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要加班_風聞
辽远点心-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请关注有所止。2018-12-16 17:15

很多企業都要加班,甚至説很多企業在面試的就直接提出會加班,不接受加班就不會給offer。
為什麼要加班?原因很簡單,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企業為了利益在剝奪勞動者的剩餘價值。
那麼,作為勞動者的員工,為什麼要加班?可能很多人經常加班而習以為常,不知道自己應有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09修正)》中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公司加班是合理的嗎?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並不是説只要是加班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雖然説有時候加班是正常的,但是公司需要給勞動者一定的加班費。《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規定延長工時的報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不過目前很多企業(包括很多大型知名企業)安排員工加班,是沒有給加班費的。建議受害的小夥伴們,運用法律進行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