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治理狗患引發的爭議,討論基層治理思維的變革方向_風聞
凯申日记本-凯申日记本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凯申日记本】2018-11-17 14:16
過去幾天,杭州治理狗患的行為,引發了互聯網上很多爭論。關於正方反方的觀點,相信大家也已經看了很多了,這裏就不再去引用了,我簡單説一下自己關於這件事的一些思考吧。
現在政府管理部門陷入了一個“兩面不討好”的境地。每當某個“惡狗咬人”的新聞出來的時候,大家往往會指責為什麼政府部門不去治理;反之,當政府部門開始治理流浪狗的時候,很多真真假假的“當街殺狗”的視頻就會出現在網上,同樣給政府部門很大的壓力。
現在已經快2019年了,中國的情況和過去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是輿論和民意這塊。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中國社會輿論的思維正逐漸向西方社會那種“聖母化”思潮移動(這裏的“聖母”是中性描述,不含褒義或者貶義。關於這個問題可參考我之前寫的文章:中國社會在未來可能會出現不少“聖母”和“白左”)。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當街撲殺流浪狗很正常,是普遍的操作。但放到現在,再這樣做,網絡上就會出現很多的反對聲音。
中國社會和二三十年前發生了什麼變化呢?
(1)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過去忙於辛辛苦苦生活,滿腦子都是很現實地怎麼過日子。大街上殺個狗和我有什麼關係,殺了就殺了唄。而人吃飽喝足之後,就會有更高的情感需求,其中有的人就看不過去了:你不能這樣當街殺,你得安樂死才行,或者安樂死我都不樂意,你得養起來才行。
(2)移動互聯網傳播視頻圖像的快捷便利,使得信息對大腦的衝擊力和刺激程度大大加強,這會讓相當比例的人在信息面前變得更加感性。過去沒有網絡,可能大家聽到的就是“某地處理了10只流浪狗”,但是現在,你可能看到的是數段哀嚎的視頻,是很多張被打死的狗躺在血泊中的圖片。這個衝擊力要大大強於“某地今日處理了10條流浪狗”這種剝離了現場感的“純信息”。
人都有感性的一面和理性的一面,圖片和視頻這種東西,會大大刺激人的感官。比如有的人,如果只看“某地今日處理了10條流浪狗”,他可能不會有什麼太明顯地感受;但是你讓他看上一段殺狗的視頻,他可能就受不了了,就會轉變成治理狗患的反對者。
上面這些變化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從政府的角度而言,無論這樣的變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得去面對、正視和研究,並據此對過去的一些做法做出修改,以減少治理的阻力。
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侷限性,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對城市養狗問題是比較寬鬆的,導致很多養狗人不拿法規當回事:出門不牽繩、狗糞不處理、肆意縱狗,動不動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養煩了就扔掉任其變成流浪狗……等等。
既然在我國社會輿論中,狗的地位這麼高,一動就“萬人請辭抗議杭州打狗”,那麼怎麼辦呢,你把狗看得這麼寶貝,好好好,那不當街打狗了,就當街嚴格要求你吧……
通過對養狗人的嚴格管理,間接消滅狗患。
借鑑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在狗辦證的時候,對狗植入芯片,芯片信息可以通過手持設備讀取出來,比如這條狗什麼時候辦的證,什麼時候打的什麼疫苗,主人是誰。這樣,狗就和養狗人一一對應起來,以後再有流浪狗,抓到之後,看看狗主人是誰,直接找到當事人對其罰款,同時計入信用檔案,限制乘坐高鐵、限制貸款等等。
這樣,愛狗人士也會贊同的吧,他們這樣熱愛小動物,肯定是不忍心狗狗被遺棄的。
植入芯片、巡邏城市裏的流浪狗、購買讀取設備,這麼一算,花錢的地方好像還挺多,辦狗證的錢不知道夠不夠用,因此罰款應該高一點,比如,遺棄寵物狗的,首次罰款10000元起步,多次的翻倍。
流浪狗成羣結隊
另外,過去的狗主人敢説“我的狗不咬人”,是覺得即使咬了人,頂多也就賠點錢。現在不打狗了,狗主人就得負起責任來。比如,狗如果把幾個小孩咬成了重傷,那麼狗主人應該代替狗去坐牢,這樣才能讓他們長長記性,才能記得時刻把狗繩攥在手裏,才能記得給狗戴上“口罩”。
法律上有一條“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過失以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不特定的多數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刑法規定,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養狗人的狗、或者養狗人曾經養過但現在流浪的狗,造成了“不特定的多數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建議同樣按照該款罪行處理。
如果養狗人的狗沒有辦理證件,沒植入芯片,那就等同於流浪狗處理。對狗主人罰款10000元起步。如果沒有栓繩、沒有戴口罩,都可以罰款,比如一次3000元。
現代有了大數據和信用系統,不怕他不交錢,和銀行系統關聯起來,不交可以直接從銀行卡里扣。或者不交錢之前禁止坐高鐵、飛機、禁止交易股票證券。
有人説,為啥罰款這麼多?別忘了,上面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誰給你整天開着車到處巡邏查狗?沒錢人家能幹嗎?為了提高查狗的熱情,罰款可以明確給執法人員分成,比如在路邊看見一個人遛狗沒栓繩,帶着執法記錄儀直接過去,把他沒栓繩的畫面全都錄下來,罰款3000,其中1000可以入賬後作為執法人員的獎金。這樣大家就動力十足了,就不再懶政了,就眼睛發綠天天上街找流浪狗了,反正這筆錢也不是政府出,政府少花錢,執法人員幹事動力足,養狗行為也得到了規範,這是三贏啊。
這下,從當街打狗改成當街罰人,就皆大歡喜了不是?
