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凡吸毒,蔣勁夫自首,今天被餵了一嘴法制的瓜_風聞
娱乐栗场-公众号:娱乐栗场2018-11-28 19:44
年末了,娛樂圈要爆炸,吃瓜吃到有點想吐。
也巧了,最近的瓜都或多或少涉及一些法律問題,在各自層面上異常精彩。
圍觀這種大型吃瓜現場久了呢,總會感覺我國法制教育任重而道遠,到處充斥着對各種法律概念和司法操作的誤解,其中不乏上躥下跳的法盲……
咱們一個一個説,順手做點普法教育。
1 薛之謙李小璐
不甘寂寞的薛之謙又雙叒出來作妖了。
他在某檔節目委屈到痛哭流涕,訴説自己被大家誤解的痛苦
於是當然,又刺激到了一口惡氣沒出全、還一直被薛之謙粉絲打擊報復的李雨桐。
今天凌晨2點,李小姐幾條爆料,直接把相關人士統統送上熱搜
於是,年初做頭髮轟動全國的李小璐,年尾又迎來一波暴擊。
且不提李小姐的意難平到底能不能對渣男報復成功,但這對賈乃亮來説,無異於又揚起了一大把陳年塵土,把他嗆到咳嗽……
同情賈乃亮和甜馨。
還有人在這波爆料裏夾帶私貨,説賈乃亮是“雙”,有字母愛好,結果連賈乃亮的姐姐都看不下去,跳出來怒罵
薛之謙和李小璐的傳聞,圈內早不是秘密,真假先不論,本質上它也並不能為薛之謙的渣男形象再添磚加瓦了。
畢竟他現在還能蹦躂,一靠江蘇衞視和各平台霸霸們的厚愛,二靠蒙着雙眼堅決相信愛豆的瞎粉絲。再渣幾分,上述兩點不動搖,他在娛樂圈就還有飯吃。
這個瓜的法制知識點在哪裏呢?
在甜馨的撫養權。
看賈乃亮的語氣,他和李小璐應該是離了。
但分別看李小璐和賈乃亮的微博,甜馨一直在媽媽身邊,而賈乃亮似乎一直是一個人。
吃瓜羣眾不平了:賈乃亮這麼愛甜馨,為什麼撫養權要判給李小璐這個婚姻出軌方?!
敲黑板:我國司法實踐,乃至各國慣例,夫妻離婚時,未成年子女,特別是10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一般會傾向於判給女方。
除非:1、女方不想要;2、女方有明顯精神問題;3、女方對子女有虐待等行為;4、女方的經濟條件非常糟糕乃至不能達到法院認定的撫養子女的最低要求……
這是基於母親在子女幼年成長過程中獨一無二的重要作用。在本案例中,李小璐的感情生活如何豐富,都並不當然地影響她撫養權的取得。
但私下來説,還是希望像這樣的照片,就少拉着孩子拍了吧……
2 陳羽凡吸毒被捕
聊完民法,聊聊刑法。
今日份大瓜:陳羽凡吸毒被捕。
也是在今天凌晨,微博陸續有人放風,説陳羽凡吸毒被抓,白天就要放正式消息了。
大半夜弄得渣浪工程師緊張得要命。
天亮後,在一片沸沸揚揚中,羽泉經紀公司出了澄清聲明,説沒這事兒啊,你們別瞎説。
雖然整個聲明從文字到格式都狗屁不通,被粉絲狂罵+批改
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但好歹有個堅決否認的態度在,何況陳羽凡的微博還發了一條“one love”,暗示自己並沒有被限制自由(後續證明不是本人發的,以及眼尖的八卦羣眾發現這條微博的後綴與羽凡平時的不同,真·福爾摩斯·吃瓜羣眾)
所以大家姑且信了他們的邪……
結果打臉很快到來,下午,平安石景山發佈正式通告,平安北京和兄弟單位一起揭曉了答案:被抓的確為陳羽凡本人。
沒想到這回是石景山羣眾立了功
羽凡經紀公司也悄默聲地刪掉了澄清微博,不曉得之前的澄清是信息不對稱,還是一度以為可以擺平。
我們來看法制知識點。
陳羽凡是因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也就是説,以目前掌握的證據,尚未達到觸犯刑法的地步。(發現很多網友搞不清楚違法和犯罪這兩個概念)
聊聊吸毒相關知識點:
首先,吸毒行為本身在我國並不觸犯刑法。
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1、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2、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還應予以強制戒毒,進行治療、教育;3、強制戒毒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所以明星僅僅因為吸毒被抓,只要是公安登記在冊的第一次,多數拘留幾天就出來了,至於星途徹底毀掉,那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次被抓就沒那麼好過關了,比如張國立的兒子張默。
但是,如果在吸毒行為之外還疊加其他涉毒行為,一方面處罰會相應加重,更重要是行為性質也很可能會發生變化。
