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封樁庫”_風聞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2018-12-14 22:15
宋太祖討平羣雄,將所獲財物和歲入盈餘置於“封樁庫”中,且雲:
“石晉割幽燕諸郡以歸契丹,朕憫八州之民久陷夷虜,俟所蓄滿五百萬緡,遣使北虜,以贖山後諸郡;如不我從,即散府財,募戰士以圖攻取。”
少時讀此,頗不然之:其一,燕雲既為漢唐舊疆,石敬瑭割地,亦未嘗取值於契丹,何用贖為?況今日贖之,異日當可售之,國土而可贖可鬻,吾不知此為何説?

其二,散贖地之財養戰士,是猶謂將士曰:
“此賂敵之財也,敵不取,汝可取之,以賈汝之勇,復我失地。”
——此視將士貪鄙與敵寇等,且敵寇不屑取之財,而命將士取之,是以賤辱將士,更在敵寇下矣,又何以明大義,養正氣,激忠憤,而與強敵爭鋒於疆場哉?
王船山論封樁庫之弊有三:

啓人主驕侈聚斂之心,此其一;縱將士貪財好利之慾,坐食晏安之驕,此其二;
示敵寇我有可欲之財而無必戰之志,則敵焰百倍,我則不戰而氣自索,此其三。
“封樁庫”不僅是一個歷史典故,實質上更是一種思維和行為模式:
自己的目標明明是正義的,卻偏偏想以一種庸俗的實用主義方法來達到,本來光明磊落的事業卻偏偏做得賊眉鼠眼,猥瑣不堪,終於作繭自縛,貽笑千古。
這是因為,“封樁庫”思維必然在理論和實踐中導致如下三大致命缺陷:
不 擇手段,是非不明。在“封樁庫”思維中,手段和目的是完全割裂的:目的是正義的,手段可以是卑鄙的。在趙匡胤看來,只要能夠達到收復燕雲十六州這個目的, 是拿錢買,還是出兵打,都無所謂,而且能用錢買回失地,似乎還是上策。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在談判收回香港時正告英方“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談判的 問題”,嚴正駁斥了“主權換治權”、“中國不在香港駐軍”、“香港完全自治”等謬論,因為在我國看來,香港迴歸這一目的和相關的路徑、制度安排是一個整 體,都有着不可交易的原則,如為換取“迴歸”的虛名而不講是非,予取予求,必將後患無窮。
第 二,忠奸不辨,敵我不分。既然無論用兵還是贖買,收復失地不過是一個錢的問題,那麼斂財事實上就成了最重要甚至唯一的現實任務:至於這財是給敵人還是賞將 士,聚財是以君子之道還是小人之術,則無關緊要,這就導致忠奸不辨乃至敵我不分。行聚斂之政而進用奸邪,黨爭不已於上,民怨沸騰於下,是導致宋亡的重要原 因。而且既然以錢財收買軍心,將士自然也待價而沽,朝秦暮楚,又何辨乎華夏夷狄呢?
第 三,鼠目寸光,進退失據。“封樁庫”思維本質上是一種機會主義,不去認真貫徹理想、原則來進行整體性、前瞻性的戰略規劃,因此不但割裂目的和手段,還會割 裂今天的手段和明天的手段,惑於一時強弱利害而忽“左”忽右地“盪鞦韆”,毫無戰略定力。“封樁庫”説明了宋王朝的首鼠兩端:贖不回,就冒險打一仗,打不 過(或自認為打不過)怎麼辦呢?就納款買和,甚至自毀長城(例如罷李綱,殺岳飛),然後文恬武嬉,苟安一時,感到“有機可乘”時,又頭腦發熱,貿然舉兵, 以圖幸勝(如隆興、開禧北伐),一敗塗地之後,再進行更為屈辱的妥協。兩宋就這樣毫無長策,在對外妥協投降和求幸冒險之間惡性循環,國是日非,終於為自己 畫上了一個可恥可悲的句號。
一個民族的復興和崛起,決不會一帆風順,需要我們走出“封樁庫”思維,昭明大義,舉國同心,矢志不渝,不圖僥倖,不求苟免,方能吞吐風雲而成竹在胸,劈波斬浪而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