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延伸服務被投訴想到的······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1-14 07:21
最近看了某電視台的一檔政務監督節目,看過之後頗有感慨、五味雜陳。
説的是某國有銀行準備在一家超市內安裝自動提款機,結果由於監控線路的問題沒有解決,使得兩台提款機放在超市內未拆箱達兩個月之久,看到此事的羣眾隨即將此事投訴至該電視台的政務監督類節目,“調查記者”發揮監督的作用,對該事件進行了批評,並找到了該項目的主管銀行的負責人,負責人在電視鏡頭前當“屏”謝罪。
隨着評論記者的“相關部門沒有責任心”的評論結束後,六哥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羣眾到銀行或者銀行設置的固定地點的自動取款機去取錢是天經地義的事,而銀行為了方便羣眾或者説也為了自己業務量的增加,把自動取款機增設到超市是“延伸服務”或者説是“錦上添花”的事,並不是本職本分的事。
換一個思路想,如果銀行不在這個超市設置自動取款機或者即使想設置自動取款機而不提前把機器運到現場,等一切就緒後直接啓用,那還會有人投訴嗎?這位銀行的負責人還會像彷彿本職工作沒做好一樣的去屏幕道歉嗎?
前些日子,很多的地市公安派出所户籍室依據各個城市的行政命令推出了很多“延伸服務”,比如“現場制證”、“缺項落户”等等。“延伸服務”的命令一下,各級各部門爭破頭的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媒體宣傳,六哥看着就像一位皇帝在朝堂上説:“眾位愛卿,誰更愛民啊?”下面的文武百官都在爭着説:“我更愛民,我更愛民······”
新聞發佈會過後,彷彿這事就像過去了一樣,負責“愛民的”只剩了具體執行的基層派出所了。一位興高采烈的羣眾來派出所要求當場出證,而派出所的户籍警苦口婆心的解釋“設備還沒運到”,當然這位户籍警逃不過被投訴的命運;同樣另外一名羣眾落户不符合手續,不是缺一兩樣無關痛癢的材料,而是幾份重要的材料,按照要求缺項受理,如果落户是違反原則的,要被上級追責,如果不受理,又要被羣眾投訴,户籍警請示上級的回覆又石沉大海、杳無音信,然後她只能一邊自己鬱悶着一邊笑臉哄好羣眾別投訴她。
派出所的户籍室像不像這個銀行被投訴的自動取款機,“延伸服務”,要麼做好本職工作別去“錦上添花”,要麼想“玩花”就提前給具體幹工作的派出所把設備調試好、把政策制定好。
户籍業務只是公安工作的一小部分業務,再看看公安工作中普惠天下的110運行機制。
公安工作的本職是打擊犯罪、搶險救難,如果大家都基於這樣的共識,如果有誰報警説他家貓上樹了自己都會覺得臉紅。但當你的宣傳變成四有四必的服務模式時,我報警我家狗下河了,如果你警察不來就是嚴重的“不作為”,我不投訴你,我投訴誰?誰讓你承諾了呢?


以上是三起有“味道”的警情。
第一個警情:自己老頭四五天拉不出大便······強烈要求警察必須去幫忙。第二個警情:報警人執意報警稱他上廁所腳麻了,站不起來了,要求幫助。第三個警情:報警人拉肚子,弄髒身上,需要幫助送些紙巾。
看到這些所謂的警情,六哥又想笑又想哭,警察是什麼?行走的開塞露還是奔跑的衞生紙?
如果,在接警伊始接警台就告訴報警人“這種警情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警察的被投訴量還是會少些的,但是警情被不分青紅皂白的轉下來,派出所再告訴報警人“這種警情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警察的被投訴量會翻倍,為什麼?因為羣眾認為:我作為羣眾不知道什麼該不該歸警察管,抱着試試看的態度撥打了110,但你接警台不知道嗎?你接警台都管了,都接了,但你派出所卻告訴我這事“不歸你管”,不歸你管為什麼接警台不早説呢?分明就是你派出所不想幹活。
由於六哥經常批評很多部門的不擔當,前些日子在後台收到了這樣一張圖,一位兄弟告訴六哥,他們的指揮中心真的“改變”了,“改變了派警方式”。

凌晨0點接到羣眾報警,一起典型的非警務——家中有老鼠不敢處理。可能很多部門已經意識到,這樣的警直接派下去會被基層罵不擔當,不派下去又會被報警人罵不作為,怎麼辦?轉警的時候,又多了一個文字遊戲——轉接XXX派出所諮詢。(不知這種警有什麼可“諮詢”的?用嘴講電話能把老鼠扔出屋嗎?)
六哥問過這位朋友,諮詢之後呢?警,派還是不派,出還是不出?朋友的回答斬釘截鐵:當然是派給他,當然是要出警,當然是要滿意率百分之百。
凌晨,兩位民警帶一名輔警到達現場,使用報紙將地上奄奄一息的老鼠捏住,扔進垃圾箱,處警完畢。
六哥並不反對延伸服務,這也是政府部門在探索建立服務型政府的一種嘗試,但是六哥希望每個部門在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後再去搞延伸服務,不要“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另外,上級一旦決定要開展延伸服務後,一定要先給具體執行者配備好足夠的設備、政策、人力和技術之後再去宣傳,要先做後説甚至只做不説,千萬不要説了再做或者只説不做!
小到一個飯館的經營,大到一套機制的運行,都要在對外宣佈運行前做好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即使全部準備好以後,還要通過試運行來找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BUG,並通過不斷完善達到效果最佳,而不是什麼都沒做就先搶功式發佈消息,然後再慢慢構架體系、組裝設備、配備人員,這樣的本末倒置,羣眾能滿意才是怪事。
想為羣眾做好事就去做,但要等做好了再去宣傳,千萬別承諾好了、宣傳夠了,然後一鬨而散,讓具體做事的基層派出所自己去“看着辦”,貌似你是“做好人的”,我是“當壞蛋的”,殊不知這是損害的整個公安隊伍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