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到了滴滴司機被殺,就沒人關注了?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8-12-07 13:02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之前滴滴乘客出事,引爆全網,而在引爆的過程中,所有人都各司其職。
新聞媒體負責用標題吸睛,説滴滴乘客不夠,一定要加上空姐和少女的標籤,才有人看:
自媒體負責用內容煽情,説事實還不夠,一定要寫成這樣,好像才能表達他們內心的“心痛”。
而深度媒體們負責找出兇手早有預謀的線索。
一定要找到他們“性格孤僻”,“特立獨行”,“沒有朋友”的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並不是偶然。
而網友在看了上面這些新聞後,負責評論,他們得出的結論就是。
因為有一些滴滴司機犯了罪,所以滴滴司機都是壞蛋,都是潛在的加害人。
因為有一個兩個滴滴乘客犯了罪,所以滴滴乘客無時無刻不在危險中,都是潛在的受害者。
一邊是加害人,一邊是受害者,我們當然應該保護受害者,限制加害人,所以滴滴司機不應該有給乘客打分,選擇乘客的權利。
你和他們説概率,他們還有一句萬能的話。
“沒發生的時候是萬一,發生了就是100%。”
——這句話廣泛存在於各種把人一棍子打死的案例中,比如“所有男人都是潛在的強姦犯”。但説實話我一直理解不了這句話的邏輯在哪裏。
當時我的評論是:
因為所謂“順風車”是典型的共享經濟的產物,其實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對滴滴來説都是客户,它只是做一個連接的平台,要保證雙方的安全和利益。
如果司機沒有選擇乘客的權利的話,司機也挺危險的,畢竟隨手搜索一下,就會發現一大堆搶劫殺害司機的新聞。
包括很多電影中,人沒錢了第一個想到的也是去搶出租車司機。
我有個開出租車的親戚,有一次喝完酒説,每次接到那種幾個男人一起坐車,要去一個很偏僻的地方,他都心裏發怵,又不敢拒載——乘客覺得自己危險,其實很多司機也覺得自己不安全。
這次出事的是乘客,輿論要求司機不能看到乘客信息;如果下次新聞是乘客劫殺司機,不知道有沒有人會呼籲司機應該更透明的看到乘客信息,呼籲滴滴對乘客進行大數據分析,詳盡的背景調查,限制“性格孤僻”,“有暴力傾向“,至少禁止“有犯罪歷史”的乘客乘坐網約車。
我想大概率是不會,大家大概率會裝死,在網約車用户龐大的羣體下,司機早就成為盛世下的失語者了。
現在看來,我沒有説錯。
今年11月26日,貴陽有一名43歲的男性網約車司機,在接單途中被23歲的犯罪嫌疑人用尖刀挾持,不但搶走了身上的現金,還被脅迫手機轉賬1100元,然後因為害怕受害人報警,將他殺害後拋屍河中。
但這個新聞卻無人問津。
這件事為什麼沒有人關注,我想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出事的是滴滴司機,大部分網民不會成為滴滴司機,所以他們覺得和自己沒關係,不會轉。而大部分滴滴司機沒這麼愛上網愛抱怨,所以他們也不會轉。
2,出事的是男性,大部分男性不認為自己會被殺,所以不會轉。
3,這件事中間,既沒有空姐,也沒有少女,沒有那些讓人愛關注的標籤,所以媒體不知道怎麼報道,也就不報道了。
微博發了沒人轉,微信公眾號沒人寫。
我想到沒人關注,但沒想到會這樣無人問津。
這件事我相信滴滴是知道的,但是他們看到沒人關注,估計也就裝死了。
——別説根據這個做什麼整改了,就連一條相關微博都沒發,連一句“請廣大滴滴司機放心”也沒有。
事情發生在11月26日,但在11月28日的程維有關滴滴安全的公開信中,提都沒提這件事一句,反而説“連續發生了兩起司機針對乘客”的惡性事件:
大家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到此,不知是悲是喜。
我之前説滴滴司機的安全,他們的訴求,早就被淹沒,他們早就成為這個龐大網約車時代的失語人羣,真是一點沒錯。
我認為這不好。
根據我們現在的法律,我是個自媒體,是沒有新聞採編權的,去第一手發佈新聞是違法的,但我幫各位有采編權的媒體總結一下這件事為什麼值得關注。
1,總有人覺得滴滴就是個通過互聯網提供出租車服務業務的公司,現在的滴滴也確實如此。但是包括滴滴,包括uber,當時創立的時候,説的是“共享經濟”,畫的藍圖是用軟件把有需求和提供服務的人連接在一起。
如果是“連接在一起”,那提供服務的人和接受服務的人,應該是一樣重要的。
如果只從用户端的安全感受,是無法得出共享經濟是怎麼失敗的結論的。
2,這位被殺害的司機,在被脅迫到最後被殺害,一定也經歷過很絕望的一段心路歷程。
因為當天9點,他曾經給他哥哥打電話説急用錢,要他轉5000塊過去,但是他哥哥拒絕了。
當天23點,他又打電話給他爸媽,説有人生病急用錢,要爸媽轉5000塊錢過來,但他爸媽還是拒絕了。
這中間有什麼故事,其實也是有新聞點的。
話説到這裏就夠了,再往下引申就過了,就借題發揮了。
希望能被各位關注,希望這位司機能拿到滴滴之前承諾的3倍賠償,也希望大家對看起來和自己不那麼有關的事情,也可以擺脱冷氣,拿出一點熱情,關注和討論一下。
這樣人人都是炬火,社會也會更温暖一點。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