
但這樣的評判對他們兩人以及逝去的其他人而言,都已經沒有了意義。
更多的,應該是警醒作為普通人的你我。
王陽明説: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世間所有的律法,都管不了你的內心。
給大橋裝上更耐撞的護欄,給公交車駕駛室裝上隔離玻璃,這都是事後的補救。
只有在內心築起高牆,擋住洶湧的情緒和衝動,才能真正防止那一刻悲劇的發生。
希望在這樣的悲劇事件之後,都能促進每個人的自我反思,都能推動社會的一小點進步。
而不是熱一陣就過了,所有人發泄完情緒後就都忘了。
我們每個人哪怕在這之後都能多想一點點,每個人的情緒化都少一點,每個人都不那麼冷漠一點,至少也能降低同樣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一念為善,一念為惡;一念為天堂,一念為地獄。
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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