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住”空中樓閣10年,開發商需要擺平多少人?_風聞
逗号-做人要做事,做事是做人2018-12-09 13:05
成語“空中樓閣”是指海市蜃樓,多用來比喻虛幻的事物或脱離實際的理論或計劃等。這就是説,真實的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所謂的“空中樓閣”的。但在遼寧錦州市,有羣眾卻生活在現實版“空中樓閣”已經十年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2008年6月,張德權等23户業主,在錦州市城鄉房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龍庭家園”2期選購了商品房,張德權房款合計21.1萬元。根據合同約定,房產公司應於2008年12月31日前交房。當時房子只修整了地基,在首付7.1萬元後,開發商就帶着業主辦理了房產證,並和銀行簽訂了按揭貸款合同。如今地基上依然荒草叢生,房子卻“八字還沒有一撇”,甚至根本就看不到什麼希望,成為名符其實的“空中樓閣”。
房產公司延期交房的情況,倒是偶有所聞,這算不得什麼新鮮事。但十年還依然“原地踏步”,房子尚未動工建設,則是聞所未聞的奇葩事。更匪夷所思的是,房子未建自然談不上竣工,卻能夠通過有關方面的工程竣工驗收,還煞有其事地給業主辦理了按揭貸款併發放了房產證,這更是荒唐透頂、不可理喻的事情。在涉及的23户業主中,其中7户辦理了房產證,16户交了房款未辦理房產證;而這16户中有6户則是交了購房全款的。我們能夠想象,買了已經十年的房子依然是“空中樓閣”,給這些家庭的生活造成怎樣的困擾?安居樂業是國人亙古未變的傳統觀念,足見“安居”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重要。而且由於經濟條件的限制,對大多數家庭來説,買房是需要集中財力傾囊購買的“大件”,並因此成為房奴。遭遇到這樣的無良開發商和亂作為官員,業主們真是倒大黴了。
這樣的咄咄怪事,存在違規甚至多項程序違規問題是篤定無疑的。開發商違規不鮮見,但荒唐的“空中樓閣”事件,開發商到底是怎麼搞定的,應該是值得探究的。國人知道房產商有錢,且多財大氣粗、牛逼哄哄的,更是腐蝕官員的“主力軍”。這不是信口開河説説的,落馬貪官多與開發商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開發商所到之處總能 所向披靡,便是明證。俗話説“有錢能使鬼推磨”,社會上也盛行有錢好辦事,這當然包括本來不能辦,花了錢就能辦的事。因此,對房產商來説,“無中生有”也不是什麼難事,因為花錢能辦的事就不是什麼難事。發生在錦州的“空中樓閣”事件,不要説有關部門違規辦理房產證、銀行違規貸款,按理説10年時間未開發,這土地也早該收回了,可現在不是依然躺在那裏,由業主們“住”着嗎?這其中要是沒有貓膩,某些人不是因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豈能甘願被人指着脊樑骨捱罵?更何況如此明顯的亂作為,能夠歷經10年視而不見,該是怎樣的鐵石心腸又該承擔多少風險?天知道開發商在這過程中擺平了多少人?!
某些官員信奉“不怕告,就怕曝”,不相信業主們在10年時間內沒有向有關方面反映過這個揪心和鬱悶的問題,畢竟這是“住”空中樓閣,而不是坐“十年冷板凳”。如今終於被媒體曝光,且看開發商和有關方面如何自圓其説,又如何擦淨自己的屁股。(更多文章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微語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