比如房祖名。他是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也就是為其他吸毒人員提供吸毒場所,這是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因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
而同時被抓的柯震東,就只有吸毒,所以僅是行政拘留14天。
同樣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的,還有滿文軍的老婆、李代沫和上面提到的張默(第二次被抓時),分別被判1年、9個月和6個月有期徒刑。
另一個吸毒人員常觸犯的刑法罪名就是非法持有毒品,也即陳羽凡此次被抓的原因之一。
但非法持有毒品必須達到一定量才會觸發刑法,構成犯罪。
本案例中,陳羽凡持有冰毒8g不到,大麻3g不到,未達到刑法規定的入刑標準。
房祖名被抓時,所持大麻為117.72克,也未達到入刑標準,因此最後判刑罪名僅為容留他人吸毒。
所以如果沒有問題,陳羽凡先生應該不會被關太久。但他要面對的,是再也挽救不回的星途,和終身難以戒斷的毒癮
再説第10001遍:
請大家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3 蔣勁夫自首
聊完刑法,聊聊國際法。
蔣勁夫的大瓜吃了一週了。
説實話,這瓜很精彩,卻也很難吃。
這一週裏,我眼見無恥之人如何巧妙引導輿論,企圖洗白一個被受害人實錘指控、當事人正面承認的犯罪事實。
又有多少愚昧之人隨聲應和,“是呀是呀,打得有道理”
我可QNMLGB
一直沒寫,是等待一切進入司法程序,今天終於等到。
簡單回顧一下整件事。
首先是女方突然在ins上痛陳蔣勁夫家暴自己,照片觸目驚心。
女方還在ins上喊話,讓蔣勁夫不要躲了,出來解決問題。
接着蔣勁夫發微博承認自己家暴。
事情到這裏本來已經是清楚明瞭了,誰想到男方一邊承認,一邊開始騷操作。
幾個男方的朋友跳出來怒斥女方,罪名大致是淫蕩啦,貪婪啦,跟蔣勁夫在一起目的不純啦,假裝懷孕啦……
反正裏裏外外就一個意思:
這女的不是啥好人,我看捱揍也活該。
但請注意:以上來自男方朋友的怒斥均無錘,屬於無證據無邏輯無底線的三無爆料。(即使沒有懷孕的驗孕棒和醫生證明能證明什麼呢?那一刻沒懷孕而已)
之後女方刪除了INS,不少吃瓜羣眾以為是女方心虛要反轉,當時我就在想,是不是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被警方要求刪除。
果然,在昨天的日本電視台新聞裏,女方明確説自己已經報案,警方在搜捕蔣勁夫,她不接受和解,只求蔣勁夫受到法律制裁。
無論誰,被家常便飯地家暴,最可怕一次被打了一夜,險些以為自己要死掉,足足養了一個半月才休養好,也不會輕易原諒對方吧。
昨天節目在日本播出,今天消息傳來,蔣勁夫自首了。
當然,工作室口徑是“配合調查”,呵呵
而一直在天涯爆料蔣勁夫事件、爆料百發百中的樓主,直接帶出具體時間、地點,説蔣勁夫是自首,顯然更可信。
這讓我鬆了一口氣。
因為之前有人爆料説蔣勁夫已回國,如果事實當真如此,那麼蔣勁夫即使在日本被缺席起訴、審判、入刑,只要他此生不再踏足日本,很大可能就不會被引渡,也就不會實際承受應有的處罰。
因為在國際法上,主權國家並不天然有引渡的義務。
被申請國,比如本案例的中國,是否要將犯罪人,比如本案例中的蔣勁夫,引渡給申請國,比如本案例中的日本,完全由被申請國自己決定。
什麼情況下有引渡的義務呢?兩國簽有正式的引渡條約。
根據2017年的數據,我國已與48個國家前有引渡條約。
中日還沒有正式簽署引渡條約,也就是説,如果此案例中的蔣勁夫最近沒在日本,整個事情在操作上就會很複雜。
由此想一想,中美也同樣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劉強東一案如美國司法機構決定起訴,事情會走向何方?
好吧,這一題對吃瓜羣眾有點超綱。
對於這類法制瓜,其實我的心情很矛盾。
一方面,吃這種瓜費心費腦子,涉及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心情也會格外沉重。
但另一方面,若在吃瓜中能讓大家明白**,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哪些是犯罪,哪些是違法,哪些是觸碰道德底線無法被寬宥的行為,**也算是這些做了不良示範的明星們,為這個社會帶來的一點正能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