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30秒到達現場,是如何做到的?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1-08 07:39
在這篇文章碼字之前,六哥先要致敬一下新疆警察!
六哥為何有如此的舉動,因為最近六哥聽兩位朋友給我説了這樣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一位去新疆旅遊的朋友(非警察)給我説的他的親身經歷。説的是晚飯的時候他們在路邊吃飯,看到鄰桌有一位當地居民喝多了,坐在椅子上搖搖晃晃的就連同椅子一起摔倒在了地上,頭還被碰破了,見到了血,當時人羣就炸開鍋了。
因為有很多人漢語水平還是比較差的,他們就讓我朋友去撥打120、110,朋友看到在大約幾百米遠的地方有一個警務站,本想跑去警務站報警,但是又怕警務站裏沒人,就直接撥打了110和120報警。
朋友説,在他掛斷電話後的十幾秒鐘裏,他眼睜睜的看到不遠處的警務站裏跑出來了兩名警察(或輔警),然後騎上摩托車15秒鐘衝到了現場,展開了對傷員的初步救治。
朋友説,我真的不敢相信,打完110,30秒鐘警察就到達了現場!
第二件事是一位新疆當地的居民(非警察)給六哥講述的親身經歷。他當地時間凌晨2點駕車回家的時候,由於視線不好,躲避一個沒有井蓋的窨井沒有成功,導致自己汽車的後輪陷入其中。
因為車上只有他自己,他試着抬了幾次都沒有把車輪從中抬出來,最後他沒辦法撥打了110。掛斷電話後,有電話回撥了回來,朋友正想不好意思的解釋一下這麼晚了還要打擾警察時,結果電話那頭打斷了他的話:“具體地點?在哪裏?”
朋友詳細描述了具體位置後,電話“砰”的一聲掛斷。1分鐘內,兩輛警車,6名警察和輔警同時從兩個方向出現,隨後大家合力一下把車輪從窨井中抬出。
朋友説,我沒有想到,凌晨2點,一個報警電話,1分鐘內就來了2輛警車、6名警察!
所以,大家知道什麼是新疆警察的“6+1”勤務模式了嗎?6天在上班,1天在休息。有當地的警察朋友給六哥開玩笑説:“我們從來不加班,因為我們上班的6天裏從來就沒下過班。”
好了,什麼也別説了,請大家先跟隨六哥一起,致敬新疆警察!



説完這事我們再來説另外一件事。

這是發生在今年8月份的三亞市的一起督察暗訪事件,暗訪人員通過報警的方式來測試出警時間,結果,派出所民警17分鐘到場。
在關於出警時間的問題上,各地規定不一,但一般要求是:市區5分鐘到場,郊區15分鐘到場,農村邊遠地區儘快到達。但是在目前城區上下班堵成狗的路況下,很多時候即使是城區也是無法5分鐘到達現場的。
細心的人閲讀通報時還會發現這樣一個情況:
接報後,15時26分,指揮中心通過三台合一接處警系統向吉陽分局河東派出所派單指令其立即出警。因河東派出所不在線,15時27分,指揮中心電話通知河東派出所出警。因兩名值班民警王威赫和阮志堅均在外出處理案件,15時27分,河東值班室值班員麥東彬通知正在政府大院處警的民警林君前往處置,林君因現場尚未處置完畢,便安排輔警嚴超、謝飛虎先期前往瞭解情況。15時44分,嚴超、謝飛虎到達現場。本次警情自接報至出警到達現場共用時17分鐘。
還有更心細的朋友百度了一下兩起警情的位置,發現:別説5分鐘到達,就連17分鐘到達都是快的。

