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鵬:論加拿大扣留孟晚舟之惡行_風聞
甘核平-2018-12-09 18:27
來源:微信公眾號“鵬友來開會”
12月5日以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非法扣留一事,被世人看得越來越清楚了,即:加拿大方面按照美國方面的要求,完全不顧及當事人所在國——中國的主權,利用當事人旅行的“時間窗口”,非法扣留當事人。
當然,加拿大方面還保留着一小塊“文明的遮羞布”,即把當事人交給了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要走一遍法律裁決程序。但首先,抓人的起點是非法的,加拿大警方、法院隨後做什麼,都不可能扭轉乾坤,變邪為正。
現在,有一些人説,孟晚舟曾經參與過已與華為脱鈎的原華為子公司(skycom)的管理,這家公司向伊朗出口了美國所不准許的設備或技術,所以美國認定孟晚舟涉嫌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美國貿易禁運法》。簡言之,就是那家公司未得到美方許可卻向伊朗銷售的相關設備或技術。
即便有上述説辭和部分所謂的證據,加拿大警方和法院霸王硬上弓的做法,也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第一,目前,任何人都不能預先判斷美方描述的情況是不是經得起法律辯論。按照法律程序必須經過這樣的辯論。
第二,美方如有法律訴訟要求,應遵循屬地或屬人原則,在美國法院或中國法院提起訴訟。之後可由雙方律師展開辯論。
第三,加拿大的國家機器,配合美國方面要求,秘密跟蹤、鎖定、強行扣留孟晚舟。然後稱美加是“五眼聯盟”成員,可以互享情報、互相配合抓人。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你們的“聯盟”可以分享情報,也可以互相配合抓罪犯,但無權抓未經審判定罪的他國公民。
目前,加拿大不僅非法扣留了孟晚舟,而且還給她戴上了手銬腳鐐,施加心理壓力。在沒有起訴、沒有法庭辯論、沒有定罪、沒有逃脱風險的情況下,如此迫害孟晚舟,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還注意到,一些人為了幫助加拿大和美國實施惡行,編造了孟晚舟持外國護照的謠言,且在孟晚舟在加拿大置業和培養孩子等方向上尋找題材。我認為,這些“外圍操作”或許可以幫助到美加兩國,但核心事實沒有改變,即:中國公民孟晚舟,沒有違反加拿大法律,卻遭“被美國指使的加拿大警方”非法扣留。
在“五眼聯盟”的説辭下,全世界無人認可的美國“治外法權”,卻通過加拿大的國家機器,堂而皇之地實施了。這不是無法無天是什麼?不是惡行是什麼?
加拿大政府在接到美方要求後,棄堂堂正正的外交途徑於不顧,與美搞秘密交易,對孟晚舟強行秘密扣留,不僅無視法律,更無視中國主權。尤其嚴重的是,加拿大方面無視自己的尊嚴——破壞正常的國家關係和正常的人權保護秩序,加拿大隻能自取其辱。有此一例,誰還敢去加拿大轉機、旅行、經商?可以預料的是,此風波過後,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孩子們,大概率會選擇離開加拿大。
在此奉勸大家:加拿大有風險,轉機請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