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校內溺亡家屬討説法 學校:當事人以校鬧為威脅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6186-2018-11-10 13:10
【版權歸本人所有,轉載請私信】
@湖南信息學院官微發了一則通告,向大家闡述了最近一段時間在微博上頻遭質疑的,該校女生溺亡事件。學生家屬發博“尋求公道”,譴責校方不作為,學校這次也發表正式通報,給大眾一個“交待”。

關於對學生謝某溺水死亡事件的通報
(第1號)
一、基本案情:2018年11月4日晚19:30左右,我校2017級會計專業女生謝某在校內毛塘湖溺水。事發當時,有多名學生髮現後奮不顧身在現場施救,並同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謝某送往醫院後經醫學鑑定已死亡。
二、事件起因及定性:事發後,經長沙縣公安局立案偵查,證實謝某系因戀愛糾紛導致情緒過激跳水身亡,排除他殺。為此,當地公安機關及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頒發的《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明確了學校無過錯,學校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向謝某家屬通報了相關情況。
死者家長接受了記者採訪,看看他們的説法説法:
11月4日夜,家住湖南郴州的陳先生,突然得到消息:他正在湖南信息學院讀書的女兒陳寧(化名)溺水身亡。第二天凌晨,死者家屬便趕到了位於長沙的學校。兩天後的11月7日,死者的哥哥陳啓(化名)在微博發文稱,學校試圖封鎖消息,推脱責任。11月8日,陳啓接受了現代快報記者的採訪,他表示家屬對學校給出的”失足落水”死亡的結論並不認同,希望得到事情的真相。(現代快報)

@保護小火星的大哥是死者哥哥,他發微博表達自己的抗議。
“我父親把活蹦亂跳的女兒送到湖南信息學院,本想讓她在這個學校吸取知識,健康快樂的成長……趕到學校見到的卻是一具冰冷的屍體!頓時感覺天崩地裂!”
寥寥數語,可以感受到家屬的悲痛之情。隨後家屬質疑學校對死者死因的解釋“失足落水”,譴責學校冷漠的處理方式和推脱責任的態度。

三、處置過程:事發後,學校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當地政府也高度重視,組織專門班子和人員處理相關工作。學校全力配合了公安、司法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安撫家屬,提供食宿服務,當地政府主持召開了多次協調會,學校給予了充分的人道關懷和幫助,並表示,即使在沒有法定賠償責任的前提下,也會給予道義上的救助,以幫助家屬處理後事,讓死亡學生入土為安。
四、事件現狀:對於學校的友善和人道,謝某家屬並不接受,處處刁難、責怪,不講理、不顧法,向學校索要200萬元。當地政府積極組織多次協調,但其家屬不配合地方政府的調處,在調解中多次擅自離場。多日來,謝某家屬不僅歪曲事實,擅發微博煽動“民怨”,不聽勸導、無理取鬧,甚至還做出了圍堵校門、堵塞交通、拉橫幅標語、抱遺像示威要挾等行徑,其行為明顯觸犯了法律法規,構成校鬧,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也影響了地方羣眾安寧和交通秩序。
我們繼續看學校的聲明,學校成立了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全力配合調查,並表示即使在沒有法定賠償責任的前提下,也會給予道義上的救助,以幫助家屬處理後事,讓死亡學生入土為安。反而是學生家長處處刁難,並且在調解中多次擅自離場,還用微博煽動“民怨”。

究竟是家長在調解過程中多次離場,還是校方一直推脱責任?
五、幾點思考:曾幾何時,學校已變成弱勢羣體,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不顧事實和法律,動輒以校鬧相威脅,奉行“不鬧沒有、越鬧越有”的極端異化觀念,並採取“自行鬧、請人鬧、現場鬧、上訪鬧”的手段,以求達到無理要求與目的,嚴重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敗壞了法紀和道德。
為此,呼籲學校、家長、學生、社會一要堅持法治思維,遵規守法,敢於直面與擔當,堅決抵制一切歪風邪氣和違法違規行為,摒棄“花錢了難”的陳舊做法;
二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教育,引導樹立正確、健康的戀愛觀,教育學生珍愛生命、愛護自己、愛護親人、愛護學校、愛護社會;
三要以身作則,帶頭守法,遇事冷靜理智,依靠政府,走法律程序,不要把事態引向異途,凡事講法律、講程序,不搞法外通融。現予通報,以正視聽。
歡迎社會、媒體監督。
中共湖南信息學院委員會宣傳部
湖南信息學院法律顧問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在這則通告的結尾,校方附上了幾點思考,認為學校已變成弱勢羣體,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不顧事實和法律,以校鬧相威脅。並呼籲大家堅持法治思想,循規守法,摒棄“花錢了事”的陳舊做法。
學校的這則通告,贏得了廣大網友們的稱讚。説:這是自己
最近看過的,寫得最好的,最有理有據的通報



也有網友認為,家屬一旦開始鬧了,就應該取消“給予道義上的救助”。
對待不講道理的人也無需講人情,該做的一個不落,不該背的鍋一個不背

大家對這件事情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