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話丨充電寶冒煙又致航班返航,教你辨別哪些充電寶不能帶上機_風聞
航旅圈-航旅圈官方账号-2018-12-23 21:25
據網友爆料,在今天某檳城-廣州的航班機上,一名外籍旅客攜帶的充電寶冒煙並冒出火花,機組及時處置,航班安全返航落地。
網友爆料圖片
今年2月,南航一航班上就發生過類似事件,旅客攜帶的充電寶在行李架內冒煙並出現明火,造成航班延誤。【回顧:視頻丨旅客往後站!】
關於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早在2014年8月民航局就發佈了《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明確了旅客可帶電池、充電寶的能量範圍和數量。
小圈整理了需要我們特別留意的幾點:
1、電池(移動電源)嚴禁託運,只能隨身攜帶;
2、每人隨身攜帶電池單個(* 不是總容量)不能超過160Wh;
3、不超過100Wh不需要報備,超過100Wh小於160Wh需要跟航空公司報備;
4、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5、嚴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
關於充電寶額定能量的計算,很多人可能搞不清楚。這裏特別解釋下。
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20000mAh(毫安時,以下簡稱毫安)之間,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
最簡單的計算公式:
標稱電壓(V) × 標稱容量(mAh) ÷ 1000 =額定能量(Wh):
以一個3.7V,20000mAh的充電寶為例
3.7 × 20000 ÷ 1000 = 74Wh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80Wh,小於100Wh,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
即便是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若得出的額定能量值小於160Wh,按照規定,經過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飛機的。
電池的電壓和容量一般在充電寶上會有標註,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規定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充電寶上沒有任何標註,將不被允許登機。
有些充電寶還會直接標註了額定容量。比如小圈手上的這款,7000mAh,3.7V,標稱的額定容量就是25.9Wh。
符合規定的充電寶可以隨身攜帶登機,但不能隨行李託運,這也包括其他鋰電池設備,因為在貨艙一旦起火,是很難及時處置的。
此外,在飛機上空乘一般也會要求起飛後不要使用充電寶。因為充電寶在飛機上冒煙或起火的事件已經不止一次在機艙內發生。
下面的視頻,則是來自@國航CABIN 的機上鋰電池失火的處置辦法。但小圈也要提醒旅客,在機上遇到鋰電池失火一定要聽從乘務員指揮,不可擅自參與滅火。
願所有航班起落平安~