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名譽侵權維權有多難?_風聞
崔紫剑-自由撰稿人-一个油腻的中年胖纸,喜欢胡说八道,自以为是。2018-12-11 12:57

有網友諮詢目前互聯網針對個人的誹謗和造謠維權有多難呢?簡單跟大家科普一下:
1、為什麼報警沒有用?因為如果去報警,警方會詢問,是否有人要錢刪帖,如果有,那就可以按照敲詐來做,如果沒有,因為沒有具體的實際損失,而名譽權侵權又屬於自訴案件,所以警方不會受理,需要去法院起訴。除非是有線下煽動性的、破壞性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否則基本上就沒有辦法接警,只能去法院起訴。
2、去法院起訴,就會發現根本沒有時間去耗着打官司,也請不起相關的律師。為什麼?首先,需要起訴內容發佈平台,因為我們通過合法渠道和手段是無法獲得馬甲賬號背後使用者相關資料的,只能通過平台方後台實名去獲得。
那是不是起訴平台方就可以獲得了呢?答案是:不一定。平台方後台實名,大多數只是收錄手機號,並不收錄具體使用者的身份證號——當手機號和身份證號綁定的時候,就沒有問題,基本上就可以找到賬號使用者了;然而,有個東西叫XX小號,這玩意兒也可以申請各個平台的賬號使用,那邊繳費1個月,就用1個月,停下來就停了——但是,停了不妨礙已經申請的賬號使用——所以,這就要找XX小號的平台方繼續去要小號使用者。平台方可以提供當時註冊賬號的手機號是XX小號,平台方的責任就完事兒了。因為平台方可以以無法判斷這些號哪個是小號,哪個是正常手機號來進行解釋。
而小號使用者,是流動的……簡單點兒説,必須提供到精準的使用時間,才能對應的提供使用者身份信息。也就是説,如果無法提供使用者精準的使用時間段,單憑普通人基本上就卡到這裏了。起訴XX小號的公司?不太現實,因為對方還有用户信息保密的法律義務,兩個相沖突時,對方只能提供侵權的小號使用者——但是普通人無法判斷哪個是侵權的小號使用者,所以就卡住了。
而這個官司如果硬在法院起訴,正面硬剛,實事求是的將,普通人耗不起,也掏不起那個錢。
3、那就走舉報平台怎麼樣?同樣沒有什麼用。各省市區的官方舉報平台後台都是統一的。目前舉報涉政類有害信息、涉暴恐有害信息、煽動性有害信息等涉公共安全、國家安全、信息安全等內容,處置相對較快。而涉及企業、個人侵權的,基本上不予受理。舉報中心可以直接以無法判斷信息真偽來進行回覆。即便是舉證了再多信息證明是虛假謠言,舉報中心都不會受理;更不必説什麼名譽權侵權之類的了,舉報中心不是法院,無法判斷是否侵權,這不是他們的職責,也不是他們職能。
4、是否還有其他渠道進行維權或者處理?答案是:沒有。我國立法的專家們大多數是西方法學背景培養出來的,所設置的維權程序非常複雜,一般人耗不起——這就是西方法學思維方式的弊端,刻意把維權設置的非常繁瑣,所以只有有錢有閒的有錢人維權,窮人理論上也可以維權,實際上根本耗不起——那有錢人維權是不是會方便很多呢?
也並不是。事實上,有錢人遭受的名譽侵權更嚴重,除去敲詐勒索這種直接犯罪的之外,還有各種各樣打擦邊球的,例如媒體報道,自媒體評論,馬甲水軍圍攻等等。有錢人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願意在這個上面花錢。所以,關於企業家的這類謠言就會很多很多,很多企業家也基本上不搭理就完了。
除非哪個發狠了,非要用錢砸,那就另當別論。窮人沒錢砸,也就無所謂名譽權維權了——公眾人物則是需要度讓部分名譽權的,這也是為啥網上那麼多開撕的,撕完就完了,走司法程序的都可以是新聞的原因,少,不正常,特殊,才是新聞;而天天見的,不是新聞。
5、這也是為啥開撕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拉黑就完事兒了的原因。因為絕大多數人是沒有時間去耗在司法程序上去維權的。水軍公司的收益,往往也來自於此。公安機關打擊水軍公司是政績嗎?只能説算是裝個樣子看看罷了。最大最專業的水軍公司都是粉圈兒的,包括美國人都在用水軍公司,也沒見打擊。平台方還需要這些賬號去帶流量和熱度,也不可能真的就去打擊了。
6、也就是説,互聯網名譽維權,在現階段,就是個小雞撒尿,各有各的道。有能耐的就維一下權,剩下的,看完拉黑就完事兒了。也不可能去搞事情。各路大V也頂多就是點對點的撕一下,真正去維權,不太容易,也不太可能。
7.那是不是説,目前網絡名譽侵權就沒人管了呢?對於國家層面而言,關於領導人的還是有人管的,對於地方而言,關於地方領導的也還是有人管的。除此之外是不是沒人管了呢?從法律層面來講,法院可以審理這類案件;從實際意義上來講,基本上就是沒人管的狀態。
發現問題不叫本事,解決問題才叫本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其一,各平台方可以試着加大一下內容審核力度,建設內容審核合理機制,不過這都是要投入大量金錢和人工的。那為啥是平台方的責任呢?因為錢讓平台方賺去了,平台方有保障用户合法權益的義務,從法律上來講,這也是企業的主體責任。(不過基本上沒有幾個平台會盡到這個責任)
其二,12377舉報中心可以發揮一下作用……但是,這裏又出現了一個問題:如果12377替企業和個人去處置了這些信息,就有可能會存在權錢交易的問題。因為舉報中心需要回答一個問題:是否與維權企業和個人有利益往來?怎樣證明沒有利益往來?為了避免這種權錢交易的利益往來,舉報中心寧願是不處理,也不會説蹚渾水。
其三,修改相應法律,將名譽侵權的司法程序簡化一下,讓每個普通人都可以低成本維權。這算是個不錯的路子。但是,想簡化,需要各位網友們共同努力,從立法層面進行解決,這就要到各級地方人大去遞交意願,再逐級上報,直至成為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重視的內容,然後才可能修改法律。
其四,警方可根據實際證據來處置這些信息——名譽權損失是無法用經濟價值來衡量的,如果是侵犯了名譽權,本身就是危害公民財產安全的方式之一,警方理應介入,依法保護公民財產安全。而不能一推二五六。(這也只能是美好的願景,但是實現起來基本上不太可能,因為警方也不願意蹚渾水。)
在這些前提之下,互聯網涉名譽侵權的內容就肆無忌憚了——沒人管,只管去侵害,又不用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換成誰都是一樣的。
以上,就是關於名譽權維權的相關評論。
P.S.現在大家就知道為啥有的賬號,我直接拉黑就完事兒了吧?因為懶得搭理,也懶得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