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引起極度舒適的警情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8-12-18 07:23
派出所民警最討厭什麼樣的警情?屁大的事沒有卻要故作矯情,把警察折騰成天大的事。因為被要求滿意率百分之百,我們不得不“恨之入骨”卻又無可奈何!
凌晨0點剛過,接到報警台轉警:雙方發生糾紛,對方“欲打人”,現場有五六人。常在基層乾的老油條都知道,憑多年的經驗判斷,這是一起屁大的事。
首先雙方發生的是糾紛,其次一個“欲打人”就充分暴露了現場什麼都沒有發生,但為了能“綁架”警察來給他們處理他們之間的口舌之爭,才加了這個修飾性的詞組。
很多民警都會遇到過類似的報警。比如雙方因購買衣服退換貨的問題產生分歧,撥打12345投訴後,對方會答覆報警人已經受理並在15個工作日內答覆。報警人也明知這件事不屬於派出所處理,但是苦於沒人管,就撥打了萬能的110。
接警中心秉承轉警即無責的指導思想,將此條明明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非警務警情轉給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對非警務警情恨之入骨,也沒有任何強制權力去認定誰對誰錯,便電話告知報警人通過消協或法院主張權利,此事不歸公安機關管轄。一般八成的報警人都會跟上一句:“這不管、那不管,我們打架了你們是不是就管了。”隨即掛斷電話,另外一個警情被派到基層派出所:雙方因退換貨發生糾紛,對方欲動手打人。然後派出所民警不得不開車出警,到現場發現“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然後:或者接下這個“處理無據”的警情硬和稀泥給雙方調解,或者當面告知雙方去消協或法院解決不要打架,或者靜靜的看着雙方吵到一方離開為止。
基層警察為什麼不願意出這種警情?不僅僅是因為它是一個非警務警情,更重要的是雙方都沒有違反警察該管的法,這就意味着在處理此件事上,警察沒有任何強制力,也不能迅速解決,甚至還要像居委會大媽一樣,像貌似自己欠了雙方的錢一樣,為了能儘快離開而和顏悦色的“央求”雙方調解。
警察最喜歡的是“靜若處子動若脱兔”,不違法,我不動你;違了法,我就要和你死磕到底。但結果這種警情,“靜”,也不讓你“靜”,“動”,你也不能“動”,尷尬的像個垃圾桶一樣默默的收集雙方釋放過來的負面情緒,最後還要被雙方指責警察出警什麼也不管的不作為。
六哥接到的這個“欲打架”的警情亦是如此。
但是由於“欲打架”的報警,由於現場“五六人”的複雜,四名民警、兩名輔警,駕駛三輛警車趕赴現場控制局面,防止由“欲打架”變成了“打架”。
冒着寒風抵達現場後,果然這種警情從來沒有讓我們失望過,雙方雖然五六人在場,但都在隔着八丈遠相互諷刺,一點沒有敢相互靠近的意思。而他們“發生糾紛”的理由更是無聊:一輛私家車和一輛摩托車在行駛到一個路口後沒有相互避讓,雙方會車後摩托車司機張嘴罵了私家車,私家車搖下車窗回嘴罵了摩托車,然後雙方也忘記了出行的目的是什麼,同時停車,下車隔空互罵。
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沒有發生打架鬥毆,沒有限制任何人的人身自由,誰都可以隨時離開,但在這樣一個寒冷的冬夜,雙方放棄了回家,選擇停在路邊隔空互罵,不得不説他們真是吃飽了撐的。你吃撐了也沒事啊,你們隔空互罵一夜都沒關係,你們折騰警察來幹嘛呢?
很多人在打架前都會帥帥的説一句:“別拉我。”而當真的沒有人拉他的時候,他會問:“你怎麼真的不拉我?”貌似警察出警也是這功能吧。警察一到場,雙方似乎都有了底氣,由隔空吵架演變成了近身吵架,畢竟他們知道警察因為職業身份的原因,必須得“拉着”他們。
出警民警已經累了一天了,此時又因為這些閒的蛋疼的人出動了六個人並佇立在寒風中,心中不免一萬隻羊駝奔過。這次民警真的沒拉他們,只是説了句:“吵完了趕緊回家,都別動手,誰動手我就抓誰。”
在登記雙方身份的時候,突然一人喊了句:“都別走,他喝酒了,我已經報交警了。”遁聲尋去,是私家車一方的人説的話。
看着站在我們面前正在登記證件的摩托車主,我們問了句:“你喝酒了?”摩托車主倒是個實在人:“都喝了四五個小時了。”話音未落,交警的兄弟們來了,在伴隨着交警兄弟們“吹吹吹吹吹”的聲音中,摩托車駕駛員的酒精檢測呼吸值結果出來了:142mg/100ml。
我去,醉駕啊!而且還是一個必須刑拘且要判實刑的數值。
寒風中,我們六個派出所警務人員眼睜睜的看着摩托車司機被戴上了手銬押上了警車,以這種皆大歡喜的結局結束了折騰我們的警情,心中不免多了些許温暖。
想起前些年出的一個糾紛的警情,雙方因屁大點事爭執不下被帶回派出所繼續調解,結果一方因尿檢呈陽性而被拘留,真是“人間自有真情在”啊。
最後,六哥想起了《尚書·太甲》中的一句話::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