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解禁虎骨犀角這事吵這麼久,我查到了一些資料_風聞
疯狗爱丽丝-地表最强战力少女2018-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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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印發實施,不僅國內外爭議四起,還“驚動”了聯合國環境署。
通知具體説了啥?為何引起這麼大反響?
原文很長,給大家劃一下重點:
嚴格禁止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以外所有出售、購買、利用、進出口犀牛和虎及其製品(包括整體、部分及其衍生物,下同)的活動。包裝、説明中聲明含有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的,一律按犀牛或虎製品對待。
……。部分特殊情況還要嚴控數量並滿足以下要求:
從事科學研究(含收集遺傳資源材料),以及因開展資源調查採集犀牛和虎相關樣品的,須由批准機關評審其必要性……
因醫學研究或臨牀救治危急重症、疑難雜症等需要利用犀牛角或虎骨的,僅限從除動物園飼養、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獲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並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由符合條件的處方醫師實施。……
……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993年5月29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同時廢止,此前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被廢止的1993年《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規定: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製藥。對已生產出的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中藥成方製劑,必須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半年內查封,禁止出售。
可以看出,這份通知解禁了虎骨犀角入藥,但設置了重重的審核與限制。然而,大家關注的重點還是落在了最後:廢止1993年《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
因此,在不少網友看來,此舉無疑是為虎骨犀牛角入藥開了法律口子,無疑是在將瀕危的老虎與犀牛逼向滅絕。
於是,國內社交媒體上,動保人士立刻提出反對。




網友們也是紛紛提出質疑。
先是有網友質疑虎骨與犀角並不具備不可替代的藥效。



不少中醫從業者在微博做出承諾,不使用瀕危動物藥材。


但也有網友認為,虎骨與犀角確有藥效,中醫的價值不可被否認。


還有支持者提出:傳統保護方式成本高效率低,經濟保護作為一種成熟的模式,通過允許消費刺激瀕危動物的繁殖與飼養,也許會有利於瀕危動物種羣的發展保護。

但科普界並不認同。果殼撰長文指出,人工繁殖對於保護野生動物並不管用,養殖難以拯救瀕危。


果殼網主筆、科學松鼠會成員@遊識猷 也撰長文指出,相信“藥用價值”的人,往往也相信“野生動物的藥效好過人工養殖的藥效”,即使合法養殖,也無法阻擋消費者們對“更好的野生品”的追捧。此舉將給本已瀕臨滅絕的老虎與犀牛帶來滅頂之災。

國內網友爭執不下,國際輿論場上中國的聲譽,也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響。
對於中國聲譽可能因此受損,遭到質疑,即使外交部於10月30日已經做出了回應。
依法加強包括犀牛和虎在內的所有瀕危物種的保護是中國的一貫立場。由於1993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部分與現行法律不相吻合、未能兼顧科學研究、科普教育、執法鑑定、治病救人、文物保護及文化交流等現實的合理需要等問題,並對犀牛角和虎骨以外的其他犀牛、虎製品沒有制定專門嚴格管制規定,不利於打擊吃食虎肉、製售虎皮服飾等惡劣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中方本次政策調整堅持**“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監管”**的法律規則,充分考慮了可能對全球犀牛和虎保護正反兩方面的影響,不僅嚴格限定了特殊情形的範圍,制定了系列嚴格監管措施,並完善了多部門聯合執法協調機制,更有力加大執法打擊力度,積極引導公眾自覺抵制非法行為,為全球犀牛和虎保護髮揮更有效的積極作用。
我們已注意到國際社會有關方面的關切,願意同國際社會充分溝通交流,增進相互理解。
但不少網友仍在質疑,雖立法嚴格,但從前車之鑑來看,國內環境能否嚴格執行存疑。


而國外媒體對外交部的回應更是視而不見,以偏概全地指責我國“允許虎骨和犀牛製品交易”。
一連幾天,美國國家地理雜誌都在ins上對我國的新政策冷嘲熱諷,與偷獵新聞的報道夾在一起,並配上遭割角的犀牛與被害的老虎照片,引來了大量網民圍觀抨擊。


facebook上一些網民更是藉機聲討中國,以偏概全地將資源枯竭,破壞生態的責任全推到了我們身上。(天地良心,君不見我們剛剛將陝北毛烏素沙漠變了森林。)

犀牛棲息地之一肯尼亞也向我國表達不支持。肯尼亞旅遊部於當地時間11月2日發佈聲明稱,作為國家,肯尼亞的立場是犀牛角貿易不應合法化。

聯合國環境署甚至還專門發佈了個正式聲明質疑:

