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大代表提議公交車上設“守護員專座”,及時制止司乘糾紛_風聞
甘核平-2018-11-14 14:27
來源:澎湃新聞
11月13日,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與省城市公共交通協會共同發出倡議:在全省公交車上設立“守護員專座”。
“‘守護員專座’主要起到倡導的作用,提醒乘客要有責任、有擔當,能夠及時制止妨礙司機安全駕駛的行為。”浙江省人大代表、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執行秘書長張炳鈎11月13日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11月3日上午,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調查結果公佈:車內監控錄像顯示,事發當時,車內一名乘客與司機發生了激烈爭執,並動手互相毆打,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警方認定“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 115 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從公佈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在司機與乘客爭執過程中,竟然沒有一個乘客上前制止。”張炳鈎説,為此他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在全省公交車上設立“守護員專座”的建議,該建議初步分辦給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委宣傳部辦理,目前該建議已被三部門簽收。

志願者在公交車貼上宣傳標識。 本文圖片均為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 供圖
“坐上專座的人員要有擔當,當發現乘客與司機起爭執時,要立即給予勸導或制止,當一個人能力有限時,儘量帶動其他乘客一起做好勸導和制止工作,一定保障司機不被騷擾。守護員並不是公交公司安排的崗位,而是倡導乘客當守護員,所以是志願性的‘崗位’。”張炳鈎説,這個專座要設在離司機最近的位置,有明顯標識,宣傳倡導“保護司機安全,就是保護全車人安全”的理念,時刻提醒車上每個人的職責,希望改變社會的冷漠。考慮到以往司乘糾紛案例,守護員年齡要在18~65歲之間,能夠有制止一些行為的能力,此外最好會當地方言。

志願者在公交車貼上宣傳標識。
據介紹,“守護員專座”設立後,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還將成立“守護員公益計劃”,對起到勸導和制止作用的乘客給予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