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錄取卻沒收到通知 目前的線索如下_風聞
日月光-需要锻炼身体的小编2018-11-26 10:38
最新消息:
11月26日,黃海霞的堂姐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稱黃海霞在1992年底就去賣豬肉了,當年參加考試的不是黃海霞,而是她的堂姐黃風鈴。
黃風玲的丈夫張寶成稱,黃海霞1992年底就去鄭州崗河賣豬肉了,這件事村裏很多人都知道。張寶成表示,黃鳳玲只是作為復讀生,聽從學校安排借用了黃海霞的學籍,當年參加考試的就是黃鳳玲本人。
“1993年她去參加學習,肯定有證人。我們提供了好多東西,現在都在教委裏面放着,她那些同學的身份證號碼、現在的工作地點,在哪個學校教書的、手機號碼,你到教委一查就有了。那時候學校裏都有這種復讀生班,她的學籍檔案,就是我愛人,當時用張三的用李四的,那都是學校裏這麼搞的,不是説是你個人行為。”
黃海霞和堂姐方面的説法顯然矛盾,兩人似乎都認可堂姐頂替了黃海霞的學籍上學。爭議的焦點是,考試到底是誰參加的?黃海霞説,考試是自己完成的;堂姐方面則説,黃海霞本人沒參加考試,從考試到上學,都是堂姐完成的。
此前報道:
11月24日,河南都市頻道報道了#被錄取卻沒收到通知書#的新聞。
最終定論還需要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提供更多證據。就目前的線索整理一下,事情可能不是目前輿論認定的那麼簡單。
首先是當地都市頻道的這則舊報道被翻出來:
長葛市的黃海霞女士,聲淚俱下地説1993年自己以498分的成績考取許昌師範,卻一直沒收到錄取通知書。
十幾年後,她向有關部門投訴稱,當年自己的學籍被大伯家的女兒黃風鈴頂替了。
黃海霞出示的證據:
1993年許昌師範新生錄取表格上面有黃海霞的名字,成績是498分。


初中畢業登記表上,照片姓名都是黃海霞。


而到了許昌師範的考生體檢表,姓名還是黃海霞,但照片就換成了黃風鈴的。



而直到現在,黃風鈴在長葛市第一小學任職,而且仍然在使用黃海霞的名字。

對於這件陳年舊賬,長葛市公安局在2010年的答覆意見書中表示:黃風鈴存在頂替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問題。

2011年,長葛市教體局的調查結果認定,不存在頂替許昌師範學籍一事。

隨後長葛市教體局工作人員的説法,也印證了這兩份報告的內容。


隨後,@都市頻道 又爆料稱:
有人給長葛的黃女士打來和解電話:“要多少錢説個數,別要道歉書、保證書了!”
黃女士堅持:一張錄取通知書,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用多少錢都買不回自己的青春,所以要堅持下去!
看起來是個人生被逆轉,苦求真相的辛酸維權故事,但從昨天開始,就有不少人在質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
自稱“黃風鈴是我親姨”的網友提供了一些新説法:
“當年由於復讀生沒有名額參加招生考試 許多縣城及鄉村只能找那些已經輟學的同齡人的名額 更換名字再次參加考試……歷史遺留問題……幅度期間黃海霞(自稱被頂替者)早已輟學務農經商賣肉 這是周圍相鄰皆知的事情 也有當年的老師可以作證 所有證據我姨正在逐步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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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微博上有60萬粉絲,認證為“知名法律博主”的@韓東言 列出十條信息直接懟:


總結一下就是:
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沒有錯,冒用的是中學的學籍,而非師範的學籍;
借學籍的人是自己學習,參加考試,然後經過錄取分配等環節,不用於別人考上了再頂替;
這個新聞的關鍵點在於兩點:第一,聲稱被頂替的人,是不是早就輟學了;第二,498分不是她自己考出來的。


隨後**,韓東言又貼出了當年黃風鈴考試帶隊老師的手寫信,證明93年的考試是黃風鈴自己考的,而非頂替他人成績,連當年的住宿地點也一併寫了出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