翻譯來源:微博@Ent-evo
看着國外媒體與網民的反應,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國全面放開了虎骨與犀角貿易。
但事實上,在我國,人們對於珍稀動物入藥的青睞由來已久,關於虎骨與犀角入藥的管控與爭議,同樣是由來已久。
中國於1980年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嚴格禁止虎產品的國際貿易。
1987年,國務院頒佈《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涉及14種瀕危、珍稀動物藥材。其中,虎骨、豹骨、犀牛角等4種涉及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被禁止採獵,屬於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由各級藥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鹿茸(馬鹿)、麝香、熊膽、穿山甲、蛤蟆油、金錢白花蛇、烏梢蛇等10種涉及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被要求限制使用;羚羊、蛇類等涉中藥功效動物嚴格管理、加強保護。
雖然在1988年,我國首次出台《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鼓勵個人和集體馴養野生保護動物,引發不少生產養殖大户投入資金,養殖老虎等野生動物。
但沒過幾年,1993年《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出台,“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製藥。對已生產出的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中藥成方製劑,必須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半年內查封,禁止出售”。原衞生部在《中國藥典》中刪除了虎骨的藥用標準,與虎骨有關的所有中藥成藥也全部停產。
2007年6月3日,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大會上,中國政府承諾將繼續推行嚴格的限制虎骨貿易的政策措施。
2015年《中國野生虎恢復計劃》實施,全面禁獵並全面禁止虎骨貿易和虎骨入藥。
此前,雖然部分中醫界人士與早年虎園養殖經營者一直在遊説,放開虎骨貿易,允許虎骨、犀角等人工養殖珍稀動物自然死亡後投入使用。但我國始終全面禁止虎骨犀角貿易,並嚴厲打擊走私販賣珍稀動物行為。
爭議始於2016年。
2016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支持有關科學研究機構因物種保護目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納入名錄的動物及其製品,可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但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以人工繁育種羣為主。
同年早些時候,徵求意見的《中醫藥法(草案)》則提出,“鼓勵發展人工種植養殖,支持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繁育及其相關研究”。
在當時,有不少人指出,這兩部法律相互呼應,為野生動物入藥留出了法律通道。但虎骨、犀牛角等人工養殖的重點野生保護動物製品,仍被禁止應用於中醫藥領域。
而今,由於此前一直沿用93年《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嚴禁虎骨犀角入藥,雖然2018年10月29日新發布的《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中對於虎骨犀角貿易設置了重重的限制與審核,仍算是相對放寬了。
我們15年發佈的《中國野生虎恢復計劃》仍未被廢止,保護恢復野生虎的計劃仍在實施。
這次解禁虎骨犀牛角入藥,不少網友在評論中提及日本捕鯨。可是這兩者,實在相差甚遠。
要知道,與我國對來源與使用層層嚴加管控不同,隔壁日本捕鯨是由政府主導捕殺,面對國際壓力,仍一直在琢磨着如何解禁商業捕鯨。
就**在我國發布《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的前一天,**也就是10月28日,日本水產廳長官長谷成人被報道接受共同社採訪,稱“基於科學依據利用資源是水產行政的大原則”,**強調力爭重啓商業捕鯨的方針不變,**並稱此舉有助於增加就業。
但,只有我國收到了聯合國環境署的嚴正聲明警告。
這叫啥?懂事的孩子沒糖吃?
不過,我國倒是確實可以從日本捕鯨總結出一些教訓。
日本的捕鯨也有着悠久的歷史與傳統,早在1951年日本便加入了國際捕鯨委員會,但與其説是為了參與保護,不如説是在與反對捕鯨國公然對峙。
1986年《全球禁止捕鯨公約》生效,日本、挪威和冰島等國依然從事捕鯨活動,尤其是日本,以科研為藉口每年大規模捕殺鯨魚,研究的理由也很多,比如“研究南極海域生態系統”,或者“研究鯨魚種羣”。

直到2010年,澳大利亞終於忍無可忍,將日本告到國際法院,稱日本只是拿科研當幌子,其實就是在從事商業捕鯨。
2014年3月,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就日本捕鯨案作出裁定,認定日本每年在南極海域捕鯨並非出於“科研目的”,要求日本停止這一活動。
於是日本隨後暫停2014至2015年度南極捕鯨活動,卻仍繼續在西北太平洋的“科研捕鯨”,只是捕獵數量有所減少。並2015年12月,不顧全球範圍內的抗議之聲,強行派遣船隊駛入南極海域重啓所謂“科研捕鯨”,當年捕獲333頭鯨。
且近年來,日本還一直致力於重啓商業捕鯨的提案,為此想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從食物到文化,甚至提出小鬚鯨並不是瀕危物種,種羣數量已經恢復。
哪怕該提案被一再否決,日本人也沒有放棄。日本農林水產省副大臣谷合正明甚至表示:“如果科學依據和多樣性得不到尊重,如果商業捕鯨被完全否定,日本將對自己IWC成員的身份進行重新評估。”
至於在ins、facebook等各大社交媒體上嘲諷中國、“民主的燈塔”美國?
人家説了,“獵物”以前是大部分殖民先驅的温飽來源,直到今天美國獵人仍很珍惜這項傳統。
不僅在本國狩獵,美國人狩獵的範圍還擴大到了非洲。
2015年,“津巴布韋的象徵”,獅王塞西爾(Cecil)喪命於美國牙醫帕爾默(Walter Palmer)之手。帕爾默先是用弓箭射傷塞西爾,最後用槍將其射殺,其間長達40小時,並將塞西爾斬首、剝皮,手段殘忍。
但遭到網民一片抵制甚至死亡威脅,但帕爾默並未受到法律懲罰。因為在津巴布韋,他的狩獵是通過“正當渠道”進行的,而美國的法律,只有他將獵物帶回美國才會觸犯法律。

當時,美國人道協會會長韋恩·派瑟萊在採訪中表示,在過去十年間,美國獵手對屠殺5647只獅子負有直接責任。
美國人珍惜狩獵傳統,保護合法狩獵運動,卻嘲諷中國在**“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監管”的法律規則之下,使用僅限從除動物園飼養、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獲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交由符合條件的醫院與符合條件的處方醫師治病救人、進行科研,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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