如果朋友們單純的認為六哥今天就是來表揚新疆或者來罵督察的,那你就錯了。
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大家在這出警30秒與17分鐘到達現場的反差中,有沒有看出些“門道”?
沒錯,新疆每幾百米就有一個警務站,且警務站裏的人員就是專門出警的,而內陸的幾乎所有城市,警情只會一股腦的派給派出所,關鍵派出所裏的民警不僅僅只負責出警。
新疆的警察出警機制,就是快速處置,廣泛聯動,把所有的事態消滅在萌芽之中;而大部分的內陸警察出警機制就是“轉警即無責”,責任甩給你派出所,各自為戰。
很多朋友在看萬惡的美帝的警察現場處置視頻中,都會發現美國警察反應速度非常快,而且是一件小事會引來三四輛甚至十幾輛警車陸續到達,僅僅在氣勢上就足以震懾犯罪,新疆警察的出警現狀就非常類似美國警察出警。
而我們的絕大多數的內陸城市出警,別説快慢,有時候一羣人打架,我們到場的也不過是一名民警帶領一名輔警,等二十幾分鍾支援到達的時候,我們的民警早就被人打完了,一羣人早就做鳥獸散了。
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因為內陸絕大部分城市的警察是不出警的!
大部分城市的警情只會派給派出所,少部分的警情會派給巡警,甚至有的城市可笑到巡警“不出警、只巡邏”!
由於派出所直接面對羣眾,執法的危險性和風險性再加之所有的責任都是派出所民警個人的,近些年來派出所的民警越“跑”越少,都跑去了機關和類似機關的業務大隊,整個警局形成了一個人員構成的倒三角型,人員最少的派出所民警在支撐着整個龐大的機關單位和大多數的業務工作。
且基層派出所是幾乎見不到30歲以下的“小鮮肉”的,所以朋友們才會經常看到有報道派出所民警因出警負傷、犧牲的,大部分都是四十歲至六十歲之間的年齡。
在追責通報中我們還要看到一個不可忽視的細節:兩名值班民警均在外出辦案。很多朋友會問,這民警為什麼不好好值班、要外出辦案呢?
派出所不同於其他單位,他們不僅要出警,還要負責處理值班時警情中的案件。值班時是要24小時不睡的接出警和先期處置案件的,第二天能撐住的民警繼續處理消化值班期間的案件,實在撐不住的且不想給自己的猝死加“藥引子”的民警就會找地方睡覺,第三天正常上班辦案或者被安排其他勤務,第四天很多地方又開始24小時值班了。
而案子的辦案期限可是不等人的,案子的證據可不是坐在屋裏就能等來的,不理解的羣眾投訴可是不管你是不是工作多的,不趁着值班期間去抓緊辦辦案子查查證據,難道還要坐等被投訴嗎?
當朋友們看清內陸大部分城市的基層派出所是出警主力,他們人少、年輕人更少,且還要一邊出警一邊辦案子的時候,每天派出所民警“燒香禱告”**“不要來警”**必須屬於正常現象。
反之相比美國警察,絕大多數的人都不在機關、不在業務大隊、不在派出所,而是坐在車裏、灑在街上,且第二天準時下班還不用再處理案子,“閒的蛋疼”的他們如何不會發出**“怎麼還不來警”**的聲音,以消除坐在車上無聊的一天。
假如大部分警力都在街面上巡邏出警,會有三個立竿見影的好處:1、滿街都是警察,羣眾安全感很高。2、有點違法就被迅速處置,可以防止“小事憋大”,並向全社會彰顯“惡有惡報”,還是現世報。3、遇有報警位置不清的,再也不會出現多個派出所推諉扯皮不出警的現象。
對於民警來説還有兩個隱性的好處:1、分工明確,都在幹活,每個人都能找到心理平衡,增加隊伍積極性。2、出警的下班後可以立即休息不用再擔心連軸轉的問題,辦案的不出警也可以在得到好好休息後更有精力投入工作,大家各自分擔一些工作,不會造成“能幹的該死”和“不得不連軸轉”的現狀,大大減少基層警察因勞累猝死的幾率。
所以,知道如何才能“出警30秒到達現場”了嗎?
就是把大部分的機關警力、業務大隊警力、派出所警力都用在巡邏出警上,把所有街面違法犯罪的苗頭扼殺在萌芽中,再讓少部分業務能力強的民警專門“善後、消化”警情中已發生的案件和其他網絡犯罪。
別再用會議落實文件了,別再用追責督促打擊了,別再用考核死磕滿意了,警出好了,街面違法犯罪都被消滅在萌芽中了,把“安全感”作為最樸實的禮物送給人民,你還會擔心他們心中的“滿意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