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以為是個“職黑”,後來發現這個人“認真”得有點可愛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11-09 18:33
本文為風聞作者原創,轉載請聯繫作者。
老實説,關注到這個人完全是因為一則有些“荒謬”的市長信箱投稿。
昨天晚上,某個微博大V發佈了一則微博説,有個長沙市民日前在市政府網站上向“市長信箱”投稿詢問,長沙縣某小學為何沒有設置清真食堂。長沙縣政府工作人員回覆説,在校的少數民族學生尊重學校設置,沒有提出訴求。
這無疑是非常敏感的問題,樓主的內心警鈴大作。
為了查證是否確有此事,樓主第一時間瀏覽了長沙市政府的網站,在“政民互動-市長信箱”下的確是看到了這則投稿。

來信人詢問稱,他得知長沙縣某小學內有數名少數民族學生,“國家法律規定,學校應當尊重少數民族習俗”,為什麼校內沒有設置有清真食堂。

隨後長沙縣政府的工作人員回應稱,經過調查瞭解,來信人口中的**小學校內3400餘名學生,有3名維吾爾族學生和1名回族學生。**他們在校的學習、生活都得到了眾多師生的照顧和關懷,1人在校就餐沒有不適應的情況;另外3人則自願回家就餐。
又通過走訪,從四位學生家長處得知,他們對於學校食堂服務和管理沒有任何意見,且非常感激學校師生對於少數民族學生的關愛。校方也做出承諾,會尊重少數民族飲食習慣,盡心盡力做好學生在校就餐的服務工作,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這一來一往的政民互動在社交媒體上引發熱議,不少人都覺得政府部門的回覆沒毛病;同時也認為來信人可能是“多管閒事”。
樓主的第一反應也是,都説會有職業打假的,現在這個來信人會不會也是個“職黑”呢?
等等等等,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來信人的用户名稱是**“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大的隱情呢?
此時的樓主,開始苦惱如何在茫茫的信件海洋中尋找到這個來信人的過往投稿。但是很快,我又深覺這個政府網站設計的人性化,在“市長信箱”中可以按標題、按內容、按查詢碼、按類別進行搜索,就是不能按照來信人進行搜索,也算是對於來信人的一種保護。

於是,我決定轉換思路,按標題進行搜索,輸入“泉塘”以及“泉塘中隊”試試看。
果不其然,還是有那麼一丁點的收穫的。顯示出來6頁的查詢結果中,比較可疑的是這兩條:

第一條
“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在今年的10月18日,曾經以《泉塘小區》為標題進行過投訴。
點進去後,發現……並不是!
該信件投訴稱,泉塘小區某家買公牛插座的五金店(感覺公牛要給我打廣告費了),存在店外經營的情況,而城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卻“只在車裏玩手機視而不見”。

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回覆稱,在接到反映後,所屬分局的執法人員已經調查處理,並找到門店負責人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和門前三包方面的宣講、提出要求;門店負責人也立即整改,做出承諾將會文明經營,做好門前三包。

第二條
投訴信的題目是《關於長沙縣行政執法局直屬分局泉塘中隊不作為的投訴》。需要特別強調一下,這是以“泉塘中隊”作為關鍵詞搜索,出來的唯一一條結果。
正當樓主興致勃勃地打算點進去瀏覽時,卻發現來信人並不是“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而是其他網友。不過,我還是耐着性子去看了一下。
來信人投訴稱,自己在當天晚上撥打監督電話,投訴某小區樓下存在佔道經營的情況。可是當城管部門泉塘中隊的執法人員趕到時,卻發現他們含含糊糊,“一邊要我不要打12345”,一邊卻和攤販達成默契,裝模作樣忽悠羣眾。他對於執法人員的不作為感到非常不滿,於是選擇來信投訴。

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回覆稱,該網友反映的小區樓下的確存在着流動攤販屢教不改的頑疾,目前已經安排執法人員進行值守,以規範周邊秩序,另外泉塘中隊會組織人員不定期開展整治行動,對重點經營户的經營工具依法進行暫扣。
該工作人員還提供了一張該小區晚間時段城管部門車輛到場執法的照片,和來自該中隊內部工作羣的微信聊天截圖。


顯然,這兩條結果都無法得知,“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這個用户何以如此取名的真正原因。
樓主決定用土辦法嘗試隨便翻翻,看看能不能發現些什麼。
在我逐頁逐頁查找,一直查找到17頁時終於是又看到了熟悉的名字:“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而且還是兩條。

《燒烤店食品不安全》
投訴某燒烤店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和衞生帽,

政府部門回覆,已派出執法人員到場下達口頭命令,要求燒烤店從業人員改正;隨後又進行復核,發現確已改正。

《餐飲安全》
另外一家麻辣燙店,店老闆同樣是沒有按規定戴口罩和帽子,此前已經投訴過,獲得回覆説已整改;但是再次去該店就餐,還是發現了相同情況。此人還質疑稱,該麻辣燙店的進貨來源是否可靠,幾位工作人員有無健康證。

政府部門回覆,接到首次舉報時,已經到店下達責任改正通知書。工作人員特別括弧表示,“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反映現象屬於責令改正範圍”。二次通過“市長信箱”反映問題時,又一次到店查看,發現店家確實沒有做好整改工作,已經對此立案調查(將進行行政處罰)。
同時,對於來信人質疑進貨來源等問題,工作人員也表示,“該店提供了原材料採購台賬,進行了索證索票,有進貨單據,有合法的進貨來源,所有員工都有合格的健康證明”。

隨後,在第26頁再次看到“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

他此次舉報的是城管不作為。
《投訴星沙城管》
問題同樣是某超市存在店外經營的現象,“店老闆將皮帶放在店外”,投訴後也看到責令改正了。但是工作人員回覆自己時卻表示,該超市不存在店外經營的現象,他對此感到不解。

政府部門回覆,執法人員第一次到店查看時的確發現“該店將裝置皮帶的小型貨架擺放在門店門口”,立即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店家整改的情況良好,此後多次到店檢查都“未發現店外經營或其他違規行為”。
由此可知,工作人員此前的回覆説不存在店外經營的現象是在整改後,而非整改前,可能是這樣的回覆造成了誤會。

再翻到30頁時,繼續發現“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數條來信。不過此時的樓主,已經感到精疲力盡、沒有心思再一一查看這些來信中都講了些什麼。
僅從標題上,就可以得知此人投訴的問題涵蓋方方面面,有佔道經營的,有店外經營的,有對執法人員不作為的,還有食品安全的,不勝枚舉。

雖然自始至終都沒有得知“泉塘中隊打擊報復舉報人”取名如此的真正原因,但還是有很多的感慨。
一方面是感慨,這個長沙市民有着非常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對於生活周遭的不文明現象、不作為行為都敢於舉報;另一方面是認為,我們的政府部門不以小事為小事,把一件小事也當成大事來辦,對於市民的投訴舉報都作了非常積極的回應與答覆。
至於學校要不要設置清真食堂的詢問,政府部門的回應也是有理有據有節。
如果還有什麼內情,或許只能等待當事人或有關部門出面解答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