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國際競爭策略高明在哪裏?_風聞
眉山剑客-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知彼知己,纵横天下。2018-12-20 11:30
在“加拿大網絡電視”網站上讀到一篇文章,《馮志強:探思華為在5G開發中的前程》。(附於文末)

這篇分析5G的文章講的技術細節是否事實,只有業內專家才能鑑別。但他的“惡意競爭”的經濟學概念是完全錯誤,不懂意識形態的説法。
經濟學一個最誤導的説法是“完全競爭”。市場的理想狀態是利潤率為零,真實企業如何生存?現實的低價競爭源於競爭市場規模,因為市場規模越大,平均成本越低,才能擠出競爭者。成為市場的領頭羊,不一定靠技術優勢,也可能靠規模優勢。這在新技術領域的競爭中尤其如此。
美國自己是世界上最典型的“惡意競爭”的創始者,就是靠規模經濟降低平均成本,打敗競爭對手。沃爾瑪是這樣,微軟打敗蘋果和IBM的操作系統也是這樣。
美國人在市場上贏了,就説自已有市場優勢,輸了就説對方惡意競爭,用法律手段,背後是國家強權干預市場。當年戴爾(Dell)競爭不過收購了IBM PC業務的聯想,就以國家安全為名,打擊聯想進入美國的公司和政府採購,但是沒有成功。
任何公司為了保持自己的壟斷地位,可能用三種策略:
一是薄利多銷,擴大市場規模。
這是任何新起的企業都可以採取的策略。當年日本、韓國汽車進入美國市場,開始只能低價佔領低端市場。
二是定高價獲得高利潤,用來養研發,保持技術領先的優勢。這是德國的傳統辦法。
三是美國辦法,利用金融優勢吞併競爭者,維持高額利潤。但是左右搖擺。
如果總裁是研發出身,就會走德國路,保持技術研發的領先。但是如果技術方向判斷錯誤,技術領先的大公司,也可能輸給沒有核心技術的小公司。蘋果、微軟打敗IBM之初,並沒有核心技術,使用的圖像語言是從施樂公司(Xerox)偷來的創意,但是市場成功了,盜賊就成為英雄。
如果總裁改成財務管理出身,決策錯誤,壟斷優勢可以被顛覆。蘋果一度有全軍覆沒之災,就是財務出身的高管鬧的。

華為P20 Pro廣告牌在西班牙破吉尼斯紀錄,成為了目前全球最大的户外廣告牌
華為能走到今天,有兩個傳統勝過其他競爭對手:
一是薄利多銷加上售後服務優越,得以迅速擴展市場。原因是華為重獎一線員工,而非高管或創始股東,這是華為不上市融資而能迅速擴張的體制原因。
二是資本積累過程中下血本積累自己的研發力量,不依賴外部併購,所以美國無法封殺華為。這點,華為遠比聯想成功。壟斷競爭模型不考慮技術新陳代謝的挑戰,華為投資新技術下的血本,遠超壟斷競爭的對手。

2007-2016年 ,華為十年累計投入研發3130億人民幣;
而在2017年,研發投入高達120億美元
只要美國還幻想可以用金融和法律手段,阻擋中國企業的技術升級之路,華為和其他中國企業的發展就是難以阻擋的,因為中國有規模優勢。
這和當年英國用專利或海權法制衡美國沒有成功一樣。美國經濟學家已經不願提自己當年的技術盜竊史和惡意競爭史了。中國人講,英雄不問出處,哪個帝王初期都是貴族式的仁義道德?成功以後再打扮梳妝而已。
美國殖民主義的發家史,比西班牙英國還血腥。看看這些國家人口的種族結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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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探思華為在5G開發中的前程
鏈接: http://www.365nettv.com/2012-07-25-04-39-07/57980-5g
早年,華為起於青萍之末之際,美國Cisco把華為告上美國德州地區法庭。 美國法院判華為不得在美國銷售網路產品,其中還特別有一條“不得盜用Cisco產品説明書”。(Cisco Systems, Inc. v.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266 F. Supp. 2d 551 (E.D. Tex. 2003) )
當初,華為用高價撬走Cisco內的華人工程師,把Cisco OS拿來刷進自己機器裏,就如同刷手機似的。 華為得了Cisco OS, 等於得到全世界千千萬萬個CCNA/CCIE。 在法庭保存的卷宗裏有文件對比華為產品的指令和Cisco的指令。可以講,形同孿生子,難分彼此。這就是華為網路產品可以如此神速地打開國際市場的原因。法庭判決不準華為在美國銷售網路產品,但是華為可以在世界其他地方出售華為網路產品啊,譬如在英國,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國家就大賣特賣。這就是華為的發家秘籍。
台灣有好幾家網路設備製造商,他們資格比華為老,經驗比華為豐富,可是,他們競爭不過華為。因為他們沒能力建立像Cisco那樣的生態環境,可他們又做不到如華為那樣什麼都敢幹。華為敢!華為成功了!
美國面對華為盜竊美國技術資源的違法行為,竟然還讓華為在美國銷售手機和做其它生意。如今,華為做大了,據説就敢資助受美國製裁的國家。不過,此時此刻,美國要對華為下手的話,禁止出售芯片給華為,禁止Google對華為授權Android系統, 估計華為過不了半年就下班了!
君不見網絡潮語:“掌握5G技術,就是掌握未來”。照此説來,美國已經四次説過“掌握未來“了。當初開發1G,2G,3G,4G技術,每一次都可以這樣説: 掌握xG, 就是掌握未來”! 可人家沒有這樣説。 其實, 5G技術沒什麼噱頭,只是一個公開的國際標準,不是什麼劃時代技術。
眾所周知,5G技術是一個公開的國際標準,無論行業內哪個成員都可以得到5G技術。5G是下一代通訊技術,含有三大部分:eMBB: 移動寬帶業務;mMTC:物聯網業務;和RLLC:工業自動化業務,如自動駕駛。
華為的專利與mMTC/RLLC都沒關係,只與eMBB有關。eMBB協議分兩大塊,控制信道和數據信道。而華為主推的Polar Code被5G標準採納為控制信道編碼,這是由於行業中投票產生的結果。這是因為中國手機生產廠家數量多,他們在行業內投票,都投票給華為而造成的局面。
從4G發展過來的5G,局面基本相同。整個5G框架是美國業界構建,華為沾了一個信道編碼,而那個Polar Code信道編碼還是一位美國數學家發明的。華為的5G技術份量在整個5G技術中算起來佔1/6,而且華為所使用的這份1/6的核心編碼還是美國人發明的!華為的份量不算小,可華為沒有佔盡技術優勢,它的優勢在 “惡意競爭策略”。
華為在5G市場運銷的戰略主要是:1)低價惡意競爭。華為的產品同中國所有商品的出口優勢一樣,就是不計成本,低價競銷。2)國家資助。華為依靠國家資源參與自由貿易競爭,違背自由貿易法則。3)行銷行蹤蹊蹺。
當前,全世界5大5G製造商包括 Ericsson, HPE, Intel, Nokia, and Qualcomm,其中三家是美國公司。5G技術的標準是美國Qualcomm公司制定的;Qualcomm公司還是提供5G芯片的最大供應商。美國5G的優勢就在技術層面。若是美國科技商業領頭人聯合起來,建立一個技術和資金互相結合的5G部署聯盟,資助世界各地發展5G通訊,那麼,華為即便在中國政府全力支持下,恐怕也難從一帶一路走出來,卻要被逼走華容道。弄不巧,走麥城,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