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面臨的一個大坎——土地_風聞
云泊天-时评人-若赞美不自由,则批评无意义2018-11-12 09:14
這是一篇我自已的親身體會的文章,鄉村振興戰略我們不能只關注那些高大上的事物,而是要多關注不為人注意的根本。
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四十年中,有兩個很特別的地區,一個是温州一個是邵東。它們的共同特點是,這兩個地方的人在四十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最早遍及全國的。略略誇張一點的説,在哪裏都能找到做生意的邵東人。有這個優勢,使得邵東人商業信息較為靈通。可這幾年在邵東人的圈子裏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在慢慢升騰: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大環境之下錢難掙掙錢難,怎麼辦是擺在很多商人面前的一個問題。我在這幾年間就一直在想,是不是可以回鄉下搞點什麼事,比如種點什麼,或養點什麼……
今年國家提出鄉村振興的口號,似乎機遇來了。心動不如行動,最近就回鄉下呆了一些日子。這些日子的經歷也確實是讓我深感知易行難這四個字是至理啊。
我們家鄉是典型的丘陵地區,七山二土一份田是誇張,但田少土多山更多是現實。這幾十年,村裏人大部分在外謀生,村裏的旱地近乎全荒蕪了,至於水田,除了一半左右近路傍屋的改為了旱地,成為老人們的養生地以外,其他的也拋荒了。農業,在我們這種農村裏快要失傳了。按理説,這麼多荒蕪土地,那都是資源啊,如果能利用起來,是可以乾點什麼的。
我就是看中了這些荒蕪的土地,想把它們利用起來。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如何把這些土地統合到手中,予以利用,面臨着不少的難題啊。
首先,八十年代初期分田到户,村裏的田土甚至山林都已分配到户了。那看起來成片的荒山荒地,所有權卻是四分五裂。在當年的分田到户中,有一條極為重要的公平公正原則就是肥瘦搭配。這條原則之下,村裏的田土所屬更為混亂,不管哪一片區域,手指一劃就涉及到十幾二十户,甚至更多。
其次,荒蕪多年的土地復耕,就相當於是開荒。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不是小數。如果人力復耕,基本上不要去想了,而使用機械,相關投入也不少。更重要的是,真正適合於丘陵地區坡地復耕的農機,近乎於沒有。
當然問題很多,説多了就散了,不如就説説土地的事吧。
荒蕪的土地是浪費,而要利用這些土地,就得把土地統合起來。然而要把這些田土統合起來談何容易。國家在十幾年前實行過一次田土到户三十年不變的政策,這幾年又重新確權了一次。這些政策使農民產生了這樣一種認知:這些土地以後就是私人所有了。
當時土地確權主要是水田,旱地特別是以前的自留地,更似乎處於一種三不管的混沌狀態。在農村,這些三不管的大量荒蕪的自留地,似乎也找不到相關的國家法律條文予以規範。
如何把這些土地統合起來進行利用,我嘗試着找了村裏。村幹部很爽快的説歡迎我回村乾點什麼,但這個事他們幫不上忙。言外之意就是,這統合土地之事,還是得我們自己去做。與村裏一些人聊了一下,他們的反應都是非常的訝異。回村裏能幹什麼?腦子有毛病吧?至於要用土地?沒問題,我用就是了,但不籤任何合同,不得改變土地界線,不得在上面建設永久或半永久的設施。更有人説,他們要種的時候,我就必須退還土地。
這是一種基於人情債之上的土地統合,也是一種極不可靠的方式。如果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付出,我擔心血本無歸之外還將落下重重矛盾。
雖然《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上有明文,“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説是連續荒蕪二年的土地,可以由村集體收回土地使用權,然而這一規定在現實中基本是一紙空文。很多的土地到現在已連續荒蕪十幾二十年,久的已荒蕪三十多年。荒着沒有人去爭,但如果你要去利用,那自然就會有人出來阻攔。此事在我村裏就有着一個例子,約十年前,村支書要在村裏辦一個廠,選擇的地塊就一大片多年荒蕪的旱地,大多數村民都已説通,卻卡在一户村民身上,無果而終。村支書都無能為力,我一個常年在外的人,難道就有辦法?
細細考量這些問題,無不牽涉到當年的政策,分田到户到底好不好,我不想去説。但在今天國家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當下,確實明顯的成了鄉村振興的攔路虎。雜亂無序的使用權,註定了土地難以利用。
多年的土地使用權不變動,土地私有化在農村早已是一個公開的認知了。對於大多數人來説,荒在那裏,地還是他的,我要是給你種了,總是怕這地以後就不再是他的了。那就荒蕪着吧,安心。
再加上在農村施行的是村民自治,村主任也好,村支書也好,總是要考慮村民手中那小小的一票的。而為這一票,眼前利益總是能更得人心。這種體制也讓村幹部在這個事情上,沒有動力,這更讓土地統合難上加難。
回村裏興業,響應國家號召,土地就是擺在眼前的一個大坎。找村部沒有用處,找村民隱患重重。那麼還有土地流轉這一途徑,我沒有去試過,説句實在話,我沒這個能力,畢竟我資金不多,要的地也不是很多,不是大規模的話,政府並不看在眼裏。但我旁邊村裏也確實有一個人通過政府流轉了部分土地。一番打聽之後,也是莫奈何。那人也只流轉了一百多畝土地,但他是通過其在縣裏一個有實權的親戚,以行政干預之後才有的結果。
我在縣政府的一個曾經的老師告訴我,這種事都是要關係的。土地,我無能為力,看到那大片大片荒蕪的土地,莫奈何。
振興鄉村,鄉村振興,根源還是在於吸引人們回鄉創業。而要在農業上創業,又更是困難無比,資金,技術,種苗,銷售……這些都是小坎。大坎才是土地,這是回鄉創業的根本。如果每一個有心回鄉的人都要面臨無地可用的窘境,那鄉村振興註定只能是大資本的舞台。因為只有它們才能上規模,才能請動政府幹預。
回想改革開放之初,個體户風起雲湧,無數的人們在這浪潮中淘得了人生第一桶金,國家也在這個浪潮之中開始了走向繁榮興盛之旅。而這原因就是在那時打破了人們頭上的各種條條框框與禁錮,可以使人們無擔憂無顧慮的參與商業大潮。今天國家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我估計這個戰略的完成也不能完全寄託於大資本。畢竟中國如此之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這是一場需要各方力量參與的戰略。打破植根於土地上的條條框框,給有志於農業農村的人一片天地,似乎是必要的,就是不知道國家相關部門是否也有相同的認知。
農村土地所有制,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農村村民自治,這些東西似乎應當修改一下了。國家的鄉村振興戰略,就要打破存在的禁錮,才能讓人們無顧慮的參與鄉村振興。
土地,不應當成為鄉村振興的一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