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給台灣讓利,這“利”應該怎麼“讓”?_風聞
凯申日记本-凯申日记本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凯申日记本】2018-11-27 21:06
國民黨反動派在“九合一”選舉獲勝之後,不出所料,立刻就把政治詐騙的視野投向了中國大陸。當選的幾位藍營縣市長選後多次提到要來中國大陸“交流”,當然,也就是來收割“讓利”了。
關於大陸應該如何處理“讓利”請求,我在之前的《破“殼”而出——如何看待2018台灣九合一選舉結果》裏面簡單提到過幾點,本文將做一個更為全面的闡述。
首先聲明一下,我是反對給台灣讓利的,但是現在看兩岸這個架勢,估計是要“讓”了。因此,本文討論的,是在“確定要讓利”的前提下,應該如何選擇一個“次優”的方案。因此,您可能會看到一些和我之前觀點有所差異的表述,但沒辦法,畢竟這不是我自己認為的最優方案,而是一個在“已有特定前提”之下設想一個“退而求其次”的建議。
對台讓利的八條原則:
**1、不要給台灣輸送造血能力。**我們的讓利,應該主要以旅遊業和開放部分農產品市場為主。而絕不要為台灣島內投資建設一些能夠產生工業能力的工廠,尤其不要把我們的一些原本在大陸的產業鏈,為了給台灣增加就業機會,“示好性”地特意轉移到台灣。否則,一旦兩岸再次交惡,將平白無故被別人控制。實際上,從當年台灣勾結韓國坑害大陸電視業的例子看,即使兩岸維持表面上的友好,台灣同胞也是無時無刻不想如何算計中國大陸的企業。
另外,堅決不能接受兩岸產業分工的建議。現在隨着中國半導體等相關產業鏈的崛起,尤其是華為等一批整機廠商,帶動起了一大批大陸本土的元器件廠商,這是非常可喜的變化,同時也在市場上衝擊着台灣同類企業,壓縮着他們的利潤。接下來藍營登陸,很可能會有台灣企業主提出類似的陰毒建議,比如“大家都是中國人啦,不要互相惡性競爭,有些東西不如就讓台灣人去做,大陸官方出個文件,不要讓大陸廠商介入這塊,反正我們都是一家人不是嘛,誰做出來都是中國人做出來啦……”
實際上,多數台灣人和台灣企業家,都沒有對“中國”的歸屬感,覺得這不過是一個掙錢的地方而已,如果“中國”能給我們錢,那我們就會唱幾句“九二共識”、“兩岸一家親”、“大家都是中國人”,而一旦稍微有點風吹草動,他們立刻就能翻臉不認人。
下面是台灣“很藍”的中國時報的報道,從這股沾沾自喜的口吻中就能看出,他們根本不把中國當做一家人,對這個國家也沒有什麼責任感和認同感,不但沒有,還渴望着從這個國家的“失敗"中獲取利益——如果可以獲取到的話。

因此,我們的讓利,不能給予台灣任何“難以剝奪”的造血能力,不能把任何產業鏈以行政命令或者其他的方式特意轉移過去,也不能人為下達指令從台灣進行購買產品(比如要求中國大陸整機廠商轉而購買台灣企業零部件,以凸顯兩岸一家親,甚至為此給予補貼)。
總之,在製造業、科技類產業層面,不能讓利。這應當是底線。
**2、選擇可以較容易地中斷的項目作為讓利。**比如組團赴台灣旅遊,如果一定要讓的話,這點可以適當開放。這倒是符合韓國瑜説的“人進得來”。而且如果什麼時候不想讓了,隨時都可以中止。
至於農產品,也可以適當向台灣開放市場,對台灣來説,這是“貨賣得出去”。
**3、讓利應該是“開放市場”的形式,絕不能用行政命令直接送錢。**我們對台灣讓利,是向台灣開放市場,讓台灣人在這個13億人的大市場裏能擺攤掙錢,提供的是這個掙錢的機會。我們的對台部門千萬千萬,不要下行政指令,比如直接去收購高雄的多少多少噸水果。這是違反市場經濟的。如果台灣的水果真的好,那大陸的消費者自然會購買,用不着你去收購;如果台灣的水果大陸消費者並不喜歡,你花大陸納税人的錢買來之後,給誰呢?給自己當福利嗎?
