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小區內墜亡,罪魁禍首可能不只是井蓋_風聞
平骧-前央企法律顾问、前检察官、现律师2018-12-06 08:54
昨晚,下沙觀瀾時代雲邸小區一位懷孕7個多月的女子不慎跌入窨井蓋,經搶救無效,與腹中胎兒雙雙身亡。錢報記者在事發現場聽到有居民説,今年5月事發區域裏有個窨井蓋破損嚴重,當時有人還放了警示標誌;這個小區的窨井蓋經常有破損情況,他們也多次向物業反應,“物業有時候會修,有時候就放在那兒。”
理想狀態下,小區的主人應該是業主,物業只是個服務員的角色。
但是絕大多數小區裏,物業反客為主,成為了真正的主宰。 物業的提議都會通過業委會決議等的形式通過,物業的規定不管合理不合理大家都得遵守,物業工作人員可以理直氣壯的對業主説“我們是來管理你的”。
業主從忍氣吞聲到忍無可忍,終於跳出來,“我要行使法定權利通過業主大會解聘你”,結果拔劍四顧心茫然,不但響應者寥寥,本來改為自己説話的孃家人業委會也成了二五仔。
案發地的井蓋五月份就壞過,塑料井蓋放下停車場附近安全隱患巨大,物業明知如此就是不換,業主一直投訴也沒有起到作用,業委會的成員們出來説話了嗎?
物業很清楚,物業的爸爸根本就不是你單個業主,只要搞定了業委會成員,再在投票決議裏搞點暗箱操作,躺着收錢都可以。
一個小小的窯井蓋反應的其實是個大問題——小區的基層自治實際上是個笑話,這事不能往深了説了。
這次杭州的井蓋,帶走兩條人命,業主們是時候和物業較較真了。
從侵權責任法角度,物業是這個井蓋的更換方和管理方,使用劣質貨,沒加防墜網,在停車場放塑料井蓋,這些鍋甩不了,屬於法律上的過錯,造成了損害就應當按照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更深層次的原因,那些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業委會成員們,作為物業肆無忌憚的幫兇,是不是也該調查一下。
可以看看他們的停車費、物業費是不是和普通業主一樣繳納,他們和物業之間有沒有什麼利益往來,看看在他們的監督下,物業的開支有沒有佔用小區的公共開支?
如果真的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可以瞭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