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是勞動者養活了不勞動者,而不是相反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11-15 16:57
人們都在説誰誰創造了財富。然後是創造了財富的人養活了其它人。
左邊的人們説,勞動人民創造了財富,是勞動人民養活了其他人,所以勞動人民應該享有資源的支配權;
右邊的人們説,企業家創造了財富,是企業家創造的財富養活了其他人,於是當然的,應該是企業家們享有資源支配權。
人們看到財富充沛的國家,人民的自由度很大,就以為是財富導致了人民的自由。這與看到實行了西式共和制度的一些國家經濟發達,就以為西式共和是普世價值一樣,是錯誤的判斷。
我們已經知道,實行了西式共和制度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人民的生活狀況依然艱難,甚至於生命安全不保。
財富是經濟社會中的資源支配權。財富充沛的國家是因為可支配的資源充沛,所以那裏的人們自由空間大。
而財富規律要求每個人爭取讓自己手中的資源價值更高,則是阻礙資源價值降低的因素,也就是在資源充沛環境下,讓人民的自由度低於已有資源充沛度本來能夠達到的程度的原因。
事實上,財富不是任何人創造的。
所有人的勞動,都只能創造出資源。被創造出的資源有沒有價值,只能由人們從自身的客觀環境與主觀能力出發,依據邊際效用規律發出的判斷來決定。
而市場的判斷依據,則來自於全體社會成員的需求。不但勞動者的需求,就是嬰兒的需求,乃至於乞丐的需求,都在構成市場判斷依據的內容中。而沒有價值的資源,是不構成財富內容的。
人類生存最離不開的資源,是陽光、空氣。而恰恰是人類最離不開的這些資源,是完全沒有財富屬性的。原因很簡單,它不具有稀缺度,也就沒有價值。
如果人類所有需要的資源都沒有了稀缺度,人類就充分自由了。而這時候社會就必然會沒有了財富現象。所以説,財富不但不是任何人創造的,也是與人類的自由要求相矛盾的。
財富是根據包括所有人在內的需求因素綜合,而產生的市場判斷的結果。
因此,如果以財富產生的原因作為資源分配的依據,那麼,嬰兒乃至於乞丐,都應該有權利獲得資源支配權。當然,也就不存在誰養活誰的問題了。
所以,我們應該用常識來定義財富概念。
老百姓們説,財富是掙來的——他們把財富説成是錢,沒有人説自己的錢是創造出來的,自己可以創造錢。都知道錢是市場上已經擺在那裏的,就看你有沒有能力去掙。
可是經濟理論者們偏要違背常識,説財富是創造出來的。為的是替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階層創造壟斷資源支配權的倫理依據:財富是我們創造出來的,你們是被我們養活的,所以你們應該被我們統治。
左邊的意識形態分子把財富當作勞動人民創造的,是從勞動價值理論出發;
右邊的意識形態分子本來應該從主觀價值理論出發,認定財富不是任何人創造的。可是他們卻只要推翻勞動價值理論就完事。説什麼交易創造價值、企業家創造財富。為的就是要證明,勞動人民受窮是活該;富人壟斷資源支配權是應該。
可是他們忘記了,或者故意不去了解,交易活動與企業家行為,與一般勞動者的勞動行為一樣,都屬於勞動。因此,他們就在邏輯上,並沒有否定勞動價值理論,而是實際上承認了勞動創造價值。
既然是勞動創造價值,那麼就應該按照勞動時間與勞動強度分配資源。於是計劃經濟時期的按勞分配就是相對符合倫理要求的。那麼憑什麼富人應該壟斷資源支配權呢?
我説這些,首先不是要説,不存在誰養活誰的問題。
人類生存必須以資源的供給為條件。而人類所需要的絕大多數資源都絕對地存在稀缺性,必須通過人們的勞動創造出來。
因此,人與人之間,是勞動者養活了不勞動者,這是確定無疑的。這個道理在社會再生產環節中,是表現的很清楚的。
不過在經濟社會里,資源的分配權決定於財富的擁有量。於是有的人可以憑財富獲得資源,從而不勞動也活得很好,甚至於比勞動者活得更好。更有甚者,還會被一羣人説成是養活了勞動者的人。
這就是經濟社會里的不公平現象。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就是從這個不公平現象出發,得以一度風靡全世界的。
我説這些,當然也不是為了説計劃經濟時期的財富分配製度合理。而是説,精英們不要欺騙人民,説社會的貧富分化是符合倫理要求的。
應該告訴人們的是,這不過是人類必然經過的經濟社會階段裏的經濟規律現象。而遵循這個經濟規律,以促進生產力的進步,不斷降低資源的價值量,從而逐步淡化人們的財富概念,才是人類走向真正平等自由的正確途徑。
也就是説,經濟規律要求下的不平等,不是倫理要求。因此人們不應該把不平等説成是平等。但是這個不平等是經濟規律決定了的,所以人們必須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不平等現象。條件是在這個不平等環境裏,生產力能夠順利進步。這樣,人類的自由平等才有逐步實現的希望。 人類是從沒有財富現象的社會走出來的,也在逐步走向沒有財富現象的社會。而推動人類走進被財富支配的社會,最終又走出被財富支配的社會的,是生產力的進步。 如果一個社會制度被人們説得很自由平等,而生產力進步卻長時期停滯不前,就證明這個社會制度下的不平等現象沒辦法減少,反而會逐漸增加。也就證明這個社會制度必須加以改變了。這在很多發展中國家乃至於大多數發達國家裏,正在越來越明顯的被證明着。
而如果一個社會制度下雖然存在着不平等,但是生產力進步能夠比較快速的進行,就證明這個社會制度基本上適應了生產力進步的要求。雖然這個社會制度下有着很多不平等現象,卻不是必須急於改變的。因為在這個社會制度下,人們有希望實現真正的平等自由增長。這就是中國的社會現狀。
最後,我説這些也不是要求人們不要努力爭取財富。
在經濟社會里,沒有財富就沒有資源支配權,自己的生存就必須依賴別人的施捨,也就沒有自由。 而且,尤其是貧窮國家與貧窮階層的人們,只有努力爭取財富,才能緩解因為財富過度壟斷環境下的邊際消費降低趨勢,也就是緩解經濟危機的頻率與深度,是維持經濟持續發展的必須條件。
所以,每個人都努力爭取財富,是適應經濟社會客觀規律要求的行為;而努力讓財富分配多一些向貧窮國家與貧窮人羣傾斜,既是符合倫理要求的行為,也是維護市場的必要行為,是符合經濟規律要求的。
因此尤其是貧窮國家與貧窮人羣,是必須儘量爭取財富的。
當然,財富是競爭的結果。財富競爭的基礎是生產力進步。這個道理就不再多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