再比如,向台灣開放旅遊市場。如果大陸人覺得台灣的某些景點好,自己就會參團過去看。大陸官方不要用行政力量推動和宣傳去台灣觀光。
**4、讓利應該是我得利少你得利多,至少也是我不賠不賺,不能用損害大陸人利益的方式去讓利。**過去就有這樣不好的例子,廣西海南同樣的水果滯銷,我們卻去採購台灣水果,這對大陸內部輿論會產生非常糟糕的影響(同類的還有給日本人找自行車、重視外國人報案等等輿論事件),千萬不要再做這樣的事了。
**5、讓利不能是單方面的付出。**國民黨一直有個非常混賬的“巨嬰”邏輯,就是:我説出“九二共識”這個取款密碼,就可以笑呵呵地讓對岸給我送錢,對岸就必須照顧我,給我讓利。
憑什麼啊?雙方合作,你一點事都不做,光讓別人為你服務,你TM的算個什麼東西?就因為你頂着個狗牙旗嗎?
大陸讓利不是不行,但給了讓利,就應該要求國民黨在台灣島內必須配合大陸,比如要求國民黨在中美貿易戰中配合中國大陸行事。如果美國想把台灣作為一個施力抓手,派軍艦來高雄這樣的事情,國民黨得頂回去。也別説什麼這是蔡英文的職權範圍,你們在島內狂贏15個縣市,沒力量幫我做這點事?
**6、讓利之度,適可而止。**大陸應該明白,我們是不可能真正完全滿足台灣人的貪婪慾望的。高雄有287萬人,韓國瑜説要讓高雄人“發大財”,那高雄人均月純收入增加10000台幣(約合2250元人民幣),這勉強算“發財”吧。那一年就是2250×12×287萬≈775億人民幣。這還只是一個高雄市,台灣藍營還有14個縣市呢。
我們要每年拿出多少“歲幣”孝敬台灣人?我們自己的精準扶貧還要不要錢?
台灣本身就是中國最富裕的身份之一,現在我們自己內部一邊要用大量的資源搞着扶貧,一邊居然還要給這個最富裕的省份上供,而這個省自己不但絲毫沒有支援其他省份的意思,居然還腆着臉來中央要錢!
775億 ÷ 14億= 55元,你同意讓每個中國人每年拿出這些錢,去供養這個叫做韓國瑜的大詐騙犯去實現他給島內小詐騙犯們的所謂“承諾”嗎?想想我們農村現在每月的養老金才有多少錢吧。
讓利讓利,稍微讓點,意思意思就得了,劫貧濟富,這本來已經很不像話了,大陸方面應該自己有條止損紅線,不能讓台灣人太蹬着鼻子上臉。
**7、傾向於給在大陸的台灣人讓利,但不要搞超國民待遇。**台灣人一旦離開了台灣島,在大陸工作。那就是給大陸創造税收,為補充大陸勞動力不足做貢獻。因此是對大陸經濟有助力的。因此,我們在“讓利”的時候,應該把這條作為一個重點,比如給在大陸的台灣人各種準國民待遇,或者直接是國民待遇,在就業、生活、辦廠等方面提供各種大陸人享有的便利。吸引台灣的優秀人才來大陸工作,哪怕他們掙了錢有一部分迴流到了台灣,但税收、消費這塊都留在了大陸,對我們還是有利的。
當然,一定不能搞超國民待遇,那樣就適得其反了。過去我們有些特殊政策,台灣人過來之後,我們就給創業資金,給廉價寫字樓辦公環境,而大陸人卻無法得到這些優待政策,這是錯誤的。會刺激台灣人,讓他們產生“因為沒統一所以才如此優待我”的優越感,從而更蔑視中國大陸。
要讓台灣人產生“因為我是中國人所以我有這些好處”的感覺,而不是“因為我是台灣人所以我有這些好處”的感覺。
**8、配合國民黨,對台灣島內做足宣傳。**上面説了,讓利就這些了,不可能讓台灣人真的靠這個發財。那麼既然讓了,我們不能花了錢還挨台灣人的罵,至少也要被罵的輕一點。國民黨既然把“來大陸掙錢”作為施政綱領,那麼必然也是希望能“有政績”的。因此,在宣揚讓利成果這一點上,大陸有關部門和國民黨是有共同語言和一致利益的。我們這邊可以把讓利重點宣傳一下,以上幾條多挑一些例子在島內多做宣傳(注意:不是給大陸人宣傳,是給台灣人宣傳),讓親國民黨的媒體在島內多擴散這些消息。而國民黨出於政績需求,是有配合我們、至少不在宣傳上過於拆台的動機的。
以上八點,就是我對“向台灣讓利”的一些建議,拋磚引玉,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