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韓(非)子所言的“法、術、勢”?_風聞
政治书信-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2018-12-12 11:00
首先,對韓(非)子所言的“法”,不管後世這“法”的內容如何變,但有兩點是不變的,那就是“法”的公開與懲罰(“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所謂法,就是由官府明文公佈,賞罰制度深入民心,對於謹慎守法的人給予獎賞,而對於觸犯法令的人進行懲罰”——韓非子語)。但是,對“術”有些事情就有點讓人鬧不明白了,什麼鬧不明白?按韓(非)子的説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羣臣之能者也”(“所謂術,就是依據才能授予官職,按照名位責求實際功效,掌握生殺大權,考核羣臣的能力”)。那從這韓(非)子的論述來看,這“術”看起來一方面根植於“法”,是“法”產生出來的結果(“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羣臣之能者”顯然標準就是“法”)。可要真的僅僅是這麼簡單的話,那直接講“法”不就得了!又何止於一定要一個“術”字。而且,從韓(非)子的另一些論述來分析,則這“法”和“術”又不像剛才所言的那樣互為表裏(“術”根植於“法”,是“法”產生出來的結果),反而有些相互排斥(“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羣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是編寫成文,設置在官府裏,進而公佈到民眾中去的。術是藏在君主胸中,用來對付各種各樣事情而暗中駕馭羣臣的。所以法越公開越好,術卻不該表露出來”),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對此,我説,其實,在韓(非)子的《內儲説上七術》中列舉的“七術”就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我們這個問題:
“主之所用也七術……七術: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君王用來控制臣子的方法有七種,稱為七術……七術:一是從各個方面參驗、觀察;二是必須懲罰以顯示君王的威嚴;三是對盡力效忠的一定兑現獎賞;四是逐一聽取意見,督促他們行動;五是傳出可疑的詔令,詭詐地驅使臣子;六是掌握了事實反而詢問臣子;七是故意説反話,做逆理的事來刺探臣子。這七種方法是君王所使用的”)。
諸位可以看到,“七術”中的前“四術”(“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中的“眾端參觀、必罰明威、信賞盡能”三點——其實,就是依靠“法”、使用“法”,產生出來的結果——表現得最清楚,“一聽責下”雖顯得有些模糊,但看起來也有“(將“眾端參觀、必罰明威、信賞盡能”於)收尾(“一聽責下”上)”的意思,故多少還是與“法”有些聯繫的。而後“三術”(“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則很明顯就是韓(非)子所謂的“術不欲見”的“純術”系列了。
其次,如若有人説,韓(非)子在思考“法、術、勢”這三者的時候,是在“打電玩,通關”的話,那我是信的,為什麼?因為,相較於“法”的好理解,“術”的“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唯有“勢”,是一個怎麼琢磨也琢磨不透的一個存在,或者説得更明白些,韓(非)子寫在《韓非子》這本書中寫得關於“勢”的解讀,根本不足以解釋“到底什麼是‘勢’”,我為什麼這麼?這從,韓(非)子在《難勢》中的一句“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所謂權勢,名稱只有一個,但含義卻是變化無窮的。權勢一定要出於自然,那就用不着討論它了。我要談的權勢,是人為設立的”)就能看得出來(既然都“人之所設”了——那“名一而變無數”也並不奇怪,那怎麼還“勢必於自然”呢?有人會説,韓非子的意思是“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但起碼韓非子也覺得“勢”有一部分來自於“自然”,那既然有一部分的“勢”都來自於“自然”了,那“人之所設”又是怎麼回事呢?)。自然,韓(非)子在《五蠹》中的一段長話,將這一點表現得更為清楚:
“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仲尼,天下聖人也,修行明道以遊海內,海內説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境內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於勢,誠易以服人,故仲尼反為臣,而哀公顧為君。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故以義則仲尼不服於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今學者之説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況且人們一向就屈服於權勢,很少能被仁義感化的。孔子是天下的聖人,他修養身心,宣揚儒道,周遊列國,可是天下讚賞他的仁、頌揚他的義並肯為他效勞的人才七十來個。可見看重仁的人少,能行義的人實在難得。所以天下這麼大,願意為他效勞的只有七十人,而倡導仁義的只有孔子一個。魯哀公是個不高明的君主,面南而坐,統治魯國,國內的人沒有敢於不服從的。民眾總是屈服於權勢,權勢也確實容易使人服從;所以孔子反倒做了臣子,而魯哀公卻成了君主。孔子並不是服從於魯哀公的仁義,而是屈服於他的權勢。因此,要講仁義,孔子就不會屈服於哀公;要講權勢,哀公卻可以使孔子俯首稱臣。現在的學者們遊説君主,不是要君主依靠可以取勝的權勢,而致力於宣揚施行仁義就可以統治天下;這就是要求君主一定能像孔子那樣,要求天下民眾都像孔子門徒。這在事實上是肯定辦不到的”。
諸位可以看到,韓(非)子的這段話(以我們現在人的理解)雜糅了從“one man one vote”(“仲尼……為服役者七十人”)到君主制(“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境內之民莫敢不臣”),在到……等多種説法。的確,是“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所謂權勢,名稱只有一個,但含義卻是變化無窮的。權勢一定要出於自然,那就用不着討論它了。我要談的權勢,是人為設立的”)了,但到底什麼是“勢”,韓(非)子其實還是沒有説明白。不過,我後來在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找到了一段話,才將韓(非)子在《難勢》中的一句“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所謂權勢,名稱只有一個,但含義卻是變化無窮的。權勢一定要出於自然,那就用不着討論它了。我要談的權勢,是人為設立的”)徹底(真可以説是另類——不是“中體西用”——的“土洋結合”)弄明白了(恩格斯這段話如下):
“[……從前人們對於氏族制度的機關的那種自由的、自願的尊敬,即使他們能夠獲得,也不能使他們滿足了;他們作為同社會相異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須用特別的法律來取得尊敬,憑藉這種法律,他們享有了特殊神聖和不可侵犯的地位。文明國家的一個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擁有比氏族社會的全部機構加在一起還要大的‘權威’;但是文明時代最有勢力的王公和最偉大的國家要人或統帥,也可能要羨慕最平凡的氏族酋長所享有的,不是用強迫手段獲得的,無可爭辯的尊敬。後者是站在社會之中,而前者卻不得不企圖成為一種處於社會之外和社會之上的東西。]”(《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172頁)
換句話説,韓(非)子所言的“勢”與“自然”的部分來自於“對於氏族制度的機關的那種自由的、自願的尊敬”,而“名一而變無數者”的“勢”的部分則來自於“用特別的法律來取得尊敬”。所以,雖然韓(非)子所言的“勢”有些混亂,但考慮到韓(非)子當時的身份(“韓之諸公子”——史遷語),則這混亂也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