有人説,那產生糾紛怎麼辦呢?不是有執法記錄儀嗎?錄下來之後,傳到專門的網站上(比如和騰訊視頻或者優酷、抖音合作,專門開闢一個專區),任何人都可以看,誰有意見,誰不服,視頻在網站上調出來,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既有利於執法者自證清白,也不會冤枉守法的養狗者。
政府裏的很多官員,現在在民意麪前為什麼非常被動,固然有本身水平或者做法的問題,但也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長期以來養成的“息事寧人”的思維,導致有人一鬧就害怕,以至於逐漸變得“按鬧分配”,這樣的結果就是,老老實實的、不善鬧的守法公民,就沒有聲音,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按照上面這樣嚴懲違法養狗人的做法執行,一開始肯定有大量的養狗人被處罰,他們肯定會在網上喊冤,會喊“橫徵暴斂”、“與民爭利”,政府如果要面對他們就很辛苦,這個時候,公開透明,用一波民意來應對另一波民意,才是最好的做法。我把視頻全都公開展示出來,每一筆罰款都有依據,你在網上敢鬧?大家看着你不牽繩視頻,根本不用政府回應,民意就把你罵死了。現在政府自己面對愛狗人士的指責很被動,到時候在網站上展示大量對遺棄寵物狗違法人的處罰視頻,連愛狗人士們自己屆時也不得不讚揚這種打擊遺棄的行為(否則就違背了之前的人設),這就化被動為主動了。
有一部分官員,思維還是僵化,本來為百姓辦的一個好事,結果硬是給搞成了“政府-民眾”二者之間的對立。其實你治理狗患,不是出於政府自己的利益,而是這本身就是一部分羣眾的呼聲啊,本身就是為民的好事(是高官更容易被路上的流浪狗咬,還是普通百姓更容易被路上的流浪狗咬?),結果到頭來把火力全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了,冤不冤?政府應該學會研究民意,用一部分民意去應對另一部分民意,而不是自己去應對另一部分民意(這樣就成了“官民對立”了,很糟糕),明明你其實能得到很多民意支持的事,為什麼不敢把民意擺出來?哪怕你在網上公開發表一個關於治理狗患的投票,相信肯定能收到一大批支持,你有了民意,腰桿子自然也會壯起來不是嗎?你怕什麼啊?有些人挾民意鬧,你就不會挾另一波民意鬧回去?
歸根到底,還是官僚主義嚴重,我們有些政府部門長期以來習慣於高高在上搞“管理”,已經不太會和人民羣眾打交道了,和人民羣眾説不上話,也不知道該怎麼溝通更有效。過去革命戰爭年代是“水乳交融”,現在就是“油水分層”了,以至於好事經常都做不好。網絡時代會逼着政府部門去改變,只不過這樣的改變過程對於部分官員而言肯定會比較痛苦。
現在和幾十年前不一樣了,現代中國社會,利益已經高度分化,羣眾之間經常有利益不一致的地方。如果每次“民意A”和“民意B”的民意對抗,最終都在僵化的操作下變成“民意A”與政府直接的對抗 + “民意B”與政府之間的對抗,那政府你自己覺得累不累?是不是應該想點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